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警戒要求及警戒信号内容.doc
爆破施工组织、警戒和避炮要求 为了保证本次爆破工程的安全,有必要在领导组织、爆破审批、警戒指挥等方面采取以下措施 1、成立爆破现场指挥部,设置爆破施工、安全警戒、人员撤离、抢险救护等职能组。 2、爆破施工全过程,必须由指挥部指定专人进行统一指挥,不得由施工人员随意进行爆破。 3、爆破前由爆破公司向指挥部提交爆破请示,经指挥部会同有关生产管理部门同意后由指挥部向爆区附近的单位发布爆破通知书,通知书要详细介绍爆破地点、爆破时间、警戒区范围。 4、爆破公司通过指挥部以书面形式向在爆破警戒范围内生产和施工的各单位介绍警戒标志、警戒起爆信号及其意义,及发出信号的方式、时间、安全措施等事项。 5、在爆破警戒范围内生产和施工的各单位要及时将通知内容和避炮要求传达到现场的所有生产和施工人员,并指派专人按时组织人员撤离并向爆破总指挥汇报签字。 6、装药作业时的警戒范围由民爆公司和指挥部确定,在进行装药作业前,该警戒范围内必须断电、禁止动火、禁止一切其他作业。在进行装药作业时,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7、爆破施工期间,设置专人看管爆破器材,不准无关人员接近。 8、在所有进入爆区的通道和危险区入口处,都有人员警戒。 9、警戒人员在起爆前半小时到指定地点上岗,按计划断绝各通往或经过爆破警戒区的通路,直至发出解除信号后,方准离开警戒岗位。 10、爆破时必须发出声响信号,使危险区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 11、爆破全过程发三次信号。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在爆破前3分钟响起,所有在爆破警戒区内的人员必须立即撤至安全地带;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确认人员和可移动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域后,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爆破负责人方准发出起爆信号,根据起爆信号起爆;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爆破5分钟后,经检查人员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12、在爆破通知要求的时间内,所有处于危险区的人员必须撤离,因生产需要不能撤离的人员,必须进入室内,有门和窗户朝向爆破区域的操作室和办公室,在听到第一声警报后必须撤到其它安全的房间,室内人员在听到爆破警报后离开门窗等易受振动破碎掉落物体的部位。 13、因生产需要必须停留在警戒区域内的铁路机车进行调配时必须将机车置于南端,听到警报后司乘人员和信号员必须进入驾驶室,在炮响之前不得将头和肢体伸出窗外。在爆破时间内必须通过警戒区域的铁路机车要快速通过,不得在警戒区域内停留。 14、爆后必须等待建筑物倒塌稳定之后,检查人员方准进入现场检查。 15、爆破后如发现盲炮或有不稳定结构存在时,在处理前必须先设立警戒和危险标志,待危险解除后,撤除警戒。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