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标准化检查文件.doc
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 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组织机构健全。 (二)在组织指挥生产中无调度指挥失误。 (三)调度下发的安全生产指令、指示及通知要落实到位。 (四)调度信息必须确保畅通。 (五)在检查周期内未受到上级部门的处理 第二条 检查周期内发生死亡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以及未完成生产任务按细则内的有关内容执行。 第三条 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检查单位的分数为90分及以上 二级检查单位的分数为80分及以上 三级检查单位的分数为70分及以上 第四条 检查平分办法 (一) 检查考核执行淮南矿业集团公司调度安全质量标准考核评分细则。 (二) 检查考核采用书面汇报和现场检查为主,同时结合日常调度汇报工作。 (三)实行月度矿自查、季度职能部门动态检查、半年集团公司统一检查、验收、考核。 (四)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满分100分。矿井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动态检查得分*50)(统一检查得分*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