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煤矿安全管理技.doc
(单元教案首页) 单元标题第七章 煤矿安全管理技术 教学时数( 22 )学时,其中理论( 10 )学时、实验( 12 )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使学生掌握煤矿安全管理技术、安全评价、煤矿安全计划和应急预案、煤矿重大灾害事故处理原则、煤矿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主要教学内容 第一节 概述(2学时) 第二节 安全评价(2学时) 第三节 煤矿安全计划和应急预案(2学时) 第四节 煤矿重大灾害事故处理原则(2学时) 第五节 煤矿事故的调查与处理(2学时)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掌握煤矿安全管理的目的和基本思路、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安全管理的基本手段、安全管理的基本原理、煤矿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系统工程及其相关概念;安全评价的定义、安全评价的依据和风险判别指标、安全评价的内容和种类、安全评价方法、安全评价程序、常用的安全评价方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煤矿重大灾害事故的特点及案例分析、重大灾害事故处理的程序和原则;煤矿事故的分类、煤矿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煤矿非伤亡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难点是安全评价、煤矿安全计划和应急预案。 课后作业 复习题 课后体会 第七章 煤矿安全管理技术 第一节 概述 一、安全管理的目的和基本思路 安全管理的基本目的是提高灾害防治科学水平,预先发现、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险,防止发生事故、职业病和环境灾害,避免各种损失,最大限度地发挥安全技术措施的作用,提高安全投入效益,推动企业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根据安全管理的目的,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3 个方面 1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 2生产建设中的动态安全管理。 3安全信息化工作。 三、安全管理的基本手段 (1)法律手段。 (2)行政手段。 (3)技术手段。 (4)经济手段。 四、安全管理的基本原理 图8-1-2 事故因果连锁模型 (一)系统学原理 系统学理论认为,安全系统的要素是人、机、环境和管理,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机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不良的生产环境会对人的行为和机械设备的运行产生负面影响,管理的缺陷是事故发生间接的但却是重要的原因,因为管理对人、机、环境都会施加作用和影响。这一原理可以用图8-1-2所示的事故因果连锁模型来描述。 (二)控制论原理 安全控制是最终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要坚持以下原则 ①闭环控制原则(即PDCA);②分层控制原则;③分级控制原则;④动态控制原则;⑤等同控制原则;⑥反馈原则。 (三)重点控制原理 重点控制论认为,控制重点就能控制大局。现代工业生产十分复杂,安全问题很多,应确定安全控制的重点,依据不同的管理层次控制不同的管理对象。 (四)事故预测与预防原理 事故预防的模式可分为事后型和预测型两种类型。事后型模式是在灾害事故发生后进行整改,避免事故再度发生的对策。预测型模式则是一种主动的、积极的预防灾害事故发生的对策,其基本步骤是①确定安全目标和减灾目标;②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③ 评价问题;④制定控制方案;⑤落实方案;⑥总体评价;⑦ 建立新目标、 (五)人本原理 管理要以人为主体,以调动人的积极性为根本,这就是人本原理。管理作为一种社会活动,是以人为主来展开的。 (六)激励原理 安全管理必须有强大动力,只有正确地运用动力,才能使管理工作持续而有效地进行下去,这就是激励原理。 (七)经济学原理 预防灾害事故,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投入。安全经济是守业经济,安全投入特点是“以负换正”,即通过安全投入减少或避免灾害损失,这些减少或避免的损失部分就是安全投入的经济效益。 五、煤矿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 (一)煤矿安全生产法规 (1)矿山安全法。 (2)煤炭法。 (3)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4)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5)煤矿安全规程。 (二)煤炭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六、安全系统工程及其相关概念 在安全系统工程中,常常涉及到如下有关概念 l. 安全和危险 安全和危险是一对互为存在前提的术语。 安全是指不会发生损失或伤害的一种状态。安全的实质就是防止事故,消除导致死亡、伤害、急性职业危害及各种财产损失发生的条件。 危险是指易于受到损害或伤害的一种状态。系统危险性由系统中的危险因素决定,危险因素与危险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 事故 事故是人们在实现其目的的行动过程中,突然发生的、迫使其有目的的行动暂时或永远终止的一种意外事件。 3. 风险 风险是危险、危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危险、危害事故所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的综合度量。风险大小可以用风险率(R )来衡量,其值等于事故发生的概率(P)与事故损失严重程度(S)的乘积 RPS (8-1-1) 4. 系统和系统安全 系统是指由若干相互联系的、为了达到一定目标而具有独立功能的要素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对生产系统而言,系统的构成包括人员、物资、设备、资金、任务指标和信息等要素。 第二节 安全评价 一、安全评价的定义 安全评价(也称为风险评价),是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和急性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安全对策建议,从而为工程、系统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安全评价的依据和风险判别指标 1. 安全评价的依据 安全评价的依据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可接受风险标准,以及前人的经验和教训等。 2. 风险判别指标 风险判别指标(或判别准则)是判别风险大小的依据,是用来衡量系统风险大小以及危险、危害是否可接受的尺度。无论是定性评价还是定量评价,一定要有判别指标。有了判别指标,评价者才能判定系统的危险和危害性是高还是低,是否达到了可接受的程度,系统的安全水平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否则,定性、定量评价也就失去了意义。风险判别指标可以是定性的,也可以是定量的。常用的风险判别指标有安全系数、安全指标或失效概率等。例如,人们熟悉的安全指标有事故频率、财产损失率和死亡概率等。 三、安全评价的内容 图8-2-1 安全评价的基本内容 安全评价的过程包括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及危险和危害程度评价两部分。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的目的在于识别危险来源;危险和危害程度评价的目的在于确定和衡量来自危险源的危险性、危险程度及应采取的控制措施,以及采取控制措施后仍然存在的危险性是否可以被接受。在实际的安全评价过程中,这两个方面是不能截然分开、孤立进行的,而是相互交叉、相互重叠于整个评价工作中。安全评价的基本内容如图8-2-1所示。 四、安全评价方法 (一)安全评价方法分类 图8-2-3 安全评价方法的选择过程 安全评价方法分类的目的是为了根据安全评价对象选择适用的评价方法。安全评价方法的分类方式较多,常见是按评价结果的量化程度进行分类。 1. 定性安全评价方法。 2. 定量安全评价方法。 (1)概率风险评价法。 (2)伤害(或破坏)范围评价法。 (3)危险指数评价法。 (二)安全评价方法选择 一般可按如图8-2-3所示的步骤选择安全评价方法。应首先详细分析被评价的系统,明确通过安全评价要达到的目标,即通过安全评价需要给出哪些、什么样的安全评价结果;然后应收集尽量多的安全评价方法,将安全评价方法进行分类整理,明确被评价的系统能够提供的基础数据、工艺和其他资料;再根据安全评价要达到的目标以及所需的基础数据、工艺和其他资料,选择适用的安全评价方法。 五、安全评价程序 (1)准备阶段。 (2)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3)定性、定量评价。 (4)安全对策措施。 (5)评价结论及建议。 (6)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 六、常用的安全评价方法 (一)安全检查表 1. 安全检查表的内容 安全检查表列明所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和岗位的全部职责;安全检查表的内容必须与所定的检查项目一一对应;安全检查表采用提问方式,并用“是(√)”或“否() ”回答。“是(√)”表示符合要求,“否()”表示还存在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除此之外,也可用其他简单的参数来进行回答。