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北马镇横沟村张培珠采石场.doc
龙口市北马镇横沟村张培珠采石场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山东省核工业二七三地质大队 2007年11月17日 龙口市北马镇横沟村张培珠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编 制 单 位山东省核工业二七三地质大队 项目负责人肖富丰 报告编写人谢军民 康娟娟 总 工 程 师肖东石 大 队 长龚景仁 提交报告单位山东省核工业二七三地质大队 提 交 时 间2007年11月17日 正 文 目 录 1前 言 1 1.1任务来源 1 1.2目的与任务 1 1.3评价内容 1 1.4评价工作依据 2 2评价工作概述 2 2.1矿山概况 2 2.2评价范围与级别的确定 2 2.3以往工作评述 4 2.4工作方法工作量及质量评述 4 3矿山地质环境条件 4 3.1自然地理 4 3.2矿山地质条件 6 3.3矿山水文地质条件 8 3.4矿体水文地质条件 8 3.5矿山工程地质条件 9 4矿山工程分析 9 4.1生产工艺概述 9 4.2矿山生产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分析 9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0 5.1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10 5.2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12 5.3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及矿山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估 12 6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3 6.1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 13 6.2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3 7土地资源与地质地貌景观影响评价 13 7.1土地资源与地质地貌景观现状评价 13 7.2土地资源与地质地貌景观影响预测评价 14 8矿山地质环境综合分区评价 14 8.1综合分区评价 14 8.2矿山建设适宜性评估 14 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15 9.1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15 9.2水土资源、地质地貌景观保护与治理方案 15 9.3地质环境监测方案 16 9.4保护与治理方案简要经济技术论证 16 10结论与建议 17 10.1结论 17 10.2建议 17 附 图 目 录 1龙口市北马镇横沟村张培珠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及地质灾害分布图 (12000) 2龙口市北马镇横沟村张培珠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综合分区评价图 (12000) 3龙口市北马镇横沟张培珠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对策图 (12000) 附 件 目 录 1龙口市北马镇横沟村张培珠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 1前 言 1.1任务来源 龙口市北马镇横沟村张培珠采石场矿区采矿许可证已到期,需续办采矿许可证,根据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04】205号)文件精神,需对矿山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对该矿区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2目的与任务 本次评价工作的主要目的 本次工作的目的是基本查明矿区内已有及潜在的环境地质问题,预测其发展趋势;对矿区的环境地质问题进行评价,提出相应的防治对策与建议,为矿山环境地质治理恢复提供可靠的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以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a.查明矿区地质环境条件; b.调查区内已有及矿山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和环境地质问题,分析其影响因素,确定危害对象。 c.对矿区内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问题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价,对矿山建设用地适宜性进行评价,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 1.3评价内容 1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分析矿山建设及生产活动受地质环境的不利影响和受地质灾害的威胁程度。 