酒泉输油气分公司工艺操作管理办法.doc
酒泉输油气分公司工艺操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酒泉输油气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输油气站工艺操作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工艺操作指本站进行启停输、启停压缩机、启停炉、启停泵、启停空压机、流程切换、收发球等操作。 第三条 本办法对站控操作、就地操作中压气站、输油站的操作以及监护行为作出规定。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站控值班人员工艺操作职责 (一) 负责工艺操作过程中与北京油气调控中心和酒泉分公司监控室的联系沟通。 (二) 负责站控操作。 (三) 负责指挥就地操作。 第五条 站控值班人员的操作职责在需要进行就地操作时,按照站控值班人员的统一指挥进行就地操作和监护。北京油气调控中心要求进行现场监护时,进行远控操作的就地现场监护。 第三章 具体内容 第六条 站控值班人员指挥制度 (一)站控值班人员生产操作必须严格执行调度条例有关规定。 (二)输油气生产工艺流程操作、站控操作、就地操作由北京油气调控中心或站控值班人员统一操作或指挥操作;在特殊情况下(事故应急、设备调试、投产等),可以由站内其他人员进行操作和指挥。 (三)站控操作和就地操作,必须事先征得北京油气调控中心和酒泉调度监控室的同意,方可操作。具体操作如下 (1) 流程操作;启停压缩机操作,启停泵操作,远控仪表的测试、维护,输油气工艺系统开关阀门等操作。 (2) 其他影响运行参数和运行安全等操作。 (四)所有操作应遵守相关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 (五)站控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北京油气调控中心和酒泉调度监控室的调度令;对调度令内容应进行记录,对执行情况及时汇报。 第七条 操作票制度 (一)输油气站场对远控、就地工艺流程操作、启停压缩机操作、启停泵操作、启停炉操作等,必须首先填写工艺流程操作票; (二)输油站场操作票由站控调度填写,站场负责人审核签发; (三)输气站场操作票由站控调度填写,站场负责人审核,生产科科长审批后签发; (四)严格执行“一人唱票,一人操作”的原则。 第八条 操作监护制度 (一) 北京油气调控中心操作 (1) 对北京油气调控中心进行的所有设备操作,各输油气站对操作过程应在站控室进行监护。站控室的监护由站控值班人员负责。(北调有其他要求的,应按照北调要求进行) (2)北京油气调控中心操作过程中,站控值班人员的职责是密切监控本站工艺参数的变化、设备状态的变化,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北京油气调控中心;按照北京油气调控中心的指令对重要参数加强监护;负责现场与北京油气调控中心之间的信息沟通、指令传达。 (3) 当北京油气调控中心操作过程中,现场出现异常情况时,站控值班人员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确认,并按照调度令进行处理。 (二) 站控操作 站控操作过程中,现场应有人进行监护;对设备状态、仪表的就地示值进行观察,并随时与站控室进行确认;对异常情况,就地监护人员应按照站控调度的指令进行处理。 (三)就地操作 (1) 就地操作过程中,现场操作人员对现场设备状态、仪表的就地示值的变化要随时与站控室进行确认;对异常情况,就地操作人员应及时汇报站控调度,严格按照站控值班人员的指令进行处理。 (2)站控值班人员负责监控本站工艺参数的变化、设备状态的变化,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北京油气调控中心和酒泉调度监控室;按照北京油气调控中心或酒泉调度监控室的指令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规定由分公司生产技术科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 附录。 附录1酒泉分公司操作票 附录2酒泉分公司站发球记录 附录3酒泉分公司站收球记录 附录4酒泉分公司工艺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