在每个提问后面,根据需要可以设改进措施栏;安全检查表均需注明检查时间,检查者和直接负责人,以便分清责任;为了使提出的问题有所依据,可以收集与项目有关的规定和标准,简要地附于每项提问的后面以便查对;安全检查表的一般格式内容主要包括① 序号;② 检查内容;③ 回答;④ 检查人和检查时间;⑤ 检查地点;⑥ 备注等等。 2. 安全检查表的种类 在实际使用中,因为检查目的和对象不同,安全检查表的着眼点也不同,所以类型也就不同。就煤矿而言,常用类型有以下几种 ①矿务局级安全检查表;②矿级安全检查表;③区、队及岗位、班组用安全检查表;④专业性安全检查表;⑤设计用安全检查表;⑥事故分析检查表。 (二)因果图分析 因果图由事故发生原因、事故类型或后果,以及表示其因果关系的线条和箭头组成。利用因果图进行事故分析时,应对事故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收集资料,确定分析的问题,画出主干;再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集思广益,细致分析出各方面的直接、间接原因,影响因素及主次逻辑关系;最后整理并综合分类,将各种原因按逻辑关系从大到小画在图上,使之成为一幅完整的因果图。因果图分析既可用于事故综合分析,也可用于某一特定事故发生的原因或发生过程的分析。若能采用形象做图往往更能引起职工的重视,起到良好的安全教育效果。对掘进巷道施工质量事故的因果图分析如图8-2-5所示。 图8-2-5 掘进巷道施工质量事故因果图分析 (三)事件树分析 1.事件树分析的原理 每一起事故的发生、发展都是一个动态过程,是许多事件按照时间顺序相继出现的结果。事故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每一事件都可能有两种情况,即发生和不发生(成功和失败)。一个事件按哪种情况发展变化是偶然的,但按各条可能途径发展的概率是不相等的。这涉及有关的安全状况在相继出现的事件中,后一事件是在前一事件出现的情况下出现的。事件树分析就是从事故的起因事件开始,途径原因事件,到结果事件为止,每一事件都按成功或失败两种状态进行分析,用树枝代表事件的发展过程,一般把成功分枝画在上面,失败分枝画在下面,最后得到各种可能的结果。 图8-2-6 斜井跑车事故的事件树 以煤矿斜井上平台为例,若某种原因使矿车脱钩,造成上平台跑车事故。对这一事件以后的发生、发展及其可能出现的结果,可采用事件树分析方法进行分析。绘制的事件树如图8-2-6所示 2.事件树分析的定量计算 在图2-3 中,如果各事件发生概率为图中括号内所标注的数据,根据定量分析原则,斜井跑车事故的发生概率为0.10.20.30.006 。 3.事件树分析的程序 事件树分析一般包括4个基本步骤 ①确定系统及其构成因素,也就是明确所要分析的对象和范围,找出系统的组成要素,以便展开分析。②分析各要素的因果关系及成功或失败的两种状态。③ 从系统的起始状态或起因事件开始,按照系统构成要素的排列次序,从左向右逐步编制与展开事件树。④根据需要,标示出各节点成功或失败的概率值,进行定量计算,求出因事件失败而造成事故发生的概率。 四故障树分析 1.故障树的符号 图8-2-7 故障树的事件符号 故障树是一种用树形结构描绘事故结果、原因及其相互之间逻辑关系的逻辑图,通常将事故结果和事故原因均称为事件,事故结果称为顶上事件,是故障树分析的对象;事故中间原因称为中间事件;事故基本原因称为基本事件。故障树由表示事件的事件符号和表示事件之间的逻辑关系的逻辑门符号组成。 图8-2-8 故障树的逻辑门符号 事件符号主要有4 种,如图8-2-7所示。矩形符号表示顶上事件或中间事件,即需要做进一步分析的事件。圆形符号、菱形符号、房形符号统称基本事件符号,即不能做进一步分析或没有必要做进一步分析的事件。圆形符号表示缺陷基本事件菱形符号表示省略基本事件,即因资料不足不能分析或没有必要分析事下去的事件;房形符号表示非缺陷基本事件。 2 .故障树分析的程序 1)编制故障树。 首先将顶上事件(事故)写入最上端的矩形框内,然后详尽分析造成顶上事件的直接原因,将各直接原因并列写在顶上事件下面的各矩形框内,并用适当的逻辑门符号表示各直接原因与顶上事件的逻辑关系、接着分析造成各直接原因的原因,将这些原因的事件符号,用逻辑门符号表示与其直接原因的关系。如此层层分析,直至分析到最基本的原因事件,并将图形优化,就构成了故障树。如图8-2-9 为“从脚手架上坠落死亡”事故原因分析故障树。 例如,图8-2-9的故障树可以表达为 T(X1 X2 X3 X4)(X5 X6)X7 X8 式中 X1 因走动而取下; 图8-2-9 “从脚手架上坠落死亡”事故原因分析故障树 X2忘带; X3安全带损坏; X4 支撑物破坏; X5滑倒; X6身体失去平衡; X7身体重心超出; X8高度和地面状况。 2)故障树定性分析 (1)最小割集合。在故障树分析中,能使顶事件发生的基本事件集合叫做割集合。如果割集合中任一基本事件不发生就会造成顶事件不发生,即该集合中包含的基本事件对顶事件发生不但充分而且必要,则该集合叫做最小割集合。 (2)最小径集合。在故障树分析中,把其中的基本事件都不发生就保证顶事件不发生的基本事件集合叫做径集合。若径集合中包含的基本事件不发生对保证顶事件不发生不但充分而且必要,则该径集合叫做最小径集合。故障数的最小的割集表明2方面的意义 3 故障树定量分析 顶上事件发生概率可根据故障树的布尔表达式和下面两公式计算得出。 