2对地质环境问题进行现状评价、预测评价和综合评价。 3论证矿山建设用地适宜程度,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 1.4评价工作依据 1.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04]205号 2.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试行 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 5.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及其附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7.龙口市北马镇横沟村张培珠采石场矿区地质简报 8.龙口市北马镇横沟村张培珠采石场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9.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评价工作概述 2.1矿山概况 龙口市北马镇横沟村张培珠采石场矿区生产规模1万立方米/年,面积为9700m2 。设计开采深度由330m至250m标高。矿山目前已有1个采坑,编号为CK1,已开采面积为2000m2,平均采深为20m。开采范围的拐点坐标为 拐点号 X Y 拐点号 X Y 1 4155646.00 40534192.00 4 4155684.00 40534124.00 2 4155700.00 40534178.00 5 4155588.00 40534052.00 3 3 4155709.00 41534151.00 6 4155590.00 40534160.00 2.2评价范围与级别的确定 2.2.1评价范围 本次工作评价范围,是按照 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试行的要求,根据矿区所处地理位置、地质环境条件、建设项目的特点,适当扩展而成,评价范围总面积为54000m2 ,评价范围的拐点坐标为 拐点 经度 纬度 X Y a 12023′02″ 3732′54″ 4155670 40533940 b 12023′12″ 3732′58″ 4155810 40534200 c 12023′17″ 3732′53″ 4155650 40534300 d 12023′12″ 3731′49″ 4155510 40534200 e 12023′04″ 3731′49″ 4155510 40534000 2.2.2级别的确定 1矿山开采规模级别 该矿主要开采花岗闪长岩矿石,预采资源储量为38.8万m3,生产规模为1万m3/年,依据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试行的要求,矿山建设规模分级一览表表2-1。因此,矿山开采规模级别为小型。 表2-1 矿山建设规模分类一览表 矿种类别 计量单位/年 矿产开采规模级别 大型 中型 小型 石料 万m3 >10 10-5 <5 2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评价区为低山丘陵区,地形坡度10~30;区内岩性主要为大草屋单元疏斑状粗中粒含黑云花岗闪长岩,岩土体工程地质条件良好,工程地质条件简单;地质构造不发育,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采矿,对地质环境影响中等;地质灾害较发育,对矿山工程影响中等;该区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g。因此,评价区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 3评价级别 依据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试行的评价分级表表2-2,确定本次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级别为三级。 表2-2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分级表 复杂 中等 简单 大型 一级 一级 一级 中型 一级 二级 三级 小型 二级 三级 三级 2.3以往工作评述 该区1984年进行了1∶5万区域地质调查; 1992进行了新一轮1∶20万区域地质调查;1996年完成了新一轮1∶5万区域地质调查;龙口市地质矿产局自1996年7月开始,较全面系统的搜集了有关地质勘查单位、大专院校及科研单位在龙口取得的大量地质普查、勘探、物化探、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等资料,编制了龙口市地质矿产概论地质篇及矿产篇。除此外,未做过较详细的地质勘探工作。 2.4工作方法工作量及质量评述 我队接受委托后,首先对该矿区进行野外踏勘,收集了区域地质、水文工程地质和矿产地质等有关资料,根据现场踏勘和所收集资料,编制了工作计划。