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汇编(最新).doc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总则 为了对矿井通风、瓦斯、煤尘、火灾的危险源进行控制,提高安全可靠性,减少职业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确保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结合XX煤业有限公司具体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华润大宁各相关单位。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制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三煤矿安全规程; 四矿井防灭火规范; 五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六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 七****煤业有限公司盲巷、空巷管理制度。 第二章各级领导、各业务部门和区队的 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 一、“一通三防”管理机构 公司成立“一通三防”责任领导机构如下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部,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等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通风部经理 办公室副主任防突部经理 办公室成员各生产部门负责人、各基层队队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等 二、各级领导、业务部室和区队“一通三防”责任制 1、矿长 矿长是公司“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抓好以下工作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政策、指令、决定、规定、标准等,并认真组织实施,责成公司各级单位依法管理、依法整治、依法追究失职者责任,对公司“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建立健全“一通三防”责任制、“一通三防”机构和所需人员的配备。 (3)根据矿井“一通三防”规划、计划和工作情况,确保“一通三防”技术措施、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的落实。 (4)大力支持总工程师、各分管副职及职能部门抓好“一通三防”工作,保证其责、权、利相一致。 (5)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及时研究、解决“一通三防”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6)每天审阅瓦斯日报表(离矿应指定专人代理)。 (7)矿井发生“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时,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要求成立指挥部,并负责指挥处理事故。 2、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在矿长的领导下对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一通三防”工作预案、设计、措施,重点把好五关,即设计关、生产布局关、措施审查关、隐患处理关、“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关。 (2)组织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一通三防”规章制度中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3)发现瓦斯隐患和各项“一通三防”规章制度不健全时,积极组织处理,追查隐患原因,总结教训,不断提高“一通三防”工作水平。 (4)负责矿井监控系统、通讯系统设计方案审查、实施及升级改造,解决系统日常运行期间存在的重大问题。 (5)每月至少亲自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题会议。 (6)负责审阅通风瓦斯日报、瓦斯监控日报、瓦斯抽放报表,对其中的问题应有明确批示,并要检查落实情况离矿应指定专人代理。 (7)负责组织制定会审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根据生产变动情况,按季度补充完善。 (8)负责指挥盲巷瓦斯排放和掘进面与采空区的贯通工作。 (9)矿井发生“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总工程师必须立即赶到现场,协助矿长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3、生产矿长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 (2)负责所分管单位瓦斯业务保安工作,及时处理解决采掘生产过程中的“一通三防”隐患和问题。 (3)负责贯彻执行“一通三防”方面的文件和安全规程,并把防治措施落实到队组。 (4)负责检查督促生产单位管理和维护好瓦斯抽采系统,(5)负责搞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6)负责搞好采掘工作面的“一通三防”等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职工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特殊工种培训,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4、安全矿长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 (3)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审查公司矿井生产建设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参加矿井工程设计审核、工程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 (4)发生事故后,及时赶赴现场,准确向上级报告,并主持事故的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5)监督矿井有关“一通三防”方面安全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5、机电矿长 (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所涉及的机电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矿井瓦斯抽放泵站及其附属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可靠运行。 (3)负责机电方面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和验收,组织好大型设备的定期检修,保证机电设备完好运行。 (4)定期组织机电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认真组织整改,杜绝设备带病运转和井下电器设备失爆。 (5)负责抓好机电管理人员及要害工种培训计划的实施,支持和鼓励机电技术人员的发明革新和创造,促进机电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各业务科室、区队的“一通三防”责任制 1、通风部 (1)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全面抓好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对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 (2)通风部经理为本单位“一通三防”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措施。 (3)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管理,保证通风系统安全、合理、稳定、可靠。 (4)根据采掘作业计划,每年核定矿井通风能力,并搞好通风系统的调整和风量分配。 (5)按规定,完成矿井瓦斯涌出量测定,矿井反风演习,通风阻力测定,主风机性能测定等工作。 (6)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一通三防”的各种规定,并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单位“一通三防”各种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7)审阅各类通风报表、总结;检查井下现场“一通三防”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8)组织本单位职工搞好“一通三防”现场管理,教育通风职工爱护和监护“一通三防”设施,遵守“一通三防”规定。 (9)负责开展“一通三防”攻关工作,解决生产中所遇的“一通三防”课题,并编制年、季、月“一通三防”工作计划、总结。 (10)对瓦斯大的采掘工作面和事故多发性工程,排放瓦斯,贯通巷道,初末次放顶,岩巷见煤,煤巷见岩,井下烧焊等情况必须有专门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并落实责任,排放瓦斯工作和巷道贯通时,必须有通风干部亲临现场指挥,井下烧焊要派专人检查瓦斯。 (11)完善和实施矿井综合防尘措施,按规定敷设防尘管路,风流净化装置,定期冲刷巷道积尘,接尘人员佩带防尘口罩,所使用的防尘设施要做到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12)严格执行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执行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做到三对口,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处理。 (13)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随时进行测风,根据测风结果按旬上报矿总工程师。 (14)按要求审查矿井通风系统图,并做好“一通三防”各类报表的上报工作。 (15)做好井下火灾的预防和处理工作,按规定及时封闭采空区。 (16)管理好通风设备、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检修、校正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17)组织员工学习三大规程和通风安全知识,每年对瓦检员等重要工种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18)参与采、掘、抽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查,把好“一通三防”设计和安全措施完善关。 (19)负责井上、下通风设施的建筑和维修工作,保证通风合理,安全生产正常运行。 (20)局扇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局扇每半年定期上井检修,保证局扇设备齐全和正常运转,风筒末端距工作面距离不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做到风筒吊挂整齐,不漏风,无挤压撕裂,杜绝任意停开局扇现象,实现“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2、防突部 (1)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全面抓好矿井瓦斯抽放、防突管理工作,对矿井瓦斯抽放、防突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2)防突部经理为本单位“一通三防”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和措施。 (3)在单位开展“一通三防”规章制度知识的宣传,定期进行“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职工爱护和监护抽放设施,遵守有关规定。 (4)负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抽放防突的各种规定,负责组织制定瓦斯抽采设计、瓦斯抽放防突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5)审阅各类防突预测瓦斯抽放报表、总结,检查井下现场防突抽放工作。 (6)负责编制、实施瓦斯抽放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抽放瓦斯工作的正常衔接,做到抽、掘、采平衡。加强瓦斯抽放日常管理,正确分析抽放瓦斯效果,研究和改进瓦斯抽放方案,组织新技术推广。 (7)建立抽放防突各种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种操作规程。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测定瓦斯抽放流量、压力、浓度等各种参数,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随时进行测定。 (8)按要求绘制矿井瓦斯抽放系统图,并做好各类报表的上报工作。 (9)做好防突抽放设备、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检修、校正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10)负责当采掘工作面进入突出危险区时及时组织防突预测工作。 (11)参与采、掘、抽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查,把好抽放防突设计和安全措施完善关。 3、技术部 (1)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全面抓好矿井开拓、生产布局等管理工作,对矿井开拓、生产布局工作负主要责任。 (2)技术部经理为本单位“一通三防”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和措施。 (3)在单位开展“一通三防”规章制度知识的宣传,定期进行“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教育。 (4)负责合理组织生产接续,确保瓦斯治理工程与采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负责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巷道设计、巷道维修等方案的编制工作。 (6)协助开展瓦斯治理工作,做好瓦斯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在分管范围内的推广应用。 4、地测部 (1)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全面抓好矿井地质地测预报、瓦斯地质等管理工作,对矿井地质地测预报、瓦斯地质工作负主要责任。 (2)地测部经理为本单位“一通三防”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和措施。 (3)在单位开展“一通三防”规章制度知识的宣传,定期进行“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教育。 (4)负责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5)及时预报地质构造变化情况并通知有关部门,准确地掌握本矿井田内及周围小煤窑状况和古窑空区情况,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止突然贯通影响矿井通风或酿成重大事故。 (6)根据采掘工作面地质变化情况,协助相关单位开展瓦斯治理工作。 5、信息部 (1)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全面抓好矿井瓦斯、人员定位、产量等监控系统管理工作,对矿井监控系统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2)信息部经理为本单位“一通三防”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和措施。 (3)负责组织制定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每周进行不少于两次的瓦斯监控系统隐患排查工作,根据隐患排查整改通知单指定责任人进行整改。 (5)每周进行闭锁功能测试前,信息部提前一天将闭锁功能测试计划内容上报市监控中心。 6、生产部 (1)协助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全面抓好本单位的“一通三防”工作,对本单位的“一通三防”工作负主要责任。 (2)生产部经理为本单位“一通三防”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和措施。 (3)在本单位开展“一通三防”规章制度知识的宣传,定期进行“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教育。 (4)编制正规的抽、掘、采衔接计划,编制矿井年度生产计划时,应考虑矿井通风能力能否满足生产需要,确保先抽后采,以风定产,以风定掘。 (5)在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必须有与之配套的“一通三防”专门设计,并考虑到“一通三防”需要,编制、审查作业规程,必须有“一通三防”内容。 (6)确保采掘布局合理,采掘工作面的衔接,应保证通风部门进行通风工程、瓦斯抽放等施工的必要时间,确保安全生产。 (7)做好开拓、开采设计和生产工艺方面内、外火灾的预防工作。 (8)组织采、掘队抓好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安全设备的使用管理和“一通三防”安全措施落实工作。 7、调度室 (1)协助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全面抓好调度室“一通三防”的上传和下达指令工作。 (2)调度主任为本单位“一通三防”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和措施。 (3)负责牵头指挥、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好“一通三防”方面的重大隐患和事故。 (4)在本单位开展“一通三防”规章制度知识的宣传,定期进行“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教育。 (5)抓好分管业务中有关的“一通三防”工作。 (6)当工作面瓦斯超限时,调室员负责立即通知工作面所有人员停止作业,撤出至进风大巷,按照“排放瓦斯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8、安全部 (1)协助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全面抓好本单位的“一通三防”工作,对本单位的“一通三防”工作负主要责任。 (2)安全部经理为本单位“一通三防”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和措施。 (3)在单位开展“一通三防”规章制度知识的宣传,定期进行“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教育。 (4)监督各职能科室按时完成各自的“一通三防”规章制度及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一通三防”责任单位下达整改文书,落实整改结果。 (5)对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存在“一通三防”重大事故隐患的作业地点,指令其停工整顿。 (6)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一通三防”事故和违反“一通三防”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追查处理。 9、机电部 (1)协助机电矿长全面抓好矿井电器设备管理工作,对矿井电器设备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2)机电部经理为本单位“一通三防”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和措施。 (3)在本单位开展“一通三防”规章制度知识的宣传,定期进行“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教育。 (4)制定矿井“一通三防”主要设备(如主通风机、抽放泵、局部通风机等)维护和检修的标准和要求,督促机电队加强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转。 (5)组织采、掘、机、运各队组抓好机电设备管理,严格杜绝电气设备“失爆”现象。 (6)严格按规定选用井下机电设备,防爆设备下井前必须检验,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下井。 (7)督促各单位做好电气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工作。 (8)搞好掘进安全技术装备系列化工作,优化供电设计,确保实现“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负责组织风机的定期检修工作、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试验工作。 (9)参与有关部门对无计划停电、停风进行分析、追查处理。 (10)负责瓦斯抽放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 (11)督促机电队组做好“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遵守“一通三防”规定。对“一通三防”机械设备及时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运行或备用。 (12)矿井发生“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机电部经理必须立即赶到现场,协助机电矿长组织抢救。 10、人力资源部 (1)为本单位“一通三防”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和措施。 (2)在公司开展“一通三防”规章制度知识的宣传,定期进行“一通三防”的安全知识教育。 (3)负责全矿岗位职工操作证培训工作,特别是特殊工种的培训取证。 (4)负责新入矿工人的“一通三防”知识培训。 11综合部经理 (1)综合部经理协助总工程师全面抓好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对本单位的“一通三防”工作负主要责任。 (2)负责按要求完成“一通三防”防灾、治灾资金计划。 (3)负责完成“一通三防”物资储备,确保应急救援物资按时运送到指定地点。 四、生产队、组责任制 1、采、掘区队 (1)采、掘队长协助生产矿长、生产部经理全面抓好本队的“一通三防”工作,对本队的“一通三防”工作负主要责任。 (2)负责在本单位开展“一通三防”规章制度知识的宣传,定期进行“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教育。 (3)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一通三防”规定,爱护“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牌板和安全监测仪表。认真落实防止瓦斯、煤尘、火灾事故的安全措施,发现“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根据要求,必须将“一通三防”内容编入采掘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如采掘工作面的通风情况及风量配备;局扇位置、风量和风筒距工作面的距离,防止瓦斯、煤尘、火灾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当发生瓦斯、煤尘、火灾事故时的避灾路线及有关放炮的规定、停电停风撤人距离等。 (5)采、掘工作面所有巷道断面要符合设计规定,设备、材料要存放整齐,及时维护安全出口的断面,保证行人和通风的要求。 (6)因检修等原因需要停止局扇运转时,必须由停电单位提前一天在调度会上提出申请,申请中要明确停电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经通风、调度、机电、安全部门同意签字后方可生效。 (7)负责管好、用好本工作面的通风设施,风门、密闭、测风站附近不得堆放材料、设备;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和随意拆除通风设施,因工作需要拆除必须提前在调度会上审请批准,经通风部门同意,方可采取措施,并在通风部门监督下进行拆除。 (8)负责管好、用好所辖区域内的防尘设施,采掘机必须有内外喷雾装置,做到喷雾完好,雾化程度高。防尘、防灭火管路要吊挂平直,不漏水,并按规定设置三通阀门,定期进行洒水防尘。 (9)采掘队长、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机组司机均随身携带瓦斯报警仪进行瓦斯检查,发现瓦斯超限和局部瓦斯积聚要立即停止生产,及时向调度室进行汇报,并进行处理。 (10)负责本队机电设备防爆管理,掘进面三专两闭锁和回采面瓦斯电闭锁工作。 (11)负责生产过程中内、外火灾的预防工作,消防设施、器材按规定设置,当发生矿井火灾时,队长、班组长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把所有受威胁地区或可能受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在安全情况下尽可能组织人员利用现场一切工具和灭火器材直接灭火,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12)负责所辖区域内监测监控设备、压风系统、隔爆水棚和局部通风机及其附属装置的安装和管理工作。 2、通风队 (1)通风队长负责协助总工程师、通风部经理全面抓好本队的“一通三防”工作,对本队的“一通三防”工作负主要责任。 (2)在本队开展“一通三防”规章制度知识的宣传,定期进行“一通三防”的安全知识教育。 (3)按规定配足配齐瓦检员,瓦检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负责瓦斯检查和瓦斯日、班报表填写、汇报工作。 (5)负责通风设施、防尘设施和防灭火器材检查工作。 (6)负责局部通风设施维修和维护、瓦斯积聚、瓦斯排放等工作。 3、机运队 (1)机运队长负责协助机电矿长、机电部经理全面抓好本队的“一通三防”工作,对本队的“一通三防”工作负主要责任。 (2)在本队开展“一通三防”规章制度知识的宣传,定期进行“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教育。 (3)按规定配足配齐特殊工种人数,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井下电器防爆设备必须严格执行防爆设备入井合格证制度,下井必须检验,对不合格的设备严禁入井,在用的防爆设备要落实责任,专人管理,保证设备完好,杜绝失爆。 (5)保证采掘工作面正常供电,制定措施,每天定时定点进行检漏试验。 (6)井下维修工必须随身携带瓦斯检测仪器,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检修回收等工作,严禁带电检修。在检修开关需打开开关盖时,必须先进行瓦斯和放电检查。 (7)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必须在恢复通风后,经检查瓦斯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指定专人分级恢复正常供电。 (8)按照矿井防灭火规范的规定,做好电气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工作,配电点的消防器材要齐全完好,会使用。 (9)参与局扇的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原因分析,并落实整改措施。 4、机电队 (1)机电队长负责协助机电矿长、机电部经理全面抓好本队的“一通三防”工作,对本队的“一通三防”工作负主要责任。 (2)在本队开展“一通三防”规章制度知识的宣传,定期进行“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教育。 (3)负责矿井主要通风机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每月至少检查一次主要通风机的电气机械设备,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并有检查记录,保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行。 (4)每月检查一次主要通风机完好情况,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 (5)每月检查一次抽放泵站完好状态,按抽放部门的要求,经总工程师批准调整抽放泵站的运行状态。 (6)按照矿井防灭火规范的规定,做好电气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工作,各要害场所的消防器材要齐全,会使用。 (7)参与主要通风机的无计划停电、停风事原因分析,并落实整改措施; 5、抽放队 (1)抽放队长负责协助总工程师、防突部经理全面抓好本队的“一通三防”工作,对本队的“一通三防”工作负主要责任。 (2)在本队开展“一通三防”规章制度知识的宣传,定期进行“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教育。 (3)按规定配足配齐瓦斯抽放工,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负责打钻、管路安装等工程的施工和管路检查工作等。 (5)加强瓦斯抽放日常管理,正确分析抽放瓦斯效果,研究和改进瓦斯抽放方案,组织新技术推广。 6、班组长 (1)负责组织贯彻“一通三防”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措施。 (2)发现“一通三防”隐患,负责立即向现场跟班领导和科室值班人报告,并配合通风部门人员进行处理。 (3)一旦工作面瓦斯超限,负责组织工作面所有人员撤至进风大巷,设置栅栏和警标,派专职人员设置警戒。 (4)组织本班组职工接受“一通三防”知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第三章一通三防各工种岗位责任制 为了加强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全面提升“一通三防”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一通三防”事故,特制定各岗位责任制如下 1、瓦斯检查员 (1)认真学习“一通三防”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定期参加“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教育。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如实检查相关数据,并按规定在指定地点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 (3)负责做到井下牌板、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瓦斯检查调度台帐三对照。 (4)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制度。 (5)保证责任区域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现象。 (6)负责责任区域牌板整齐、完整、数字记录清晰。 (7)负责区域内瓦斯监控传感器的校对工作。 (8)负责本责任区域临时停风地点瓦斯检查和排放工作。 (9)负责本责任区域通风设施检查汇报工作。 (10)发现瓦斯隐患,立即处理,并向矿级跟班领导、科值班人及调度室报告。 2、测风员 (1)认真学习“一通三防”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定期参加“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教育。 (2)负责严格执行本工种操作规程,熟悉仪器、仪表性能。 (3)负责定期测定矿井风量、风压、漏风量、各用风地点的温度、湿度和所需检测气体的浓度。 (4)负责计算矿井通风参数有效风量率、外部漏风率、等积孔等,并及时准确填报通风报表和各种记录。 (5)参与矿井通风阻力、主要通风机性能、外部漏风、瓦斯涌出量等测定工作及资料汇总工作。 (6)负责测定矿井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及时提出风量调整方案。 (7)发现瓦斯隐患,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3、放炮员 (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2)负责填写放炮瓦斯检查牌和有关记录。 (3)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打眼装药过程中,发现瓦斯浓度达到报警红线值,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瓦斯员。 (4)加强放炮管理,所用火工品符合炸药和雷管的安全等级,严格执行放炮停电撤人制度。严禁放明炮、糊炮,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严禁在掘进工作面中一次装药、分次起爆。负责放炮洒水防尘工作。 (5)认真学习“一通三防”相关制度,定期参加“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教育。 (6)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一通三防”规定,爱护“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牌板和安全监测仪表。认真落实防止瓦斯、煤尘、火灾事故的安全措施,发现“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采煤机(或掘进机)司机 (1)认真学习“一通三防”相关制度,定期参加“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教育。 (2)入井时,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随时检查采煤机(或掘进机)附近瓦斯浓度。 (3)发现瓦斯浓度报警值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并进行处理。 (4)负责管理维护采煤机(或采掘机)的内外喷雾装置,确保喷雾完好,雾化程度高,同时在工作时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5)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一通三防”规定,爱护“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牌板和安全监测仪表。认真落实防止瓦斯、煤尘、火灾事故的安全措施,发现“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电气设备维修工 (1)电工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认真学习“一通三防”相关制度,定期参加“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教育。 (3)入井时,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在检修和移动电器设备时,首先检查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作业。 (4)负责检查电气设备的完好问题,杜绝失爆。负责采掘工作面正常供电,每天定时定点进行检漏试验,检漏断电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在检修开关需打开开关盖时,必须先进行瓦斯和放电检查。 (5)负责做好电气火灾的预防工作,变电硐室的消防器材要齐全完好,熟练掌握使用技巧。 (6)严格执行防爆设备的标准,保持良好的防爆性能,做到“三无、四有”。 6、通风测尘工 (1)经过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负责矿井粉尘测定工作,并提出控制粉尘的措施。 (3)了解掌握各类测尘仪的操作原理和功能,按规定测定粉尘浓度。 (4)及时将每次的测尘记录填入台帐,月底做好本月粉尘浓度测定报告表。 7、安全员 (1)严格执行“一通三防”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2)发现“一通三防”隐患,有权停止现场作业,汇报调度室。 (3)协助完成瓦斯积聚处理、瓦斯排放等工作。 (4)负责监督井下通风设施工程质量、通风系统调整等“一通三防”工作。 8、防突员 (1)认真学习“一通三防”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定期参加“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教育。 (2)坚守工作岗位,做到及时对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工作。 (3)熟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工作面防突设计方案,能够及时发现工作面瓦斯隐患并立即处理。 (4)熟悉预测钻孔和排放孔的图纸、资料以及钻孔工艺。 (5)负责对突出煤层的瓦斯压力、流量、煤体温度的测定工作。 (6)严格按图纸确定钻孔参数,确保钻孔的工程质量。 (7)负责预测数据的打印和整理工作以及井下牌板的填写工作。 (8)发现突出预兆和“一通三防”隐患,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9、监测值机员 (1)监测值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对当班瓦斯监测、监控负直接责任, (2)坚守工作岗位,时刻保持瓦斯报警高度警觉性,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 (3)各种报表数据必须记录准确,并保存完整。 (4)一旦工作面瓦斯超限报警,监测值机员负责通知调度室。 (5)因传感器故障导致瓦斯超限报警,必须将审批后的安全措施连同更换的传感器编号一并上报市安全监控中心。 10、通风设施工 (1)认真学习“一通三防”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定期参加“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教育。 (2)严格执行本工种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以及相关规定等 (3)按时参加班前会,严格执行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要求,做好通风设施构筑及维护工作。 (4)按“一通三防”要求去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其他职工 (1)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认真学习“一通三防”相关制度,定期参加“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教育。 (3)出现“一通三防”隐患问题后,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向调度汇报,必要时按规定撤离现场。 (4)上班期间,时刻保持瓦斯报警高度警觉性,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任何人都有发现身边“一通三防”隐患和处理“一通三防”隐患的权利和义务。 (5)积极向上级有关领导提出防治瓦斯的合理化建议。 (6)任何人不准损坏通风设施,不准擅自挪用、损坏监控设施。 (7)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作业。 第三章通风系统管理 第一条矿井井下空气成分、空气温度、巷道风速应分别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 第二条矿井每年在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根据矿井生产情况、瓦斯涌出情况、采掘部署和实际供风量等情况,核定该年度通风能力。煤矿必须按矿井核定能力安排生产计划,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三条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第四条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第五条矿井必须有合理、可靠、独立完整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和安全措施,并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第六条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方式,主要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 每一回风井都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一台备用,备用主要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开动。 各回风井主要通风机必须在合理工况范围内运行。 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主要通风机技术改造及更换叶片后必须进行性能测试,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风叶直径1.8米以下的每年测定一次,其它的3年测定一次。 第七条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机电部负责每月检查一次主要通风机,负责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通风部负责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改变主要通风机转速或叶片角度或者对旋式主要通风机运转级数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第八条矿井主要通风机应安设监测系统,以监测主要通风机及电机的运行情况,并按规定安装正压计、负压计和全压计等监控仪器仪表。 第九条严禁主要通风机房兼做他用。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压力表)、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主要通风机的运转应由专职司机负责,司机应每小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薄内;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实现主要通风机集中监控、图像监视的主要通风机房可不设专职司机,但必须实行巡检制度。 