当故障树中的基本事件相互统计独立时,事件逻辑积的概率为 P(x1x2Λxn)p1p2Λpn= pi (8-2-1) 事件逻辑和的概率为 Px1 x2 Λ xn 1-l - pl 1-p2Λ1-pn 1- 1- pi (8-2-1) 式中 pi 基本事件发生概率。 例如,图8-2-6故障树的顶上事件发生概率计算公式为 P p [ 1-(l-pl ) 1-p2 1-p3 1-p4 ][1-(l-p5) 1-p6 ] p7 p8 4 制定预防事故对策 根据定量分析的结果以及事故发生可能导致的危害,对系统进行风险分析,如果计算出的事故概率超过允许的安全水平,就必须制定有效的预防事故的措施。 第三节 煤矿安全计划 一、煤矿安全计划的种类 煤矿安全计划包括安全发展规划(长期规划,期限一般为5~10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年度计划)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务局、矿在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发展规划(长期规划,期限一般为5~10年)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年度计划);每一矿井每年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二、安全计划编制的逻辑顺序和依据 1.编制的逻辑顺序 不管哪一种安全计划,编制前首先要认真研究企业内外部环境,综合分析地质条件、开采技术条件、经济条件、技术和装备水平、各种资源特点及其变化特点,在此基础上,进行系统安全评价,找出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 2.安全计划编制的依据 (1)社会环境。 (2)经济环境。 (3)技术环境。 (4)地质条件、不安全隐患特点及灾害可控性。 (5)开采技术条件。 (6)人力资源状况。 (7)安全现状评价。 (8)安全技术措施产生的安全效果和经济效益。 三、安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一)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 (1)安全技术措施方面。 (2)职业卫生技术措施方面。 (3)有关保证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所必须的建筑物和设施等。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计划和措施。 (5)安全技术创新。 (6)安全技措资金使用计划。 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应包括的内容 1单位或工作场所、安全技术措施名称; 2年度安全工作具体目标; 3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和方法; 4经费预算及其来源; 5负责设计、施工单位或负责人; 6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 7 应取得的效果和评估方法。 3.编制方法和实施步骤 1企业领导根据企业的情况,分别向各矿、区队、各车间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布置。 2区队长会同有关单位和人员订出本区队的具体措施计划,经群众讨论,送通风安全科(安技科)审查汇总,技术科编制,计划科综合后,由企业领导召开有关科室、区队等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确定项目,明确设计施工负责人,规定完成日期,经企业领导批准后,报上级核定。 3根据上级核定的结果,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到区队贯彻执行。 3.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控制 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一项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工作。一方面企业各级领导对执行措施计划要负起总的责任;另一方面,又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群策群力,才能使改善劳动条件的计划很好实现。这样,在计划执行过程中,既可鼓舞职工群众的劳动热情,也更好地吸引职工群众参加安全管理,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 (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1.编制计划的目的和作用 (1)目的。①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和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可能发生的灾害,保障矿井安全生产;②预先做好准备,在预防无效的情况下,以便能及时采取措施,消灭已经发生的事故,或控制事故扩大蔓延,以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 (2)作用。