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pdf
ICS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备案号 DZ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地 质 矿 产 行 业 标 准 DZ/T XXXXXXXXX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Assessment of Geological Hazard (征求意见稿) 本稿完成时间2013 年 6 月 12 日 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发 布 DZ/T XXXXXXXXX I 目 次 前 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则 ............................................................................... 2 4.1 评估工作内容 ................................................................. 2 4.2 评估工作程序 ................................................................. 3 4.3 评估范围和评估等级 ........................................................... 3 4.4 地质环境条件分析和地质灾害调查 ............................................... 4 4.5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5 5 地质环境条件调查 ................................................................... 6 5.1 一般规定 ..................................................................... 6 5.2 区域地质背景 ................................................................. 6 5.3 气象水文 ..................................................................... 6 5.4 地形地貌 ..................................................................... 6 5.5 地层岩性 ..................................................................... 7 5.6 地质构造 ..................................................................... 7 5.7 岩土体工程地质特征 ........................................................... 7 5.8 水文地质 ..................................................................... 7 5.9 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 7 6 地质灾害调查及危险性现状评估 ....................................................... 7 6.1 一般规定 ..................................................................... 7 6.2 滑坡 ......................................................................... 8 6.3 崩塌(危岩) ................................................................. 8 6.4 泥石流 ....................................................................... 9 6.5 岩溶塌陷 ..................................................................... 9 6.6 采空塌陷 .................................................................... 10 6.7 地裂缝 ...................................................................... 10 6.8 地面沉降 .................................................................... 11 7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 11 7.1 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11 7.2 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已有的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 14 8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和土地适宜性评价 ............................................ 21 8.1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 21 8.2 土地适宜性评价 .............................................................. 22 9 评估成果 .......................................................................... 22 9.1 一般规定 .................................................................... 