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518-1995 钻井井筒永久支护通用技术条件.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MT / T 5 1 8 一 1 9 9 5 钻井井筒永久支护通用技术条件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钻井井筒永久支护结构设计、 井壁制作、 悬浮下沉安装、 壁后充填以及成井质量的技 术要求、 质量标准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钻井法凿井悬浮下沉的井筒永久支护。 2 引用标准 G B 1 7 5 硅酸盐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 G B 7 0 0 碳素结构钢 G B 9 8 5 手工电 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 G B 1 4 9 9 钢筋混凝土用钢筋 G B 1 5 9 1 低合金结构钢 G B 3 3 2 3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 B J 1 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 B J 1 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G B J 6 8 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 B J 1 0 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 B J 2 0 4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 B J 2 0 5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 B J 2 1 3 矿山 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 G J 5 2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 G J 5 3 普 通混赓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 G J 5 5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技术规程 J G J 5 6 混凝土减水剂质量标准和试验方法 J B 1 1 5 2 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 3 术语 3 . 1 井壁底 最下端封底的一节井壁。 3 . 2 复合井壁 钢板筒与混凝土筒或钢板筒与钢筋混凝土简组成的井壁结构。 3 . 3 隔水圈板 焊接在井壁法兰盘上起隔水作用的圈板。 3 . 4 内模支撑架 井壁制作时起支撑内模板, 并保证其垂直的支架。 一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 9 9 5 一 1 2 一 2 8 批准 1 9 9 6 一 0 5 一 0 1 实施 MT / T 5 1 8 一1 9 9 5 3 . 5 井壁悬浮下沉安装 利用井壁在泥浆中的悬浮平衡条件, 进行井壁接长, 并加入配重水进行井壁下沉的工艺过程。 3 . 6 悬浮高度 每节井壁下沉后, 顶端面高出泥浆面的高度。 3 . 7 节间注浆 两节井壁连接后, 其间隙用充填材料灌注密实的工艺。 3 . 8 座浆 接长井壁前, 在下面一节井壁上端面铺满水泥砂浆, 然后安放上面一节井壁的工艺。 4 支护结构设计 4 门井筒永久支护工艺包括地面预制井壁 悬浮下沉安装、 及壁后充填。 4 . 2 井壁材料 4 . 2 . 1 钢筋混凝土井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宜采用G B J 1 0 规定的C 3 0 -C 5 5 , 受力钢筋宜采用G B 1 4 9 9 规定的II 、 I 级热轧钢筋; 法兰盘宜采用G B 7 0 0 规定的Q 2 3 5 钢。 4 . 2 . 2 复合井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 4 5 ; 钢板简宜采用Q 2 3 5 钢或G B 1 5 9 1 规定的1 6 锰钢, 板厚1 0 -2 5 m m ; 受力钢筋宜采用II 、 , 级热轧钢筋。 