①反映该矿井存在灾害威胁的具体情况;②总结该矿井防灾、救灾的经验教训;③防治灾害事故的行为准则;④处理重大灾害事故的行动纲领。 2. 计划的基本内容 (1)三个方面。据实预计事故、相应预防事故和应急处理事故,这三方面要写的实事求是,措施有力,行之有效,操作性强。 (2)三种手段。通过文字说明书、必备图纸资料和工程设备器材表册,这三种手段来充分必要地表达出计划的内容。 (3)七点内容要求。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一矿井每年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报矿务局(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在编制计划时既要内容详尽确切,又要避免繁琐冗长。 3. 计划的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 (1)计划的编制、修改方法与审批程序 ①计划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风、采掘、机电、地质、技术等单位的技术人员编制,并吸收矿山救护队和驻矿安全监察人员参加会审签字。 ②计划必须在每年开始前一个月报矿务局(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③在每季开始前15天,矿总工程师要根据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实际变动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修改和补充,并由矿长负责贯彻执行。 (2)计划的实施 ①已批准的计划由矿长负责贯彻执行。 ②已批准的计划应立即向全矿职工(包括矿山救护队员)贯彻,组织学习,熟悉有关灾害发生预兆、应急措施和避灾路线。各基层单位的领导和技术人员应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并进行考试。没有学习过和考试不及格,不熟悉计划有关内容的干部和工人,不准下井工作。计划如有修改补充,还应组织职工重新学习。 ③必须按照计划要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④已批准的计划连同所附工程图和表册,应分别报送矿长、副矿长、矿总工程师、矿调度室、生产科、通风区、机电科、地测科、运输区、驻矿安全监察站、矿山救护队、矿务局总工程师、矿务局调度室、矿务局安全监察局各一份,上述单位和领导人应经常或定期检查“计划”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四节 煤矿重大灾害事故处理原则 一、煤矿重大灾害事故的特点 (1)突发性。 (2)灾难性。 (3)破坏性。 (4)继发性。 二、重大灾害事故处理的程序和原则 (一)事故处理的程序 事故处理的程序,按法规要求可分为四个阶段,即应急处理、抢救处理、调查处理及结案处理四个过程,如图8-4-2 所示。 (二)事故抢救处理的原则 1.事故抢救处理的领导与指挥 矿长和指挥部成员在组织救灾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遇有高温、塌冒、爆炸、水淹危险的灾区,指挥员只能在救人的情况下,才有权决定救护小队进入,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救护小队在灾区的安全。 (2)抢救遇险人员是矿山救护队的首要任务,要创造条件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路线,先将受伤、窒息的人员运送到新鲜空气地点进行急救。 (3)为了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处理事故方案,必须进行侦察,准确探明事故类别、原因、范围、遇险遇难人员数量和所在地,以及通风、瓦斯、有毒有害气体等情况。 (4)在紧急救人情况下,应把侦察小队派往遇险人员最多的地点。 (5)扑灭井下火灾时,抢救指挥部应根据火源位置、火灾波及范围,工作人员分布及瓦斯涌出的情况,迅速而慎重地决定通风方式。通风方式应能① 控制着火产生的火烟沿井巷蔓延;② 防止火灾扩大;③ 防止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防止因火风压引起风流逆转造成危害;④ 保证救灾人员安全,并有利于抢救遇险人员;⑤ 创造有利的灭火条件。 (6)在处理重大事故时,为及时供应救灾装备和器材,必须设立地面救护基地。 (7)为保证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设立井下基地。井下基地应设置在尽量靠近火区、通风良好、运输方便、不易受爆炸波直接冲击的安全地点。 (8)在处理事故时,为保证指挥灵活,行动协调,必须设立通讯联络系统。 (9)在侦察前,要做好人力和物力的准备,选拔熟悉情况、有经验的人担任侦察工作。侦察小队不得少于6 人。