22 DZ/T XXXXXXXXX II 9.2 评估报告 .................................................................... 22 9.3 成果图件 .................................................................... 23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技术程序框图 ............................... 24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及项目重要性划分 ............................. 25 附 录 C(资料性附录)滑坡调查、分类及评价 ............................................. 26 附 录 D(资料性附录)崩塌调查与分类 ................................................... 30 附 录 E(资料性附录)泥石流调查、发育阶段及易发程度 ................................... 33 附 录 F(资料性附录)岩溶塌陷调查与发育程度 ........................................... 38 附 录 G(资料性附录)采空塌陷调查与稳定性评价 ......................................... 41 附 录 H(资料性附录)地裂缝调查与发育程度 ............................................ 44 附 录 I(资料性附录)地面沉降调查与发育程度 .......................................... 47 附 录 J(资料性附录)评估成果 ........................................................ 49 DZ/T XXXXXXXXX III 前 言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 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国建设工程和规 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内容包括总则、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地质环境条件调查、地质灾害调 查及危险性现状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和土地适宜性评价、评估成 果等 9 章及 12 个附录。 本规范在国土资源部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4]69 号) 基础上, 充分总结多年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理论、方法与实践,吸收了相关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地方性 相关规范和标准,并在全国范围内征求了各相关部门意见。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北京中地华安地质勘查有限公司、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 山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北京市地质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殷跃平、颜宇森、孟晖、李智毅、周永昌、慎乃齐、韦京莲、高姣姣。 DZ/T XXXXXXXXX 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各类建设项目,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水利水电、铁路、公 路、 油气管道、 核电、 港口码头等工程以及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其目的是为工程建设和规划区用地审批提供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性资料。 各类建设项目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 对建设工程和规划区在 建设中与建成后引发、加剧和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作出评估,并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 本规范规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替代建设工程和规划区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 岩土工程勘察 或有关的评价工作。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评估成果应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备案后,方可提交立项、用地审批使 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18306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330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DZ/T0097 工程地质调查规范(1∶25 000~1∶50 000) DZ/T0218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DZ/T0220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测规范 DZ/T0221 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 DZ/ 滑坡崩塌泥石流详细调查规范150000 3 术语和定义 3.1 地质灾害 geological hazard 由不良地质作用发生的对人类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本规范主要包括滑坡、崩塌、泥 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6个灾种。 