4 . 2 . 3 井壁吊环必须采用热轧碳素圆钢制作, 严禁冷弯加工。 4 . 3 井壁设计一般规定. 4 . 3 . , 井壁结构按所受地压进行设计, 并须考虑附加竖向 荷载对井壁的影响, 井壁底按井壁下沉时所 受内外压力差进行设计。 井壁设计应根据荷载变化, 沿井筒全深分段进行。 4 . 3 . 2 井壁设计的地压值 表土段一般采用1 . 2 倍静水压强; 基岩段一般采用1 . 0 倍静水压强。 4 . 3 . 3 井壁底底部宜选用削球壳、 半球壳和半椭圆旋转厚壳等结构形式。 4 . 3 . 4 井壁结构的安全等级按G B J 6 8 规定的一级执行。 4 . 3 . 5 采用新型井壁结构时, 必须经过足以 证明 其结构性能可靠的规律性和破坏性模型试验。 结果应 满足有关规范的要求。 4 . 3 . 6 井壁节高应按提吊设备能力确定, 除最上部一节外, 最小节高不应小于3 m, 4 . 3 . 7 钢板筒和法兰盘的分段加工与焊接, 应在设计中有明确规定。 4 . 4 井壁形式与构造 4 . 4 . 1 钻井井壁一般分为 钢筋混凝土井壁和复合井壁两种类型。 设计中应优先采用钢筋混凝土井壁。 4 . 4 . 2 井壁环向钢筋间距不宜小于1 8 0 m m; 竖向钢筋间距不宜小于2 2 0 m m。竖向钢筋两端应与井壁 法兰盘焊牢。 4 . 4 . 3 复合井壁的内钢板筒应按设计设置锚固件, 并必须设置直径1 0 -2 0 m m的泄压孔, 间距不应大 于 2 . 5 m, 4 . 4 . 4 井壁底下沉时的悬浮高度应大于1 . 2 m。否则应采取技术措施, 保证上端面的安全操作高度。 4 . 5 井壁连接 4 . 5 . 1 井壁法兰盘的三种基本形式 e . 单钢板法兰盘截面 图1 , b . 型钢法兰盘截面 图2 c . 梁板式法兰盘截面 图3 , 4 . 5 . 2 深度超过3 0 0 m的井筒, 3 0 0 m以下的井壁应采用节间注浆。 MT / T 5 1 8 一1 9 9 5 图 1 1 -焊筋板 2 -隔水圈板1 3 -环形底板 图 2 1 一内 缘擂饱; 2 -连接加劲板. 3 一外缘角 钢 图 3 1 一内环形底板; 2 -焊筋板门 一连接工字钢, 4 -隔水圈板. 5 一外环形底板 4 . 5 . 3 井壁法兰盘连接 节间注浆时, 内外缘采用连续焊缝连接。 b . 非节间 注浆时, 外缘采用连续焊缝连接; 内 缘采用螺栓连接。 连接螺栓直径宜采用 1 6 -2 2 m m, 焊缝高度不得小于 l O m m e 2 5 8 MT / T 5 1 8 一 1 9 9 5 5 井壁制作 5 . 1 井壁模板 5 . 1 . 1 模板及内模支撑架 简称“ 支架,’的材料宜选用钢材和木材。 5 . 1 . 2 模板及支架要求 a . 结构各部位尺寸及其配合, 应保证浇港混凝土后井壁的几何尺寸符合质量要求。 b . 具有足够的强度、 刚度和稳定性, 能可靠地承受浇灌混凝土时所产生的侧压力, 以及在施工中 的其他荷载; c . 支架和其他附属配件应装拆方便; d . 模板在浇灌混凝土时不得漏浆。 5 . ,3 井壁混凝土浇灌口的位置 a . 外模板小门浇灌口 浇灌口 的宽度和高度一般为5 0 0 - 6 0 0 m m a 浇灌口的横向水平净间距不宜大于1 . 5 m; 竖向垂直净 间距不宜大于6 0 0 m m; 下端浇液口下缘距井壁底端不应大于1 . 0 m, b . 上法兰盘浇灌口 浇灌口 宽度不宜小于4 0 0 m m, 净间距不应大于1 m , 5 . 1 . 4 木制内外模板单块宽度不宜大于1 . 5 m; 板厚不宜小于4 0 m m. 工作面应用厚度l m m的铁皮镶 贝 占 。 5 . 2 井壁钢筋 5 . 2 . 1 钢筋应具有出厂证明 或试验报告单。 钢筋在加工过程中 发现脆断、 焊接性能不良 或机械性能显 著不正常等现象时, 应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的检验, 结果符合G B 1 4 9 9 的规定方可使用。 5 . 2 . 2 钢筋在运输和储存时, 必须保留标牌, 按批分别堆放, 并避免 锈蚀和污染。 5 . 2 . 3 钢筋的级别、 数量和直径, 应按设计要求采用。 5 . 2 . 4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钢筋表面应洁净无损伤, 带有顺粒状和片状老锈的 钢 筋不得使用, 或根据机械性能试验, 按实际强度降级使用, 使用前必须除锈。 5 . 2 . 5 环向钢筋的每段长度不应小于5 m, 5 . 2 . 