于2007年10月25-11月5日,对矿区进行了野外地质环境调查、地质灾害调查,面积为54000m2。2007年11月5日-11月15日,进行内业综合整理、图件编制和报告编写工作。 本次完成的主要工作量见表2-3。 表2-3 主要工作量统计表 项目名称 单位 完成工作量 40583015 40583310 40583810 备注 40584385 40583605 40583250 资料搜集 套 3 地质调查(1∶2000) Km2 0.054 GPS定点 个 26 拍摄照片 张 7 编制报告 份 1 3矿山地质环境条件 3.1矿区位置、交通及自然地理 龙口市北马镇横沟村张培珠采石场,位于龙口市北马镇境内,行政区划隶属龙口市北马镇管辖。矿区位于北马镇横沟村西南约1.0Km的山坡上。矿区地理坐标大致为东经12023′06″-12023′12″,北纬3731′51″-3731′55″。 矿区有乡村级土路约1公里至横沟村,至北马镇约10公里有村级水泥路。威乌高速公路及烟台潍坊一级公路从北马镇通过。矿区东至烟台市约100公里,西至龙口港约23公里,交通运输极为便利(附图11矿区交通位置图)。 龙口市地处胶东半岛西北部,龙口市中北部为龙口盆地,约占全市总面积的三分之二,构成龙口市的主要地貌。其南部为山区丘陵地带与招远、栖霞交界。矿区处在龙口市黄城西南部,为龙口盆地以西南边缘,矿区属低山丘陵区,地形起伏不大,最高海拔高程为422.7米,最低高程为225.0米。矿区地处低山丘陵,地势总体为西南高东北低。矿区北部为龙口断陷盆地,即龙口第四系冲积平原。矿区内冲沟发育、无地表水河流通过;植被不发育,地表花岗岩轻度风化,岩石裸露,基岩出露较好。该区不属生态自然保护区和规化经济林区,环境污染及可视生态环境不受影响。矿区采坑均远离居民生活区,无其他工矿企业,具有较好的办矿条件。 该区为暖温带季风型气候,年平均气温12℃。1月份平均气温为-3.8℃最低达-17.3℃;7月份平均气温为24.6℃最高39.2℃。雨季集中在6~8月份,平均降水量313.8~1184.8毫米,无霜冻期平均185~205天。该区春秋短暂,冬夏较长,四季分明,气候宜人。 当地经济以农业果业为主,盛产小麦、玉米、花生、苹果等经济作物。近几年来区内经济条件较好,镇办工矿业发达,花岗岩石材的开采、加工业发展迅速,已形成北方一重要石材基地,为地方经济的振兴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地方劳动力资源丰富。(照31 矿区自然地貌)。 照31 矿区自然地貌 3.2矿山地质条件 3.2.1地层 矿区内地层比较简单,主要为第四系山麓相冲积、残坡积物,分布于山间沟谷,岩性为粉质粘土、粘土、含砾粉砂质粘土,未见其它地层出露。 3.2.2构造 1 矿区构造 矿区内未见大的断裂构造,次级构造不发育,岩体内局部可见北东、北西向两组剪切裂隙。矿区范围外见小型断裂构造带,多呈北东20走向,倾向南东,倾角56,以破碎碎裂岩为主。 (2)新构造运动 评价区地处华北板块,胶北隆起西北部,新生代龙口断陷盆地南缘。处于鲁东北东向沂沭断裂带东北部,近东西向黄山馆大辛店断裂带中部的下盘。 矿区地处我国东部大陆架区鲁东断块内,该断块在性质上属于中等活动强度相对稳定的边缘断块。新生代以来,地壳运动以缓慢抬升为主。地震与新构造运动以来的活动性断裂关系密切,鲁东断块西界的沂沐深大断裂带是现今主要活动带,是大陆板块内应 力调节与能量释放的主要地带,也是未来发生7~8级地震的危险区。断块北部的北西向“渤海-蓬莱-威海”断裂带是新生代以来活动性明显的大型断裂,其活动强度仅次于沂沐断裂带,是未来可能发生6~7级地震的危险带。评价区地处胶北地体的西北部,处于鲁东北东向沂沭断裂带东北部,地震烈度为7度,4级以下的小震时有发生,特 别是1969年7月8日渤海大地震7.4级以后,微震显著增加,且集中在龙口-招远-莱州一线。根据历史记载及有关地震台网观测结果表明,区域上地震属浅源地震,其深度一般不超过20km,即康氏面附近。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 评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地震动反应普特征周期0.4S,目前,虽处于地震活跃期,但矿区处于地震活动薄弱地带。 3.2.3岩浆岩 矿区内岩体属中生代燕山早期郭家岭超单元大草屋单元(gDgd2 5)侵入岩体的一部分。该岩体呈岩株状、岩基状产出。矿区内岩性为疏斑状粗中粒含黑云花岗闪长岩,是矿山主要开采对象,区内的矿体为单一矿体。 矿区外围新生代第四系覆盖于岩体之上。岩体北部约5公里为近东西向黄山馆大辛店断裂带,也是岩体接触界线,与第四系地层呈断裂构造接触。 3.2.4矿体特征 矿区内岩体属中生代燕山早期郭家岭超单元大草屋单元(gDgd2 5)侵入岩体的一部分。该岩体呈岩株状、岩基状产出。岩性为疏斑状粗中粒含黑云花岗闪长岩,是矿山主要开采对象,区内的矿体为单一矿体。 矿区范围内岩石均为矿体,矿区内设计开采矿体南北长约150米,东西宽约65米, 控制标高或设计开采深度由330米至250米标高。矿体受侵入岩体和岩石的双层控制。矿体形态为岩株状、岩基状或层状。矿体内断裂构造不发育,未见晚期构造活动,破坏性不明显。矿体产状与岩体总体产状一致,呈东西走向,产状稳定。矿体近地表裸露,植被不发育。风化层多在1米之内。矿体近地表受风化氧化带影响,见高岭土化、绢云母化、绿泥石化等岩石蚀变。 矿区内为郭家岭超单元,岩性为疏斑状粗中粒含黑云花岗闪长岩,局部见中粒含黑云二长花岗岩。