3.2 地质灾害隐患 geological hazard potential 通过简单地面地质条件、地形条件和影响因素调查,初步推测可能会发生滑坡、崩塌或泥石流等, 并具有威胁对象,或可能造成损失的不稳定斜坡或沟谷。 3.3 地质灾害易发区 proned zone for geological hazard 具有发生地质灾害类似的地质地貌条件的单元,并且在历史上发生过类似的地质灾害。 3.4 地质灾害危险区 risk zone for geological hazard DZ/T XXXXXXXXX 2 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可能对生命财产构成危害的地段。 3.5 地质环境条件 geologic[al] environmental candition 与人类生存、生活和工程设施依存有关的地质要素之综合,包括区域地质背景、自然地理、地层岩 性、地质构造、岩土类型及其工程地质性质、水文地质条件以及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等。 3.6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risk assessment of geologic[al] hazard 对各类建设项目和城市、村镇规划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现状、预测、综合评估,适宜性评价和 提出防治措施的技术活动。 3.7 滑坡 landslide 地质体在重力作用下,沿地质弱面向下滑动。滑坡通常具有双重含义,重力滑动过程,或指重力 滑动的地质体和堆积体。国际上,滑坡也可以是斜坡向下失稳运动的统称。 3.8 崩塌 rockfall 地质体在重力作用下,从高陡坡突然加速崩落或滚落(跳跃),具有明显的拉断和倾覆现象。 3.9 泥石流 debris flow 沟谷或坡面发生的一种挟带大量泥、沙、石等固体物质的洪流。各种自然、人为因素综合作用的产 物。 3.10 斜坡 natural slope 由各种地质作用演化形成的在地形上具有高差的自然坡体,如山坡、海岸、河岸等。 3.11 边坡 engingeered slope 经过人工开挖改造过的斜坡。 3.12 不稳定斜坡 unstable slope 具有蠕滑、溃屈、倾倒和侧向拉裂变形的基岩斜坡,以及具有蠕滑拉裂变形的堆积体斜坡、土体斜 坡等。 3.13 危岩体 dangerous rockmass 被多组不连续结构面切割分离,稳定性差,可能以倾倒、坠落或塌滑等形式崩塌的地质体。 3.14 变形体 deable rockmass 受重力作用,未形成清晰滑移或崩塌的地质分离体,在开挖等人工扰动下,易转化为滑坡或崩塌。 3.15 地面塌陷 land collapse 由于自然作用或人为活动影响, 引发的地面坑洞或陷落, 其动力因素主要有地下水位变化和地下开 挖采空等。地面塌陷可分为采空塌陷和岩溶塌陷。 3.16 地面沉降 land subsidence 由于开采地下水、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引起地层中孔隙压力下降而导致地面下降。 3.17 地裂缝 ground fissure 由于自然地质作用或人类工程经济活动造成的地面开裂。 4 总则 4.1 评估工作内容 DZ/T XXXXXXXXX 3 4.1.1 阐明建设项目和规划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和地质灾害类型及其分布。 4.1.2 分析论证建设项目和规划区各类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 4.1.3 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对策措施和建议,并作出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4.2 评估工作程序 4.2.1 接受评估委托后,首先要进行建设项目初步分析,通过搜集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对评估区地 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育情况作初步分析。 4.2.2 确定评估范围和划分评估等级,编制评估工作大纲和设计书,并提交有关部门审批。 4.2.3 地质灾害现场调查,重点查清对建设项目和规划区主要灾种的发育特点。 4.2.4 对地质灾害危险性作出评估,包括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并对建设用地适宜性作出 评价结论。 4.2.5 提交评估报告。评估工作技术程序框图见附录 A。 4.3 评估范围和评估等级 4.3.1 评估范围 a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不局限于建设用地和规划用地范围内,应视建设项目和规划区的特 点、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类型及其影响范围予以确定。 b 可能受崩塌、滑坡影响的评估项目,其评估范围应以第一斜坡带为限,并包含崩塌、滑坡所涉 及的范围;可能受泥石流影响的评估项目,其评估范围应包含完整的泥石流沟域面积;可能受 地面塌陷、 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影响的评估项目, 应充分考虑它们对评估项目的影响。 c 重要的线性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范围一般应以线路两侧各 500~1000m 为宜。可根据灾害类型 和项目特点扩展到影响范围边界。 d 各类建设项目和规划区位于强震区, 建设用地范围内有全新活动断裂或发震断裂时, 评估范围 尽可能把活动断裂的一些特殊构造部位(如断裂的拐点、端点、交汇点、强烈活动部位等)包 含其中。 e 在已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 对其中建设工程较重要, 且 处于已划定为危险性大中等的区段,还应进行建设工程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4.3.2 评估级别 a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应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和建设项目重要性按表 1 划 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b 城市和村镇规划区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应为一级。 