6 受力钢筋接头的搭接长度和位置, 应符合G B J 1 0 规定。 5 . 2 . 了 钢筋的交叉点必须全部用铁丝扎牢; 钢筋搭接处必须在中间和两端用铁丝扎牢。 5 . 2 . 8 钢筋的焊接工艺和质量标准, 应符合J G J 1 8 的规定. 5 . 2 . 9 绑扎或焊接的 钢筋骨架, 不得有变形、 松脱和开焊。 钢筋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 的规定。 表 1 钢筋位置的允许偏差M -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1 环向钢筋间距士1 5 2 竖向姻筋间距士1 5 3 井壁底环向和径向钢筋间距土1 0 4 受力钢筋保护层士5 5 . 3 法兰盘和钢板筒 5 . 3 . 1 钢材应有质量证明书, 如对钢材的质量有疑义时, 应抽样检验, 结果符合G B 7 0 0 和G B 1 5 9 1 的 规定方可使用。 5 . 3 . 2 当普通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一1 6 0C 、 低合金结构俐在环境温度低于一1 2 ℃时, 不得冷矫 正或冷弯曲。 MT / r 5 1 8 一 1 9 9 5 5 . 3 . 3 普通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加热矫正时, 加热温度严禁超过正火温度 9 0 0 *C 。 加热后的低 合 金结构钢必须缓慢冷却 5 . 3 . 4 弧形加工件, 弦长大于1 . 5 m时, 应用弦长不小于1 . 5 m的弧形样板检查; 弦长小于 1 . 5 m时, 应 用与 零件弦长相等的弧形样板检查。样板与被检查件的间隙不得大于2 m m, 5 . 3 . 5 焊接坡r l 加工尺寸的允许偏差, 应符合G B 9 8 5 的规定。 5 . 3 . 6 放样和下料, 应根据工艺要求预留焊接收缩量和切割余量。 5 . 3 - 了 焊接一般要求 a . 多层焊接的每层焊道焊完后应及时清理, 外观检查发现砂眼、 气泡、 裂缝等影响焊接质量的缺 陷, 必须清理后再焊; b . 对于施焊引起的局部变形, 应及时加以矫正。 5 . 3 . 8 法兰盘制作平台的刚度应满足制造质量的要求, 平台面钢板厚度不宜小于 1 6 m m, 平台水平面 允许偏差4 m m . 5 . 39 法兰盘组焊要求 a . 环形底板组焊时, 两板边缘的高差不得大于l m m; b . 隔水圈板和焊筋板的焊接必须垂直于法兰盘面, 垂直允许偏差4 m m; 圈径必须符合设计尺寸, 允许偏差士5 m m o 5 . 3 . 1 0 法兰盘内径和宽度均不得小于设计尺寸, 也不得大于设计尺寸5 m m, 5 . 3 . 1 1 法兰盘必须成对钻孔和存放, 螺孔位置偏差不得大于2 . 5 m m, 5 . 3 . 1 2 法兰盘应冲有十字线标记点, 每对法兰盘标记的偏差不得大于2 m m, 5 . 3 . 1 3 法兰盘存放时, 应保持水平。 5 . 3 - 1 4 法兰盘验收 a . 法兰盘加工后应及时由专职人员成对验收。 b . 验收应有验收记录, 并进行编号。 5 . 3 . 巧 钢板筒分段运输时应有专用胎架。 5 . 3 - 1 6 为避免钢板筒组焊过程中产生裂纹, 在工艺方面可采取如下措施 a . 焊前预热 预热条件见表2 , 预热温度一般为1 0 0 -1 5 0 C ; 表 2 钢板筒预热条件 Q 2 3 5 初钢板 1 6 锰钢钢板 板厚 , mm 工作环境温度, ℃板厚, mm 工作环境温度, ℃ 不大于 1 0 不大于 3 0 1 0- 1 5 低于一3 0 1 6 2 4 低于一2 6 低于一1 0 低于一5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匕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七一一 2 5_}低 于“ b . 采用低氢碱性焊条, 并必须按照质量证明书的规定进行焙烘; c . 避免在低温下冷弯和校正。 5 . 3 . 1 7 钢板筒焊缝检验 a . 焊缝尺寸和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G B J 2 0 5 的有关规定。 b . 按G B J 2 0 5 和J B 1 1 5 2 或G B 3 3 2 3 规定的二级质量标准进行仪器检验。 用超声波检查时, 其技 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可按J B 1 1 5 2 和G B J 2 0 5 的规定; 用X射线和Y 射线拍片检查时, 其技术要求和质量 标准可按 G B 3 3 2 3 和G B J 2 0 5 的规定。 