岩石呈灰白色,浅灰色,风化后呈灰褐色。具中粒半自形粒状、似斑状结构,基质中粒花岗结构;块状、弱片麻状构造。斑晶粒径一般1~2毫米。斑晶为斜长石和钾长石,呈粒状、板状、柱状,分布较均匀。石英呈透镜状,与黑云母等暗色矿物一起构成片麻状构造,片麻理稳定,与区域片麻理一致。主要矿物成分斜长石40~50,钾长石20~25,石英20~22,暗色矿物有角闪石、黑云母,角闪石2~5,黑云母5~7,副矿物有少量榍石、磷灰石、褐帘石、锆石等,各种矿物分布均匀。 3.3矿山水文地质条件 矿区处在龙口市中南部北马镇境内,为龙口盆地以西南边缘,矿区属低山丘陵区,地形起伏不大,最高海拔高程为422.7米,最低高程为225.0米。矿区地处近低山丘陵,地势为近西南高东北低。矿区北部为龙口断陷盆地,即龙口第四系冲积平原。矿区内冲沟发育、无地表水河流通过;植被不发育,地表花岗岩轻度风化,岩石裸露,基岩出露较好。 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应在洼子村西侧的员外刘家水库,约70米标高,而矿山开采设计最低标高为250.0米,已在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以上。 本区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区气候,年平均降水313.8~1184.8毫米,雨季集中在6-8月份。年平均气温12℃,最高7月份平均气温24.6℃,最低1月份平均气温-3.8℃,一年四季分明,冬冷夏凉,春夏多南风,秋冬多北风。 矿区出露岩性为中生代燕山早期郭家岭超单元大草屋单元(gDgd2 5)侵入岩体岩性为疏斑状粗中粒含黑云花岗闪长岩,。区内出露两种类型地下水即基岩裂隙水和构造脉状水,而构造脉状水为极少量。矿区第四系出露很薄,无法形成含水层。基岩裂隙水和构造脉状水直接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属以静储量为主的蓄水构造。矿区内已形成1个采坑,所处标高最深已在250.0米标高,未见地下水。 该区地下水补给区与排泄区一致,水动态变化与大气降水关系密切。受季节影响,变化明显,春夏季涌水量大于秋冬季。矿床充水因素为基岩裂隙水和构造脉状水。其中以基岩裂隙水为主,补给源是大气降水,矿坑排水量大小受大气降水制约。矿床充水含水带富水性弱,补给条件差,该矿床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 3.4矿体水文地质条件 矿区无地表水,排泄及径流条件良好,矿区矿床的充水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其次为基岩裂隙水,大气降水一方面通过地表径流,直接排泄到矿坑内;另一方面通过地表渗入地下风化带,补给基岩裂隙水,。经野外调查采坑内无积水。 区内无大的断裂破碎带,节理裂隙发育一般,该区地势相对较高,四周又无水体联系,其水文地质条件为简单。 3.5矿山工程地质条件 矿区内矿体主要岩性为疏斑状粗中粒含黑云花岗闪长岩,岩石致密坚硬,节理裂隙不发育,力学强度高,抗风化能力强。矿床地表径流条件良好,构造不发育,露采边坡以半坚硬坚硬岩石为主,设计最终采矿边坡角为60,边坡稳定性好;由于地表的风化侵蚀作用,矿体风化层、半风化层均在1米之内,有一定的稳固性,故开采条件良好。岩石的可钻性、可爆性都在规定范围内,矿区整体稳定性强,利于开采,开采不会造成地表变形,不易发生工程地质问题,矿床工程地质条件简单。 4矿山工程分析 4.1生产工艺概述 矿山设计生产规模为1万m3/年,开采深度为330m~250m标高,矿山开拓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用固定线路和移动线路相结合的方式,运输车辆采用自卸车和拖拉机,直接开到矿石堆场,副产小块石材由前端装载机装车运走。大块石材用抱杆起吊装置装车。 矿山设计开采台阶高度10m左右,分台阶高度5m,自上而下水平开采。设计工作台阶坡面角580,安全平台4m,清扫平台6m,台阶最小工作平台宽度20m,分台阶最小工作平台宽度6m,运输坡道宽度6m,最终边坡角580。 据统计,利用该类型矿石荒料,每台切割锯32m3/24小时,每台抛光机磨光板材240m2/8小时.台,切95m3/8小时.台,荒料生产板材的成材率为20~30 m2/m3。矿石结构均匀,硬度适中,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4.2矿山生产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分析 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采坑,目前矿区内已有1个采坑(见照片1),采坑内虽然岩石工程地质特征属于坚硬岩石,但采坑四周节理、裂隙发育地段存在发生崩塌的隐患。 矿山生产中产生废石、冒石及剥离物直接放于采坑前沿山体边坡上,主要有M1、M2,此堆积物未进行地基处理,有的乱堆乱放有发生渣石流地质灾害的隐患。 开采场地将破坏植被、占用大量坡地,有可能加重水土流失,并对地质地貌景观产生一定影响。 照片1 CK1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矿山建设及生产活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包括矿坑不稳定边坡、地面塌陷(采空塌陷、岩溶塌陷)、崩塌、滑坡、渣(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等,根据矿山生产活动对地质环境条件影响分析,结合矿山生产活动特点,确定评价区地质灾害灾种为崩塌、渣石流。 