1990 年7 月2 日涟邵局恩口一井,因地面暴雨,洪水倒灌井下,为观察井下水位,救护中队长及一名队员,带一台呼吸器下井,两人轮换使用呼吸器,险出事故。当日第二次下井3 人未使用呼吸器,又分两路,救护小队长一人到绞车房被窒息(绞车房内CH4浓度10%、CO2浓度22.5%、O2浓度3%),20 min 后被发现,经人工呼吸后送医院,因脑功能严重损伤,成为植物人,一年后治疗无效死亡。 (10)救护队进入灾区侦察时,必须携带探险绳等必要的装备。 (11)侦察小队进入灾区时,要规定返回的时间,并与基地保持联络。如没有按时返回或通讯中断,待机小队应立即进入救援。 (12)在进入灾区前要考虑到如果退路被堵时应采取的措施。返回时应按原路返回,如不按原路返回,必须经指挥员同意。 (13)侦察行进中,在巷道交叉口要设明显的标志(如矿灯、冷光管或堆放煤块、矸石等), 防止返回时走错路线,也便于待机队寻找。 (14)在搜索遇险人员时,小队队形应与巷道中线斜交前进。 (15)在远距离或复杂巷道中侦察时,可组织几个小队分区段进行侦察。 (16)侦察工作要仔细认真,做到有巷必查,在走过的巷道要签字留名,并给出侦察路线示意图。在发现遇险人员的地点要检查气体,并做好记录。 2.救灾步骤 1)重大事故后初期救灾注意事项 重大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掘进巷道发火或爆炸不能停局部通风机)→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立即向矿务局调度室汇报→召请矿山救护队(本矿救护队先下井救灾)→成立抢救指挥部→派救护队进入灾区救人、侦察灾情→指挥部根据灾情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2)救灾指挥程序 (1)立即成立以矿长为总指挥的抢救指挥部,有关矿级领导、科室负责人及救护队长和安全监察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2)通知有关区队、矿灯房、自救器发放室准确统计当班井下人数及其姓名,统计已上井的人数及姓名,以便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分布。通知有关单位准备救灾材料和医院准备急救伤员。 (3)指定一名副职领导负责签发下井许可证,并通知矿灯房、自救器发放室和副井口没有下井许可证不准发放矿灯、自救器,不准下井。 (4)选定井下救护基地,指定具有救护知识的领导担任井下救护基地指挥。 (5)命令救护队进入灾区引导人员撤退,将伤员救到井下救护基地或其他安全地点进行现场急救后,送到地面甚至医院。 (6)抢救指挥部根据井下灾情报告,责成助手成员,将抢险人员组成二线、、三线力量。 (7)井下撤出人员和抢救人员完成后,总指挥应投入二线或三线力量,命令救护队进行侦察工作,掌握灾情性质、影响范围、灾区通风与瓦斯等情况,同时撤出一线部分人员。 (8)总指挥组织指挥部成员听取侦察情况汇报后,应命令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依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结合灾情实际,尽快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并将成员明确分工,限定时间完成救灾准备工作,并派员检查核实。 (9)根据掌握的灾情及处理方案的要求,应对救护队员做好战前思想动员,勉励队员树立信心、发扬不畏艰险、敢打敢拼的特别能战斗精神。 (10)事故处理结束后,总指挥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事故调查报告,并进行全面分析。 3)抢救指挥部在救灾过程中的协调作用 (1)要认真处理好上级领导机关到矿协助救灾时的领导指示,应尽量在决策过程中采纳他们的意见。 (2)要处理好指挥部内部主要成员之间的关系。 (3)对井下直接从事抢险救灾的人员,特别是矿山救护队,要以爱护关心又要使之奔赴灾区建功立业的态度,帮助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4)充分发挥总工程师及专业骨干人员在抢险救灾中的参谋作用很重要。 (三)井下救护基地 (1)设在不受灾变威胁,或不因灾变进一步扩大而波及的地区,但距灾区又要尽可能的近,以便于救护队员进出灾区,执行任务。 (2)在扑灭火灾、处理瓦斯、煤尘燃烧、爆炸事故及突出事故时,基地应选在风流稳定的新风地区。 (3)要有一定的空间与面积,以保证救灾活动和救灾器材的储备。 (4)方便运输,保证通风与照明。 (四)安全岗哨 (1)阻止未佩戴氧气呼吸器的人员单独进入有害气体积聚的巷道和危险地区。 (2)将从有害气体积聚的巷道中出来的人员引入新风区,必要时实施急救。 (3)观测巷道和风流情况,并将有害气体、烟雾和巷道的变化情况迅速报告抢救指挥部。进、出风井也应设立安全岗哨,阻止非救灾人员下井,防止在井口附近出现火源。 (五)地面救护基地 在处理重大事故时,为及时供应救灾装备和器材,必须设立地面救护基地。地面救护基地至少保持三昼夜的O2、CaOH2 和其他消耗物资。救护装备和器材的存贮数量,根据事故的性质、影响范围及参战救护队的数量确定。为保证地面救护基地正常有效地工作,由矿山救护队指挥员指定地面基地负责人。 