5 . 3 . 1 8 钢板筒几何尺寸的检查, 应符合下列要求 MT / T 5 1 8 一 1 9 9 5 a . 钢板筒直径不得小于设计尺寸, 也不得大于设计尺寸 l o m m; b . 垂直偏斜率不得超过 1 n ; c上下两端的水平面允许偏差均为士3 m m o 5 . 3 . 1 9 内钢板筒的上端应设置水平临时支撑, 混凝土浇灌完后拆除。 5 . 4 井壁混凝土 5 . 4 . 1 混凝土宜采用硅酸盐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 5 . 4 . 2 水泥进场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 并应对其品种、 标号、 包装、 出厂日期等检查验收。 5 . 4 . 3 使用前如对水泥质量有疑问, 或出厂超过三个月时, 应复查试验, 并按其试验结果使用。 5 . 4 . 4 配制混凝土所用骨料, 应符合J G J 5 2 和J G J 5 3 的规定。 5 . 4 . 5 拌制混凝土应采用饮用水或洁净的天然水。 5 . 4 . 6 混凝土中所掺用减水剂, 应符合J G J 5 6 的规定, 并经试配符合要求后, 方可使用。 5 . 4 . 7 混凝土的配合比应通过计算和试配的确定。考虑到现场实际施工条件的差异和变化, 混凝土的 试配强度应按设计强度的等级提高l 0 0 o -1 5 o o e配合比设计方法应按J G J 5 5 执行。 5 . 4 . 8 混凝上原材料按重量计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水泥士2 ; 粗细骨料土3 ; 水、 外加剂溶液士2 . 注 骨料含水率应经常测定, 根据含水率的变化增减用水量。 5 . 4 . 9 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 即从全部原材料装入搅拌机起到开始卸料止, 按表3 采用。 表 3 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 混凝土坍落度 mm 搅拌机机型 搅拌机容积, L G 4 0 04 0 0 - 1 0 0 〔3 0 自落式9 01 2 0 强制式6 09 0 3 0 自落式 9 09 0 强制式 6 0 6 0 注 掺有外加剂时, 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 5 . 5 井壁制作质量 5 . 5 . 1 预制井壁的基础面, 水平允许偏差6 m m。基础强度应满足井壁制作的要求。 5 . 5 . 2 上、 下法兰盘找平 盘面水平允许偏差士3 m m, 上下法兰盘边缘相对应的十字线标记点垂直允 许偏差2 m m , 5 . 5 . 3 内 模板安装 模板贴紧下法兰盘内 缘, 模板工作面的垂直偏斜率不得超过l y a , 5 . 5 . 4 钢筋绑扎应符合表 1 及G B J 2 0 4 的有关规定。并应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 5 . 5 外模板安装 模板两端应贴紧法兰盘外缘。 木制模板外侧应用有足够强度的环形钢筋箍箍紧, 内 外模板之间用与井壁厚度相同长度的钢筋支撑。 5 . 5 . 6 井壁混凝土的浇灌、 养护、 拆模和表面缺陷的修整, 应按G B J 2 0 4 执行。 5 . 5 . 7 每节井壁应制作1 -2 组试块, 采用标准条件养护。 5 . 58 井壁吊运和存放要求 ’ a . 井壁吊运时的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 0 0 o a b . 井壁吊运时, 吊索的水平夹角不宜小于4 5 0 c . 存放井壁的场地应坚硬平整、 能承受井壁自重。 MT / T 5 1 8 一 1 9 9 5 5 . 6 井壁质量标准 5 . 6 . 1 井壁几何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a . 井壁节高允许偏差士S m m; b . 井壁内径允许偏差0 - 2 0 m m ; 〔 , 井壁厚度允许偏差。 2 0 m m; d . 井壁垂直偏斜率不得超过 1 0 ; e . 井壁上下端面水平允许偏差均为士5 m m. 上述质量检查应拆模后, 在预制井壁基础上进行。 5 . 6 . 2 井壁混凝土强度质量应符合G B J 1 0 7 的规定。 5 . 6 . 3 并壁混凝土强度质量以试块为依据, 当不符合G B J 1 0 7 的规定时, 可以采取非破损检验方法进 行检查。