5.1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5.1.1崩塌 评估区地处低山丘陵,虽局部地形呈陡边坡,评估区内植被不发育, 但岩体抗风化能力强,目前未发生过自然崩塌现象。 矿区岩体为块状花岗岩,稳定性较好,但矿体节理、裂隙较发育,局部岩石破碎,岩石在重力和爆破震动等因素影响下,自然应力均衡场不断遭到破坏,沿节理、软弱结构面易发生崩塌、滑移。(照片2、3、4) 照片2 CK1-T1崩塌灾害隐患 照片3 CK1-T2崩塌灾害隐患 照片4 CK1-H1滑移灾害隐患 由于评估区采坑部分地段形成人工陡坎,因此在局部形成小范围的崩塌,由于采坑围岩一般较稳定,只在局部岩体的临空面存在小规模的崩塌现象,且造成的危害小,也有个别悬于坡缘的帽檐状危岩在自重应力及外力震动作用下易发生错断滑移崩塌的地质灾害,因此,评估区崩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整体为危险性为小。 5.1.2渣石流 评估区具备产生渣石流的地形地貌条件,采矿堆积的废渣石成为渣石流的物质来源,因此,在长时间、高强度降雨条件下,很有可能形成渣石流地质灾害。 目前,评估区内已堆积较多的废渣石,多数是堆放于采坑前沿山体边坡上,主要有M1、M2,未采取工程措施,其在重力、强降雨、振动、开挖坡脚地等因素作用时,易产生坡面渣石流。 照片5 CK1-M1堆积 照片6 CK1-M2堆积 本次工作共调查废石堆2个(照片5、6),累计占地面积约0.0614公顷。另通过本次调查,M1废石堆位于采场边部及运输通道旁,废石堆没有采取工程措施,是自然堆积而成的,所以易对过往人员和车辆构成一定危险,因此,评估区范围内的渣石流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为中等。总之,评估区内崩塌、渣石流地质灾害的危险性现状评估为中等。 废石堆分析统计一览表 编号 坡角 面积(m2) 最大高度(m) 平均高度(m) 危险性 备注 M1 30 300 10 4 中 M2 17 314 5 2.5 中 5.2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5.2.1崩塌 矿山开采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进行,对边坡高度、边坡倾角按要求进行施工,矿体围岩的稳定性较好,采坑内一般不会形成大规模的崩塌地质灾害。因此,评估区崩塌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为中等。 5.2.2渣石流 矿山生产产生的废石,直接堆放于采坑前沿山体边坡上,主要有M1,在边坡上形成较大的堆积体,未采取任何工程措施,其在重力、强降雨、振动、开挖坡脚地等因素作用时,易产生坡面渣石流。随着时间的推移,废石堆放量会越来越大,在雨季如一遇暴雨会造成水土流失,且M1在采坑的主运输道旁,易对过往人员和车辆构成一定危险,其引发渣石流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可能性为中等,矿山建设本身遭受渣石流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为中等。 总之,评估区内矿山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崩塌、渣石流地质灾害的危险性预测评估为中等,矿山建设本身遭受渣石流地质灾害的危险性预测评估为中等。 5.3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及矿山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估 5.3.1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的原则是在地质灾害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评估区内地质环境条件及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状况,根据“区内相似,区际相异”的原则,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将评估区划分为一个评估区段,Ⅱ区段。 评估区Ⅱ区段,其评估区内崩塌、渣石流地质灾害的危险性现状评估为中等,预测评估为中等,因此,评估区全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为中等。 5.3.2矿山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估 矿区地质环境条件简单,环境地质问题少。矿区建设范围主要是山坡荒地,不占压耕地,为土地环境功能要求较低地区。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结果,矿山建设场地的适宜程度为基本适宜。 