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建煤矿监管 抑制低水平建设.doc
加强新建煤矿监管 抑制低水平建设 为抑制低水平盲目建设,各地区将一律停止审批(核准)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新建项目 采访人人民日报记者 彭嘉陵 解读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 黄毅 继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后,近日又转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安监总局确定在“十一五”期间要加强新建煤矿的监管,抑制低水平盲目建设,各地区一律停止审批(核准)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新建项目。 对象主要是针对小煤矿 记者这个意见与去年国办紧急通知是什么关系内容有些什么不同 黄毅这个文件是去年国务院办公厅紧急通知的延伸和补充,也是具体和深化。紧急通知主要突出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今年出台的这个意见,按照“十一五”规划纲要和煤炭产业政策的要求,还要对不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小煤矿依法实施关闭,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 意见列出了16个类型的煤矿必须关闭,其中大部分是去年紧急通知里就已规定的,今年再次重申,同时特别规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煤矿予以关闭。其中包括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不符合经批准的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的两大项,并把它们作为今年关闭的两个主要内容放在最前面。 目标2010年小煤矿减少至约1万处 记者意见对煤矿整顿关闭提出了哪些具体目标和任务为确保目标和任务的实现,会采取什么样的执法方式和手段 黄毅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目标是到2008年,煤炭开采秩序明显好转,小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力争控制在4以下;小煤矿基本实现正规开采,安全设施得到较大改善,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技术素质有较大提高;小煤矿数量大幅度减少,到2010年力争控制在1万处左右。 为了实现目标和任务,将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和手段。通过近几年的实践,联合执法是一种提高执法效果、发挥执法资源优势的有效手段。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也存在着不规范和职责不清的问题,为此国办意见明确规定了各个部门的具体职责。 要求整合后的新矿井一证一井 记者意见对煤炭资源整合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黄毅意见对煤炭资源整合进行了规范必须是合法矿井,对有开采价值的资源进行整合,已关闭或者属于上述16种关闭范围的矿井原则上不得纳入资源整合范围。所有纳入资源整合的矿井必须按照先关闭后整合、以大并小、以优并差的原则进行整合,整合后形成的新矿井只能有一套生产系统,防止一证(矿)多井,并按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管理。 对于煤炭资源整合后矿井的规模,意见作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山西、内蒙古、陕西不得低于30万吨/年,新疆、甘肃、宁夏、青海、北京、河北、东北及华东地区不得低于15万吨/年,西南和中南地区不得低于9万吨/年。未依法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整合矿井,一律不得组织生产。 加强新建煤矿监管 抑制低水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