第五节 煤矿事故的分类、报告、调查与处理 一、煤矿事故的分类 (一)伤亡事故的分类 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致使负伤机体立即中断工作,甚至终止生命的事故。煤矿伤亡事故的分类原则是依据伤亡事故的伤害程度、伤亡人数和伤亡事故的性质进行分类。 1. 按伤害程度和伤亡人数分类 ①轻伤事故。 ②重伤事故。 ③死亡事故。 ④重大伤亡事故。 ⑤特大伤亡事故。 ⑥特别重大事故。 2. 按伤亡事故的导致原因分类 (1)顶板事故。 (2)瓦斯事故。 (3)火药放炮事故。 (4)水害事故。 (5)火灾事故。 (6)机电事故。 (7)运输事故。 (8)其他事故。 (二)非伤亡事故的分类与分级 1. 非伤亡事故的分类 1)生产事故 (1)采掘事故 包括① 工作面塌落;② 其他井巷塌落;③ 采掘方面的其他事故,如瓦斯超限、瓦斯煤尘爆炸、瓦斯突出、火灾、水害、火药放炮事故等;④ 露天采掘事故,滑坡、旧巷塌陷、自燃发火、水害、火药放炮事故等。 (2)机电事故 包括① 井下提升、排水、通风和压风设备事故,采掘机械事故(其中包括回柱绞车等),运输事故,电气设备事故;② 地面动力设备事故;其他机电事故,如矿灯房、取暖锅炉等;工厂事故;露天坑内机械事故,如采掘机械、穿孔机械、提升机械、运输机械等机械事故。 (3)地面铁路运输事故 包括露天剥离标准轨运输、地面标准轨和非标准轨的运输事故等。 2)基本建设事故 包括井建事故(井建工程范围内所有事故)、土建事故(土建工程范围内所有事故)和安装事故。 3)地质勘探事故 (1)孔内事故。包括埋钻、卡钻、钻具脱落、钻具折断、孔内掉物、涌水、漏水、钻孔报废等; (2)机械事故。包括钻机、水泵、柴油机、电动机、钻塔、输电设备、供水设备、泥浆供应设备、修配厂机械设备事故等; (3)山地工作事故。包括槽探、坑井探、测量等;采样事故;电测事故;运输事故,包括汽车、马车、搬运、修路、平地基事故等; 4)自然灾害事故。包括火灾、水灾、雷电、风灾等。 2. 非伤亡事故的分级 (1)一级非伤亡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非伤亡事故。 (2)二级非伤亡事故 (3)三级非伤亡事故 二、煤矿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一)煤矿伤亡事故的报告 伤亡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报告。其目的一是便于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机关组织、指挥抢救事故,减少事故的伤害程度和经济损失,二是有利于事故的调查、处理。 1. 煤矿伤亡事故的报告程序 (1)国务院对伤亡事故报告程序的规定 (2)煤炭工业对伤亡事故报告程序的规定 2. 煤矿伤亡事故报告的内容 凡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特别重大伤亡事故在报告有关部门时,要报告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类别、伤亡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原因的初步判断; (3)事故后的组织抢救、采取的安全措施、事故灾区的控制情况; (4)事故报告单位。 (二)煤矿伤亡事故的调查 1. 伤亡事故调查组的组成 (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 (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 (3)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调查组。 2. 事故调查组的条件和职责 1)事故调查组成员的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某一方面的专长; (2)与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2)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国务院规定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是①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② 确定事故责任者;③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④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煤炭工业伤亡事故调查统计报告与事故调查处理规程对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提出五条要求① 查明事故的详细经过、人员伤亡及财产经济损失情况;② 查明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③ 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④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⑤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 事故调查组的权利 (1)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三)煤矿伤亡事故的处理 1.