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斜巷信号硐室、运输绞车车房设计.doc
杨湾煤矿 关于斜巷信号硐室、运输绞车车房设计 为了加强井下轨道运输的安全基础管理,提高轨道运输效率,从根本上消除轨道运输的安全隐患,减少轨道运输事故,促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步伐,本着安全有效、统一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原则,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杨湾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试行)及其它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斜巷信号硐室设计相关规定 1、所有轨道运输的斜巷上、下口平台及轨道运输巷中部甩车场的支巷入口处,即所有需要摘挂钩、操作安全设施及发送信号处,都必须施工信号(躲避)硐室。 2、 信号硐室位于斜巷上、下口平台内距变坡点2-5m处,中部甩车场信号硐室位于支巷里的弯道内侧且距支巷口3-5m处。 3、 信号硐室采用架棚支护时,梁长为2.4m,腿长与原巷一致,原则上应扶正规抬棚,采用摘腿锁梁方式时,锁梁用的轨道长度不低于4m。采用锚网索支护时净宽为2.8m,净高与原巷一致,硐口及其前后各5m范围内锚索应加密至间排距1.21.2m。信号硐室深度为1.0m。 4、 斜巷施工期间有轨道运输并行人,或施工完成后使用期间有轨道运输同时兼作行人道的斜巷,必须每隔40m施工一处躲避硐室。躲避硐室位于行人侧,其规格及支护形式同以上信号硐室的规定。 二、绞车车房设计相关规定 1、所有绞车都必须有正规绞车窝,不得在巷帮强行安设绞车。 2、 绞车窝位于轨道侧的巷帮。其规格为采用架棚支护时梁长为3.2m,腿长与原巷道一致,硐口必须扶正规抬棚;采用锚网索支护时,净宽为3.6m,硐口及其前后各5m范围内锚索应加密至间排距不小于1.21.2m。一般绞车窝深度为2.5m,以里侧能摆设绞车开关并有检修及操作的空间为准;切眼上口绞车窝深度一般为4m;若绞车窝侧紧临采空区,有瓦斯或突水隐患时,则绞车窝深度不应超过1.5m,为了摆设开关,绞车窝应适当加宽或另补开关硐室。 三、 附则 1、 本规定与国家有关法规或公司有关规定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有关法规或公司有关规定为准。 2、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属杨湾煤矿矿。 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杨湾煤矿 二○一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