如仍不符合要求, 应按实际条件验算结构的安全度, 或采取其他措施。 6 井壁悬浮下沉安袭 6 . 1 井壁下沉前的准备 6 . 1 . , 对钻井实际深度和井壁实际长度进行核算。 6 ‘ 1 . 2 测量钻井直径和偏斜, 绘制钻并有效断面图, 应满足井壁下沉和壁后充填的要求. 6 . 1 . 3 泥浆处理 泥浆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含砂量簇2 ; 泥 皮 厚度1 . S m m ; 粘度1 8 -2 5 S ; 3 0 m i n 失水量1 2 m L ; 泥浆相对密度1 . 1 5 -1 . 2 3 . 6 . 2 井壁悬浮下沉工艺 6 . 2 . 1 并壁逐节安装, 依其自 重及配重水悬浮下沉到设计深度。 6 . 2 . 2 井壁下沉工艺流程 6 , 3 6 3 . 1 6 . 3 . 2 井壁下沉安装 井壁下沉时应严格控制泥浆面高度, 不宜低于锁口面5 0 0 m me 井壁下沉安装时, 组装中的两节井壁中心及井壁底中心, 三点应在一直线上, 中间一点与该直线 MT / T 5 1 8 一 1 9 9 5 允许偏差2 m m 6 . 3 . 3 井壁节间连接 a . 节间间隙应用垫铁楔紧, 垫铁净间距不应大于 2 0 0 m m; 间隙超过 5 m m时, 其周圈需用圆钢或 扁钢垫焊。 b . 采用座浆或注浆时, 浆液必须饱满。 c . 连接螺栓必须拧紧。 d . 连接焊缝高度不应低于 l o m m , 焊缝表面焊波应均匀, 外观检查不得有裂纹、 夹渣和针状气孔 等缺陷。 6 . 3 . 4 法兰盘外缘焊缝经检查合格并冷却后, 应在焊缝上下各方不小于l 0 0 m m的宽度内, 均匀涂抹 防水防腐徐料。 6 . 3 . 5 法兰盘接缝进入泥浆l m左右时, 应停止下沉, 观察接缝处无漏水现象后, 方可加水继续下沉。 6 . 3 . 6 井壁下沉到设计深度后, 进行方位和垂直度的找正和固定。 了 壁后充填 71 充填材料及充填段 7 . 1 . 1 充填材料可采用水泥浆、 水泥砂浆和混凝土等胶结性材料, 以及碎石、 卵石等非胶结性材料。 7 . 1 . 2 根据井筒深度、 地层条件、 井壁形式和充填工艺, 沿井简深度划分成若干充填段, 进行注浆充填、 抛石充填和混凝土封顶。 7 . 1 . 3 井 筒基 岩段, 应采用胶结 性材料进行充 填, 并必须高出 岩石 和表土 交界面1 5 m ; 需要开掘马 头门 时, 还应超过马头门顶4 0 m, 7 . 1 . 4 当基岩段需要采用两次以上充填时, 马头门以上4 0 m应采用一次充填, 基岩与表土交界面上下 各1 5 m宜采用一次充填。 7 . 1 . 5 井筒表土段可部分采用非胶结性材料充填, 一次充填段高不应超过l o o m, 了 . 1 . 6 深井筒表土段应分为若干段, 用胶结性和非胶结性材料交替进行充填。 7 . 1 . 7 井筒顶部充填段应采用胶结性材料, 充填高度不得小于3 0 m。 该充填段最上部应采用混凝土充 填封顶, 高度宜3 -5 m , 了 . 2 充填工艺 7 . 2 . 1 井筒底部第一段高可采用外管注浆充填和内管注浆充填工艺。 超过3 0 0 m的井简宜采用内管注 浆充填。 7 . 2 . 2 充填前必须加配重水。 应按式 1 计算配重水的临界高度, 按式 2 计算必须增加的配重水高度。 H} , A 二 , 二 , 一 二 吧 , , 二 二 卜 一 一 二 41 U . 1 31 3/ 一 U. U0 6 5 人 十 U. 0 02 31 人 ‘ 3 A K4 “ “ “ “ “ , ⋯ ⋯ 1 式中 K FY 0 H} , 配重水的临界高度, m; E 井壁混凝土弹性模量, N / m ; I 井壁横截面的加权平均惯性矩, m 4 4 每米井壁及配重水重力, N / m; F , 井壁筒体排浆面积, m ; Y } 泥浆重度, N / m . , 、h D Y , -共 K 0月 吧 多 a r 2 MT / T 5 1 8 一1 9 9 5 式中; h 一 一 第一段高充填高度, m; A H 必须增加的配重水高度, 即井壁下沉到底时的配重水面到充填时的配重水面的高度, m; D井壁外径, m; d 井壁内径 , m; Y w 一 一 配重水重度 , N/ m Y , 一一充填物重度, N/ m Y泥浆重度, N / m ; K一 一 安全系数, K1 . 2 . 7 . 3 充填一般要求 7 . 3 . 1 井筒第一段高充填, 宜在井壁下沉安装到底后 1 0 天内进行。 7 . 3 . 2 注浆用水泥浆, 其相对密度不得小于1 . 6 . 7 . 3 . 3 应采用一泵一管注浆充填, 并宜采用同型号泥浆泵。 7 . 3 . 