6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6.1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 矿区位于低山丘陵区,地形切割程度中等,冲沟发育,山脊多基岩裸露, 大气降水排泄通畅,蓄水条件差。采坑上部的基岩裂隙水主要为大气降水,采坑处于山坡较高地段,一般可自流排水,雨季会有少量积水,开采时需人工排水。采坑周围无供水水源地;矿石中无有毒有害元素;因此,矿山开采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现状评价为影响小。 6.2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矿山开采深度为330250m 标高,采坑处于山坡较高地段,采深较浅,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约为70米标高,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之上,无法形成降水漏斗,对周围地下水影响甚小;矿区内构造不发育,基岩裂隙水的富水性差,矿石中无有毒有害元素,经雨水淋滤作用后,对地下水不会造成污染,因此,矿山开采对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为小。 7土地资源与地质地貌景观影响评价 7.1土地资源与地质地貌景观现状评价 矿山生产形成的采矿坑和废石堆,对地形地貌已造成了较大的破坏,加重了矿区的水土流失;矿区大部分为低山荒地,较高地段基岩裸露,原始生态质量较低,且矿区离城区较远,保护价值较低,目前工程量小,对土地资源和地质地貌景观影响为中等。因此,矿山生产对土地资源与地质地貌景观的现状影响评价为中等。 7.2土地资源与地质地貌景观影响预测评价 随着矿山的生产建设,矿区内的采坑面积和废石量将进一步增加,扩大破坏脊背面积,加重水土流失,使原始生态质量降低。由于矿山设计开采规模较小,周边多为山坡或沟谷,矿区地质地貌景观功能要求低,不是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保护区、城市规划区,无公路、铁路重要干线通过。因此矿山开采、建设对地质地貌景观的预测评价为中等。 综上所述,矿山生产对土地资源和地质地貌景观的现状评价为中等,预测评价为中等。 8矿山地质环境综合分区评价 8.1综合分区评价 综合上述分析资料,依据 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试行中的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表,评价区划分为1个区段,即Ⅱ区段。 评价区Ⅱ区段,其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为中等;矿坑排水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矿区生产建设对土地资源和地质地貌景观的影响为中等,破坏较重,治理和恢复较难。为此,评价区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综合评价为中等。 见表8-1。 表8-1 矿山地质环境综合分区评价表 评价分区 地质灾害 地下水环境 土地资源 地质地貌景观 综合评价 Ⅱ区段 中等 小 中等 中等 中等 8.2矿山建设适宜性评估 评价区Ⅱ区段,存在一定的环境地质问题,矿山生产建设引发加剧的地质灾害及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为中等,防治难度中等,依据 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试行中关于矿山建设用地适宜程度分级标准,矿山建设用地适宜程度为基本适宜。 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9.1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地质灾害的防治应本着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人员聚集的生产区、办公区、居住区及矿区内的重要设施进行重点防护。根据矿区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种类,结合矿山生产特点,建议矿区地质灾害的防治方案如下 9.1.1渣石流 矿区内采坑CK1,剥离物和废石堆较多,有的乱堆乱放,一旦遇强降水、地震等外力因素影响,剥离物和废石堆就成了抵抗能力最低的人为堆积物,极易失稳,发生渣石流,对矿区人员、建筑及道路构成一定威胁,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1)对剥离物、废石堆的堆放场地,应进行合理规划和布置,堆放前要进行必要的地基处理。为保持复土有良好的土壤质量,必要时原有的土层须预先剥离、储存,以备以后复垦。 (2)因矿区内采坑CK1,位于山坡,在暴雨季节里,产生的渣石洪流易顺山体流至采场,需在周边修筑有效的引洪渠道,防止地表渣石洪水进入采坑。 (3)废石堆直接堆放于采坑前沿山体边坡上,应进行合理规划和布置,及时清理。 (4)堆放场地应尽量远离人员聚集区和重要建筑设施。此外,还应积极利用废石加工石子等,减少堆积物数量和占地面积。 