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确定煤矿安全攻坚七项举措.doc
安监总局确定煤矿安全攻坚七项举措 北京2月2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日对外公布了推进整顿关闭、完善准入标准等煤矿安全攻坚七项举措,旨在提高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这七项举措包括 一是推进整顿关闭,明确目标任务并落实到每个地区、每个县乡和每个煤矿。 二是完善新建煤矿安全准入标准,特别是对地质条件复杂、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矿区,现有技术条件难以做到安全开采的,要以安全为前提,严格限定标准,防止拆大建小、前关后建。 三是深入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推动瓦斯抽采利用。 四是摸清当前煤矿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的水平,区分不同区域、不同井型和不同条件煤矿,制订实施方案,从根本上增强煤矿的安全技术装备水平。 五是抓好煤矿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系统建设应用。 六是大力提升煤矿安全救援能力。要结合国家级、区域级矿山救援基地建设,抓紧完善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特别是水害多发地区要配备一定抽水能力的水泵、管线等,关键时刻快用快抽;同时要加强救援信息化建设,提高救援队伍素质,增强快速反应、现场处置、高效救援能力。 七是立足安全,改进用工制度。要认真分析吸取一些煤矿事故的深刻教训,与相关部门研究完善农民工、外来工、外包工的用工制度,加强安全培训把关,严禁新招工人不培训或虽经培训但未掌握基本防范技能就下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