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协议书(1).doc
安全施工协议书 甲方 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 乙方 北京国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原料结构调整项目 作业内容备煤筒仓工程 根据甲乙双方签署的施工合同的作业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确保施工安全,预防各类施工事故发生,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必须对乙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持有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开工前,甲方必须对乙方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3、新建装置在投料试车阶段或在既有的生产装置区内的施工,甲方相关人员必须针对施工场所的有关化工生产系统的危险源向乙方相关人员进行专项交底,要求乙方必须充分辨识施工场所的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对需控制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编制出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安全措施,经审查合格后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其实施。 4、监督乙方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项目开工前及每年对其职工进行一次安全考试,并建立安全培训、安全会议、安全考试档案。 5、审查乙方提交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协助乙方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6、组织乙方参加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通报及会议精神。 7、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乙方施工作业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制度的行为按照甲方的有关处罚规定予以处理,并发出处罚通知单;对严重违章的行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工整顿。 8、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安全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乙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 9、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伤害,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制定“三大措施” 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乙方必须设有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员;必须有齐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 3、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管理规定及甲方制订的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相关施工管理规定并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凡已登记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5、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安规考试,并报甲方安全主管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6、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其配备的机械、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必须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7、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8、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经落实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施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依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和条件,充分识别各个施工阶段、部位和场所需控制的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需甲方协助解决的必须进行书面提出申请。 10、乙方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票、工作票、动火证、动土证、入塔入罐等票证制度,不准无证或未经过审批就开始施工作业。 11、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安监部门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务必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监察部门。 1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发现甲方有违规强迫施工行为,应积极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申诉,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13、乙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非主体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甲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全部门批准。乙方必须对其进行安全管理与监督。 14、乙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组人员状态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 15、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违反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等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并负责上报政府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16、乙方使用甲方电气和其它有关设备,必须向甲方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能使用。不准擅自接拉电源和动用甲方设备设施,乙方施工现场用电由甲方负责确认安全可靠符合要求后接通电源,方可投入使用。 17、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中所需要的原材料、货物和工具、设备、要按工厂需求堆放整齐、不得乱丢、乱放,阻塞道路,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挖出来的泥土、垃圾等要及时清运,有碍安全、环境和交通的不得过夜,需要过夜的应设红色警示灯。运输中漏料及时清理干净。 18、乙方应对其员工加强管理,并对员工在施工期间的所有行为负责。如有违犯,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处罚;如造成重大后果,要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19、在既有厂区内施工,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相关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到达施工现场,在指定区域进行施工和相应活动。不准到施工区域以外的装置区、生产岗位串岗,动用生产装置区的任何生产设备;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 20、在既有厂区内施工,乙方在进行设备、管道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化工行业和国家有关安全规程执行。施工现场如遇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应及时采取自我保护措施,立即撤离至安全地带。 21、在既有厂区内施工,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由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的爆炸、火灾、中毒、设备与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必须保护好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并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施工安全保证金 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施工安全保证金 万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施工安全事故、违规现象的,该保证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额退还;否则按规定扣除相应数额后退还。 四、签约 1、本协议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共同遵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 3、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协议期限 至本工程完工,施工人员全部撤离施工现场止。 发包单位章 承包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