9.1.2崩塌 矿山开采应严格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施工,对矿区内采坑边坡,应采取一定的防治方案,以免发生崩塌地质灾害,在采矿过程中,注意观察开采面及周边是否有破碎或张裂的部位,对发现的破碎或张裂部位,应采取提前定向清除措施,采用控制爆破方法,防止过度瀑破震动加剧岩体的变形发展,确保作业面及周边岩体的稳定。采坑周边10m以外设置围护栏及警示标志。 加强监测预警机制,特别是雨季,应对矿坑和废石堆进行巡查和监测,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并采取一定的预防治理措施。 9.2水土资源、地质地貌景观保护与治理方案 矿山开采应严格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施工,以免发生崩塌、渣石流地质灾害,影响水土资源和地质地貌景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复垦规定(国务院令第十九号),本着“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矿山在开采、建设过程中,对地面采坑进行合理利用,采矿结束后,应对采坑采用回填等方法进行处理,以便使采坑得到恢复利用,可以种植抗干旱、耐贫旱的植物,这样,能有针对性的进行地质地貌景观和生态补偿恢复治理。另外所有废弃采矿坑均应设立长期警示标志,以防止后期引发人身安全问题。 生产建设时产生的废石、剥离物直接堆放在地表,使地表植被遭到一定破坏,对土地资源和地质地貌景观产生较大影响,使矿区内的自然景观发生一定程度的改变,生态环境受到影响。开采结束后应进行适当绿化。以防水土流失,改善地质地貌环境条件。 为避免地表径流冲刷,减少水土流失,对矿区生产、建设产生的废弃石坑、场地,进行整平压实,要求整平后的地表坡度控制在1以内,以防水土流失。 9.3地质环境监测方案 矿区内地质灾害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因此,矿山在生产、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对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的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矿山对已形成的采坑和废石堆应设立警示标志,并在采坑周边设立护栏,对采坑和废石堆还应设立监测预警机制,每周监测巡查一次,并形成记录,建立监测台帐,按规定要求编制和报送监测报表,做到早预防早处理。 9.4保护与治理方案简要经济技术论证 矿区内主要保护治理工作为开采完后土地复垦及日常监测。土地复垦主要利用原剥离的土壤对弃石坑进行压实平整、原土壤回填。日常监测主要包括对崩塌、废石堆的监测。根据以上工作按现行价格初步估算,预计矿区的保护与治理费用大约需9万元(见下表)。 矿区保护与治理费用表 项 目 费用万元 备 注 地质灾害监测、应急调查 2 矿山服务年限内 恢复地貌、植被 5 平整土地、种树、种草等 地质灾害隐患治理 2 合 计 9 10结论与建议 10.1结论 (1)龙口市北马镇横沟村张培珠采石场矿区,开采面积为0.0097km2,评价区面积为0.054km2。属于小型采石场,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级别为三级。 评价范围的拐点坐标 拐点 经度 纬度 X Y a 12023′02″ 3732′54″ 4155670 40533940 b 12023′12″ 3732′58″ 4155810 40534200 c 12023′17″ 3732′53″ 4155650 40534300 d 12023′12″ 3731′49″ 4155510 40534200 e 12023′04″ 3731′49″ 4155510 40534000 (2)评价区内地质灾害灾种为崩塌、滑移、渣石流。 (3)地质灾害现状评估为中等。预测评估为中等,综合评估为中等。 (4)地下水环境影响现状评价为影响小,预测评价为影响小。 (5)矿山开采建设对土地资源与地质地貌景观现状评价为中等,预测评价为中等。 (6)评价区内的矿山工程建设场地适宜程度为基本适宜;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综合分区评价(Ⅱ区段),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复杂程度为中等。 10.2建议 (1)矿山开采建设要全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2)矿山在开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环境地质问题的防治措施”进行预防和治理,对有崩塌、渣石流等危险地段,应及时进行预防。 (3)矿山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矿区的地质灾害监测、应急调查与治理,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方案及措施。 (4)矿山在生产、建设中,如发生地质灾害或环境地质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