c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按附录 B 表 B.1 确定;建设项目重要性按附录 B 表 B.2 确定。 表 1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 建设项目重要性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 复杂 中等复杂 简单 重要 一级 一级 一级 较重要 一级 二级 三级 DZ/T XXXXXXXXX 4 建设项目重要性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 复杂 中等复杂 简单 一般 二级 三级 三级 4.3.3 不同评估等级的要求 a 一级评估 1) 应有充足的基础资料,对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育程度进行充分的分析论证; 2) 应对评估区内分布的各类地质灾害的危险性逐一进行确切的现状评估; 3) 对建设场地和规划区范围内, 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和本身可能遭受的各类地质灾害 的可能性和危险性分别进行预测评估; 4) 依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结果, 综合评估建设场地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 分区段划 分出危险性等级, 说明各区段地质灾害的种类和危害程度, 对建设和规划用地适宜性作出 评估结论,并提出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与建议; 5) 编制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附地质灾害现状分布图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 区评估图。 b 二级评估 1) 应有足够的基础资料,进行综合分析。 2) 应对评估区内分布的各类地质灾害的危险性逐一进行现状评估; 3) 对建设场地和规划区范围内, 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和本身可能遭受的各类地质灾害 的危险程度分别进行预测评估; 4) 在上述评估的基础上, 综合评估建设场地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 分区段划分危险性等 级,说明各区段主要地质灾害种类和危害程度,对建设和规划用地适宜性作出评估结论, 并提出可行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与建议; 5) 提交简略的评估文字成果和附图。 c 三级评估应有必要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参照一、二级评估要求的内容,作出概略评估。根据 建设单位要求与工程项目情况可提交评估文字说明书或表格式成果。 4.4 地质环境条件分析和地质灾害调查 4.4.1 地质环境条件分析 a 应依据搜集的资料和现场调查结果, 针对拟建工程或规划区的特点, 对形成与影响评估区地质 灾害发生的地质环境条件进行分析。 b 地质环境条件内容包括区域地质背景、自然地理、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土类型及其工程地 质性质、水文地质条件、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等。 c 应按附录 B 表 B.1 规定划分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当建设工程规模较大、线状工程跨越距 离长,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多样时,应划分出复杂程度不同的区段并列表说明。 4.4.2 地质灾害调查 a 评估区及其附近已发生的各种地质灾害的分布、类型、规模、特征、发育程度、影响因素、形 成机理、演变历史、现状稳定性、灾情等进行调查;应重点调查主要灾种的发育区段。 b 调查了解当地地质灾害防治的措施和经验。 c 对评估区内已发生的或潜在地质灾害体应逐个进行实地调查并标在地形图上, 图上误差范围一 般不宜超过 2mm。 DZ/T XXXXXXXXX 5 d 对各类地质灾害的调查应将其各要素以表格形式登录存档。 4.5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4.5.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包括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依据发育程度和危 害程度分为大、中等、小三级,见表 2。 表 2 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表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 地质灾害发育程度 强发育 中等发育 弱发育 严重 大 大 中等 中等 大 中等 中等 轻微 中等 小 小 4.5.2 现状评估 a 基本查明评估区已发生的或潜在的地质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分布、类型、规模、变形活 动特征,主要诱发因素与形成机制,对其稳定性和危险性进行初步评价。 b 对生命财产和工程设施已造成的危害。 c 评估区已发生的和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灾情与危害程度按表 3 分级。 表 3 地质灾害灾情与危害程度的分级标准 级别 灾 情 危害程度 死亡人数 (人)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受威胁人数 (人) 可能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严重 >10 >500 >100 >500 中等 10~3 500~100 10010 500100 轻微 <3 <100 10 100 注 1灾情分级,即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灾度分级,采用“人员伤亡情况” “直接经济损失”栏指标评价 注 2危害程度分级,即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预测分级, 采用“受威胁人数”或“可能直接经济损失” 栏指标评价。 