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杆支护工.doc
锚杆支护工 三、安全规定 第五条 在支护前和支护过程中要敲帮问顶,及时摘除危岩悬杆。 1 应由两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这项工作,一人敲帮问顶,一人观察顶板和退路。敲帮问顶人员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2 敲帮问顶应从有支护的地点开始,有外到里,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敲帮问顶范围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3 用长把工具敲帮问顶时,应防止煤 矸顺杆而下伤人。 4 顶帮遇到大块断裂煤矸或煤矸离层时。应首先设置邻时支护,保证安全,保证安全后,在顺着裂隙层理敲帮问顶,不得强挖硬刨。 第六条 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要紧跟工作面,其支护形式 规格 数量 使用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放炮前最大空顶距不大于锚杆排距,放炮后最大空顶距不大于锚杆排距循环进度。 第七条 煤巷两帮大锚杆前用手稿刷至硬煤,并保持煤帮平整。 第八条 严禁使用不符和规定的支护材料 1 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锚杆和配套材料及严重锈蚀 变形 弯曲 径缩的锚杆杆体。 2 过期失效 凝结的茅固剂。 3 网络偏大 强度偏低 变形严重的金属网。 第九条 锚杆眼的直径 间距 排距 深度 方向(与岩面的夹角)等,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1 使用全螺纹钢等强锚杆,锚孔深度应保证锚杆外露长度3050毫米。 2 巷帮使用管缝式锚杆时,锚杆深度与锚杆长度相同。 3 对角不符和要求的锚杆眼,严禁安装锚杆。 第十条 安装锚杆时,必须使托盘(或托梁 钢带)紧贴岩面,未接触部分必须切实垫实,不得松动。 第十一条 锚杆支护巷道必须配备锚杆检测工具,锚杆安装后,对每根锚杆进行于预紧力检测,不符合的锚杆要立即上进紧;对锚杆固力进行抽查,不符合的锚杆必须重新补打。 第十二条 当工作面预断层 构造时,必须补充专门措施,加强支护。 第十三条 要随打眼随安装锚杆。 第十四条 锚杆的安装顺序应从顶部向两侧进行,两帮锚杆先安装上部 后安装下部。铺设 连接金属网时,铺设顺序、搭接及联接长度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铺网时要把网张紧。 第十五条 锚杆必须按规定作拉力试验。煤巷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用记录牌板显示。 第十六条 巷道支护高度超过2.5米,或在倾角较大的上下山进行支护施工,应有工作台。 五、操作顺序 第十八条 锚杆支护工必须按以下顺序进行操作 1、 敲帮问顶,处理危岩悬矸。 2、 进行临时支护。 3、 打锚杆眼。 4、 安装锚杆、网、钢带(梁)。 5、 检查、整改支护质量,清理施工现场。 六、正常操作 第十九条 敲帮问顶,处理危岩悬矸。 第二十条 及时按照作业规程规定进行临时支护。 第二十一条 打锚杆眼 1、 敲帮问顶,检查工作面围岩和临时支护情况。 2、 确定眼位,作出标志。 3、 在钎杆上做好眼深标记。 4、 用煤电钻、风钻或锚杆钻机打眼。 (1) 使用风钻打眼时,按掘进钻眼工第二十九-三十四条执行。 (2) 使用煤电钻、风煤钻打眼时,按掘进钻眼工第三十五-三十九条执行。 (3) 使用锚杆机打眼时,按锚索支护工第十九条执行。 5、打锚杆眼时,应从外向里进行;同排锚杆先打顶眼,后打帮眼。断面小的巷道打锚杆眼时要使用长短套钎。 第二十二条 锚杆(网、钢带等)安装。 1、 清理锚杆眼。 2、 检查钻孔质量,不合格的必须处理或补打。 3、 按所使用锚杆的正规操作程序及时打锚杆,压好锚盘、托板并用专用工具上紧,预紧力符合要求。 第二十三条 树脂锚杆安装。 1、 清锚杆眼。 2、 检查锚杆眼深度,其深度应保证锚杆外露丝长度为3050毫米。锚杆眼的超深部分应添入炮泥或锚固剂;未达到规定深度的锚杆眼,应不钻至规定深度。 3、 检查树脂药卷,破裂 失效的药卷不准使用。 4、 将树脂药卷按照安装顺序轻轻送入眼底,用锚杆顶住药卷,利用快速搅拌,直至感觉有负载时,停止锚杆旋转。树脂完全凝固后,开动快速搅拌器,带动螺母拧断剪刀销,上紧螺母。在树脂药卷没有固化前,严禁移动或晃动锚杆体。 5、 全螺纹钢等强锚杆要采用左旋搅拌方式。 6、 套上托盘,上紧螺母。 第二十四条 水泥锚杆安装。 1、 清锚杆眼。 2、 检查锚杆眼深度、锚杆杆体及附件、锚固剂是否符合要求。 3、 将螺母及托盘安装在锚杆上,组装好备用。 4、 将水泥锚固剂侵入清洁的水中,时间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5、 把浸泡好的锚固剂,从水中拿出,用木杆逐快轻轻摧送到锚杆眼中(顶部孔每送一快轻轻捣一下)。 6、 用风钻、连接套将锚杆摧入锚杆孔内。直至托盘紧贴煤岩面。 7、 安装后紧固螺母,钮距达到设计要求。 第二十五条、管缝式锚杆安装 1、 清锚杆眼。 2、 检查锚杆眼深度和直径是否合格。 3、 安装锚杆前,先装上托盘。 4、 使用风钻安装,将冲击锤一端装入锚杆尾部,另一端装入风钻钎尾套,开动风钻,开始摧力要小,锚杆进入孔内500毫米后,在增加摧力;在摧进锚杆过程中要始终保持锚孔和锚杆直线。直到托盘贴紧岩面为止。 5、 打紧倒楔。 七、首尾工作 第二十七条 支护完毕后,检查所有锚杆的预紧力,不合格的及时上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