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土矿氧化铝生产能源消耗》审定稿.doc
YS/T 103铝土矿、氧化铝生产能源消耗 审定会会议纪要 2007年6月27日至29日,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委员会在宁夏银川市大自然宾馆主持召开“有色金属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审定会、讨论会和任务落实会”,会议进行了分组讨论,其中参加轻标委能耗组的有20家单位的41名代表,参加会议的各单位代表对中铝河南分公司和中铝贵州分公司等单位提交的行业标准YS/T103铝土矿、氧化铝生产能源消耗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并达成一致,形成会议纪要如下 1. 取消审定稿规范性引用文件中GB 3100、GB 3101; 2. 对该审定稿格式加以规范,并增加标题英文名称; 3. 该审定稿中3.4“余热资源”应修改为“购入余热资源”; 4. 该审定稿中4.2中“外购电”应修改为“电力”; 5. 该审定稿中4.4中蒸汽单位应修改为“kg,t(千克,吨)”; 6. 该审定稿中公式中字母大小写要规范; 7. 取消该审定稿中6.1中“循环水”项,取消6.2.9循环水单耗有关规定; 8. 编制说明内容要进行充实,加以完善。 9. 于2007年8月30日前将报批材料报送轻标委秘书处。 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将该标准按照以上内容修改后,按照推荐性行业标准上报。并认定其标准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会议全体代表 200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