第十条矿井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应急预案。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正常倒机除外),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组织全矿井工作人员全部撤出。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对由多台通风机联合通风的矿井,是否要打开防爆门应慎重对待,需要经过事先的精确计算或计算机模拟,操作不当则会造成井下风流紊乱。 第十一条加强供电系统、机电设备日常管理,严禁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对事故进行追查。 第十二条矿井每年必须进行1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工作。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通风阻力必须满足“AQ10282006”的要求。 第十三条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密闭;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或联锁的平衡压力风门。 第十四条生产水平和采(盘)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任何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采用倾斜长壁布置的,大巷必须至少超前2个区段,并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盘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矿井的每个采区,必须至少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第十五条采、掘工作面应实现独立通风。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严禁任何两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第十六条矿井必须采用正规采煤方法,回采工作面必须有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实行全风压通风。严禁采掘工作面无计划停风;严禁无风和微风作业;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 第十七条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通过采空区的连通巷道必须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封闭。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密闭墙,全部封闭采区。 第十八条采掘工作面、独立通风的硐室、通风及行人巷道配风量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进行计算分配。 第十九条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采掘工作面生产前,所辖区队必须组织相关部门对采掘工作面的通风、防尘、抽采瓦斯、监控等系统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 第二十条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测风站必须按规定设置。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第二十一条每年由通风部组织进行一次矿井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工作,瓦斯涌出量测定结果必须及时上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并根据瓦斯涌出量测定结果对矿井各用风点进行风量分配。 第二十二条采区变电所、实现采区变电所功能的中央变电所、井下检修硐室、加油硐室必须采用独立通风,并配备足够的风量。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必须设在进风风流中。若机电硐室深度不超过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且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 第二十三条凡因生产需要,采掘工作面搬家、倒面需要调整通风系统时,生产区队必须提前书面通知通风部,以便通风部布置相关事宜。 第二十四条技术部要密切注意小煤窑动态,及时向通风部提供井田范围内小窑的位置、范围及活动情况。凡小煤窑活动频繁地段,地测部必须经常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越界开采,及时向调度室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与小煤窑无计划贯通,若矿井与周围小煤窑贯通,通风队必须及时封闭,保证通风系统独立可靠。 第二十五条通风部必须按月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若遇矿井通风系统发生较大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和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巷道断面、风速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 第二十六条矿井应每年绘制矿井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通风网络图。 第四章矿井瓦斯管理 第二十七条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一矿井必须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矿井瓦斯涌出量测定工作,并设立瓦斯工作防治领导小组及满足工作需要的瓦斯防治专业队伍。 二矿井应编制年度瓦斯治理技术方案、安全措施计划,按规定备案并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应制定瓦斯治理专项措施并严格落实,瓦斯治理效果符合相关规定。 三矿井必须根据瓦斯检查范围、类型、法定出勤等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检员。瓦检员必须责任心强,且有二年以上工作经验,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熟悉通风瓦斯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要求,能熟练使用光学瓦斯检测仪等。 四矿井建立瓦检员档案,瓦斯检查人员的配备,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力资源部、通风部门每年核定一次,确保人员满足需要。 五矿井必须建立甲烷、二氧化碳和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