4 充填水泥浆时, 应随充填高度的增加提升充填管, 管下口仍应埋入水泥浆内, 7 . 3 . 5 第一 段高注浆充填后, 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 2 h ; 中间注浆段养护时间不应少于4 8 h , 了3 . 6 在下一段高充填前, 应在对称的四个方位探测实际充填深度。 7 . 3 . 7 抛石充填应均匀对称进行, 石料粒径宜采用4 0 - 6 0 m m, 7 . 3 . 8 抛石充填时, 必须在相互垂直的方向用两台经纬仪监测井壁, 随时调整各方位的充填速度。 7 . 4 外注浆管设置 7 . 4 门 注浆管道数量不应少于4 路, 均匀布置, 各路管道间的距离不得大于4 m, 7 . 4 . 2 注浆管内径宜采用5 0 - 8 0 m m , 壁厚4 一 6 m m , 7 . 4 . 3 深度大于2 0 0 m的井简, 下放注浆管宜采用钠丝绳导向。 7 . 4 . 4 注浆管底端 8 0 0 - 1 O O O m m的管壁应设排浆孔, 孔径不应小于1 2 m m, 总面积不应小于注浆管 净截面积的1 . 5 倍。 管端下部应焊有l m长的U形钢筋撑。 7 . 4 . 5 第一段高的注浆管下放深度应比 末级钻井深度小1 -2 m, 其他段高的注浆管下放深度应高出上 一充填段表面。 . 5 -1 . 0 m, 7 . 4 . 6 下放注浆管可采用测力计监视。 了5 内注浆管设置 了 . 5 . 1 内注浆管单根长度应与井壁 l r , 3 H D L if } . B i} k . Y9 f T 容蟹 .容蟹 Ya、二 肠t 闷种 少 曰 口1 强 。 注浆管道不得少于4 路, 均匀分布。 注浆管可采用与外注浆管相同的规格。 井壁底外侧周围预设弧形分流管, 分流管人口的间距不应大于4 . O m, 分流管入口 与各路注浆管 弧形分流管外侧应比直线段井壁外径小5 0 m m, 分流管管壁均匀设置排浆孔, 孔径不应小于2 0 m m, 排浆孔总面积应为注浆管净截面积的1 . 3 - 井壁底内侧注浆弯管上部应设置高压逆止阀, 其反向耐压强度不得小于井深的1 . 6 倍静水压 234接5倍6 乐5乐连乐豹乐 不7-7.相乙上又 7 . 5 . 了 注浆管的井口部位, 应设置关闭阀。 了 . 6 充填质量 7 . 6, 充填量的检查 全井实际充填量应不少于测井资料计算值的7 0 . 第一段高实际充填量 井筒深度不大于 3 0 0 m, 应不少于测井资料计算值的 井简深度大于 MT / T 5 1 8 一 1 9 9 5 了 . 6 . 2 钻孔检查 a . 检查孔位置 开拓马头门的井筒, 在马头门上方不少于1 5 m范围内; 继续掘进的井筒, 在井壁 底底部上方不少于2 5 m范围内和井壁底底部应设检查孔。检查孔应在制作井壁时预留。 b . 检查孔数量 在马头门上方和井壁底底部上方分3 - 4 个水平设孔, 每个水平应不少于4 孔, 均 匀分布, 并保证马头门正上方有孔布置。在井壁底底部设孔不应少于3 个。 c . 检查孔深度和孔径 检查时钻孔应进入充填厚度1 / 3 , 孔径不小于2 5 m m, 单孔出浆量超过。 . l m , 出水量超过 0 . 5 m / h , 必须再进行注浆充填, 注浆压力不应大于 1 . 6 倍静 水压强。 8 成井Al 8 . 1 井筒垂直度 井筒深度小于3 0 0 m, 偏斜差率不得超过。M ; 井筒深度3 0 0 -4 0 0 m, 偏斜值不得超过 2 4 0 m m r 井筒深度4 0 1 一5 0 0 m, 偏斜值不得超过3 0 0 m m ; 井筒深度5 0 1 - 6 0 0 m, 偏斜值不得超过3 6 0 m m, 安装提升设备的井筒, 其有效断面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8 . 2 成井井筒不得有喷水带砂现象, 井筒淋水量不得超过 3 m / h .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提出。 本标准由煤矿专用设备标委会井巷设备分会归口。 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建井研究所、 两淮煤矿特殊凿井公司共同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友祥、 王贵淳、 洪伯潜、 赵亚平、 张国鑫、 刘日 辉、 周浩亮、 孙良一、 平关仁。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建井研究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