4.5.3 预测评估 a 预测评估包括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和加剧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及工程本身可能遭受已有地质 灾害的危险性评估两个方面。 b 对各类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可依据工程建设或规划区灾害体所处地质环境条件和建设场 地施工、运营的特点以及调查所获信息资料的情况,采用工程地质比拟法、成因历史分析法、 层次分析法、数字统计法、极限平衡理论法等定性或半定量的评估方法进行,综合预测可能形 成的危险性等级。 DZ/T XXXXXXXXX 6 4.5.4 综合评估 根据“区内相似,区际相异”的原则,采用定性、半定量方法,进行拟建工程建设区或规划区地质 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进行危险性等级区(段)划分。危险性分区(段)应考虑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 分布及其危险程度。 4.5.5 土地适宜性评价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防治难易程度和防治效益,对建设场地或规划区用地适宜性作出评价结论, 并提出相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适宜性分为适宜、基本适宜和适宜性差。 5 地质环境条件调查 5.1 一般规定 5.1.1 在充分搜集和分析评估区及有关相邻地区已有地质环境资料的基础上,应重点对评估区地质灾 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进行调查,做好观察与描述。 5.1.2 调查评估用图,工程建设项目一般不宜小于 150000,规划区不宜小于规划图比例尺;对重要的 工程建设或规划区建设,宜提高调查用图比例尺。调查用图比例尺不应小于成图比例尺。 5.1.3 在图幅面积 10cm10cm 的范围内,调查控制点对于一级评估不应少于 3 个,二级评估不应少 于 2 个,三级评估不应少于 1 个。对地质灾害形成有明显控制与影响的微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等 重要部位或重点地段,应适当加密调查点。 5.2 区域地质背景 5.2.1 确定评估区所处的区域地质构造单元,分析区域构造格架、主要构造形迹、构造运动的期次和 性质,以及新构造运动特征。 5.2.2 调查区域性活动断裂的分布、性质、规模、活动性及其表现,分析活动断裂与地质灾害和建设 项目或规划区的关系。 5.2.3 调查搜集地震历史和现今活动特点、宏观震害、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及地震基本烈度等资料,分 析区域地壳稳定性。 5.3 气象水文 5.3.1 搜集评估区的气象资料,主要包括气候类型特征、气温、降水、蒸发、湿度等,重点掌握与地 质灾害关系密切的气象要素。 5.3.2 搜集分析评估区地表水的流域特征与水文要素,主要包括流量、水位、含沙量、历史洪水及洪 涝灾情等。 5.4 地形地貌 5.4.1 了解评估区地形地貌特征,主要包括海拔高度、相对高差、地形起伏和地貌的类型、成因与形 态。 5.4.2 重点调查与地质灾害相关的地貌特征,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DZ/T XXXXXXXXX 7 a 斜坡的形态、类型、结构、坡度、高度;沟谷、河谷、河漫滩、阶地、冲洪积扇;微地貌的组 合特征、相对年代及其演化历史; b 人工边坡、露天采矿场、水库、大坝、堤防、弃渣堆等的分布、形态、规模及稳定状态。 5.5 地层岩性 5.5.1 调查了解评估区地层的地质年代、成因、岩性、产状、厚度、分布及接触关系等。 5.5.2 调查了解评估区岩浆岩的分布、岩性、形成年代及与围岩接触关系等。 5.6 地质构造 5.6.1 调查了解评估区褶皱和断裂的分布、形态、规模、性质及组合特点等。 5.6.2 调查各种构造结构面、原生结构面和风化卸荷结构面的产状、形态、规模、性质、密度以及相 互切割关系,分析各种结构面与地质灾害体的几何关系及其成灾作用。 5.7 岩土体工程地质特征 5.7.1 调查岩体的岩性、结构、风化特征和物理力学性质;划分工程岩组类型,确定软弱夹层和易滑 岩组,分析其与地质灾害的关系及其成灾作用。 5.7.2 调查土体的分布、成因、物质组成、结构及物理力学性质,划分土体类型,重点了解新近沉积 土和特殊类土的分布范围及工程地质特征。 5.7.3 岩土体分类应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相关规定进行。 5.8 水文地质 5.8.1 调查了解评估区含水层的分布、类型、富水性、透水性,主要隔水层的岩性、厚度和分布。 5.8.2 调查了解地下水的类型、水位、水量、水质、水温等特征。 5.8.3 调查了解泉点、地下暗河、地下水溢出带、斜坡潮湿带等分布和动态情况,分析地下水的补给、 径流和排泄条件,以及地下水对地质灾害的影响。 5.9 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5.9.1 调查评估区人类活动的类型、强度、规模、分布及其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 5.9.2 调查了解评估区人类活动诱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发生的状况。 6 地质灾害调查及危险性现状评估 6.1 一般规定 6.1.1 对评估区存在的及其附近已发生的各种地质灾害类型应进行调查和危险性评估。 6.1.2 下列区段为地质灾害易发(危险)区段,应进行重点调查 a 岩体破碎、土体松散、构造发育的自然斜坡区段以及工程设计挖方切坡区段; b 符合泥石流形成基本条件的冲沟; c 岩溶塌陷范围; DZ/T XXXXXXXXX 8 d 采空区及其塌陷范围; 6.1.3 应在充分收集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 进行地质灾害综合调查, 必要时宜进行适量勘察和测试。 6.1.4 应根据地质灾害发育程度或稳定状态,并结合灾情或危害程度分析,按灾种进行现状危险性评 估。 