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1)事故调查组应有专家参加,在综合事故原因、教训的基础上,提出防范措施。这些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行性,事故单位必须认真、负责地执行,真正成为防止事故的保证。 (2)发生事故的企业或主管部门,要对防范措施举一反三。煤矿伤亡事故的发生,有较多的综合因素,要把事故调查组的建议引伸、细化,从技术上、管理上落实,做到在防止同类事故的同时,防止其他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3)应当将防范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报企业主管部门。 2.对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理 (1)企业对职工的行政处分,根据国务院1982 年4 月10 日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通知规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2)煤矿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或企业负责人构成犯罪的,是指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违反事故调查规定的处理 事故调查是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性质和责任的关键,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秉公调查。同时也必须注意纠正事故调查中的人为臆断、弄虚作假、混淆是非、大事化小的倾向。 4.对违反事故报告的处理 国务院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却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结案 煤炭部规定,国有重点煤矿、地方国有煤矿及其他国有企业所办各类具有独立井口的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 人以上事故和乡镇集体(含个体)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0 人以上的事故,必须在结案后15 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事故批复等资料,一式两份报煤矿安全监察部门。 三、煤矿非伤亡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一)非伤亡事故的报告 凡是发生一、二、三级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简要原因、初步经济损失,用最快的速度分别报企业领导、企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按事故分级管理的权限,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派人员赶赴现场勘查事故,组织、指挥抢救事故。 (二)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各级非伤亡事故发生后,均须组织调查,一般应组成与分级管理相适应的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的组成人员、职责、权利与伤亡事故调查组一致。 (1)发生一级事故后,由矿(厂)长主持,组成由职能科室和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 (2)发生二、三级事故和严重的未遂事故后,以事故单位和职能部门为主、安监部门参加事故调查和追查分析,分清原因,明确责任,吸取教训,提出预防措施和对责任者处理意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发生一般生产故障时,以事故单位为主组织事故调查和事故追查分析,同其他级事故一样,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但不须写事故调查报告。 第八章煤矿安全管理技术- 239 - 第一节 概述- 239 - 第二节 安全评价- 245 - 第三节 煤矿安全计划和应急预案- 258 - 第四节 煤矿重大灾害事故处理原则- 266 - 第五节 煤矿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274 - - 2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