6.2 滑坡 6.2.1 滑坡调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a 滑坡地形地貌特征,包括滑坡所处的地貌部位、斜坡形态、坡度、相对高度、沟谷发育、植被 情况等。 b 滑坡及其周边的地质结构,包括岩土体的类型、工程地质特性、软硬岩的组合、软弱夹层的厚 度及分布; c 滑坡要素及边界特征,包括滑动体的长度、宽度、厚度、岩土体组成及结构、松动破碎及含泥 含水情况等;滑坡壁、滑坡平台、滑坡舌、滑坡裂缝、滑坡鼓丘等微地貌形态;前缘临空面及 剪出情况,初步判定滑坡体的滑带 面 部位及主滑方向,圈定滑坡周界。 d 滑坡变形活动特征,访问调查滑坡的发生时间、发展过程及稳定状态。 e 滑体内外树木、建筑物、水渠、道路、坟墓等变形位移及井泉、水塘渗漏或干枯等现象; f 滑带水和地下水的分布,泉水出露地点及流量,地表水、湿地分布及变迁情况。 g 滑坡诱发因素,包括降雨、地震、洪水、坡后加载、工程切坡、矿山采掘、爆破震动等自然及 人为因素; h 滑坡危害及灾情,当地滑坡整治的措施和经验。 i 滑坡调查时宜填写调查表,见附录 C 表 C.1。对滑坡的重点部位应进行拍照、录像或绘制素描 图。 6.2.2 现状评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分析滑坡的形成条件和滑坡的类型、规模、发育阶段、诱发因素、活动方式及危害范围和危害 性。滑坡类型按附录 C 表 C.2 确定,滑坡发育阶段按附录 C 表 C.3 确定。 b 滑坡稳定性评价宜采用地质分析法、赤平极射投影法等,滑坡稳定性野外判别可参照附录 C 表 C.4 进行。当有条件时也可进行定量计算分析。 c 根据滑坡的稳定性及灾情,按表 2 对其危险性现状进行评判。 6.3 崩塌(危岩) 6.3.1 崩塌调查包括下列内容 a 崩塌区的地形地貌及崩塌类型、规模、范围,崩塌体的大小和崩落方向。 b 崩塌区岩体的岩性特征、风化程度和水的活动情况。 c 崩塌区的地质构造,岩体结构类型、结构面的产状、组合关系、闭合程度、力学属性、延展及 贯穿特征。 d 危岩体分布、形态、规模,岩土性质、结构类型、结构面发育、贯通及组合情况; e 气象(重点是大气降水) 、水文、地震情况。 f 崩塌前的迹象及崩塌区地貌、岩性、构造、降雨、地震、温差变化等自然因素和采矿、爆破、 切坡等人类活动对崩塌的影响。 g 崩塌灾情及当地防治崩塌的经验。 DZ/T XXXXXXXXX 9 h 崩塌(危岩)调查时宜填写调查表,见附录 D 表 D.1。对崩塌的重点部位应进行拍照、录像或 绘制素描图。 6.3.2 现状评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分析崩塌(危岩)的位置、与建设用地的空间关系;判断崩塌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及危害性。 崩塌类型按附录 D 表 D.2 确定。 b 评价崩塌(危岩)现状稳定性,宜采用地质分析法、赤平极射投影法等。 c 根据崩塌(危岩)体稳定状态以及危害程度,按表 2 对崩塌灾害现状危险性进行评判。 6.4 泥石流 6.4.1 泥石流调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a 沟谷区暴雨强度、一次最大降雨量,冰雪融化和雨洪最大流量,地下水对泥石流形成的影响。 b 沟谷区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崩塌、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松散堆积物的分布、物质组成和储 量。 c 沟谷的地形地貌特征, 包括沟谷的发育程度、 切割情况和沟床弯曲堵塞、 粗糙程度, 纵坡坡度; 划分泥石流的形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圈绘整个沟谷的汇水面积。 d 形成区的水源类型、水量、汇水条件、山坡坡度,岩土性质及风化松散程度;断裂、滑坡、崩 塌、岩堆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发育情况及可能形成泥石流固体物质的分布范围、储量。 e 流通区的沟床纵坡坡度、跌水、急湾等特征;沟床两侧山坡坡度、稳定程度,沟床的冲淤变化 和泥石流的痕迹。 f 堆积区堆积扇的分布范围,表面形态,纵坡,植被,沟道变迁和冲淤情况;堆积物的性质、层 次、厚度,一般粒径及最大粒径以及分布规律;堆积扇的形成历史、堆积速度和一次最大堆积 量。 g 历次泥石流的发生时间、频率、规模、形成过程、历时、流体性质、暴发前的降雨情况和暴发 后产生的灾害情况。 h 开矿弃渣、工程切坡、砍伐森林、陡坡开荒及过度放牧等人类活动情况。 i 当地防治泥石流的措施和经验。 j 泥石流调查时宜填写调查表,见附录 E 表 E.1。 6.4.2 现状评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分析泥石流的形成条件、类型、规模、发育阶段、活动规律、影响范围及危害。泥石流类型按 附录 E 表 E.2 确定,泥石流发育阶段按附录 E 表 E.3 确定。 b 根据沟谷地形地貌、物源、水源等因素、按附录 E 表 E.4 评判泥石流易发程度。 c 根据泥石流的易发程度及灾情或危害程度,按表 2 对泥石流灾害的现状危险性进行评估。 6.5 岩溶塌陷 6.5.1 评估区位于碳酸盐岩为主的可溶岩分布地段,存在岩溶塌陷危险时,应进行岩溶塌陷灾害的调 查与危险性评估。 6.5.2 岩溶塌陷调查宜包括如下内容 a 收集分析区内已有的地质、 水文地质等资料, 掌握岩溶发育程度、 分布规律及岩溶水环境条件; b 调查岩溶塌陷的发生时间、分布、形态、规模、密度等; DZ/T XXXXXXXXX 10 c 地下水与地表水的水力联系及其动态变化; d 碳酸盐岩上覆第四系土体的类型、厚度及其工程地质性质; e 岩溶塌陷的诱发原因; f 地表工程设施等的破坏损失情况,当地防治塌陷的措施和经验; g 岩溶塌陷调查宜填写调查表,见附录 F 表 F.1。 6.5.3 现状评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分析岩溶塌陷的形成条件、分布发育特征、诱发因素、发生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 b 根据岩溶区微地貌、堆积物性状、地下水埋藏及活动情况,按附录 F 表 F3 评判岩溶塌陷体稳 定状态;依据附录 F 表 F.2 确定岩溶塌陷的的发育程度; c 根据岩溶塌陷发育程度及其危害程度,按表 2 对其现状危险性进行评判。 6.6 采空塌陷 6.6.1 采空塌陷调查以收集分析资料为主,调查工作宜包括以下内容 a 矿层的种类、分布、层数、厚度、深度等特征,开采层顶底板的岩性、结构等; b 矿山开采历史、采深、采厚、开采方式、顶板管理方法、回采率、开发现状及规划等;了解采 矿巷道的布置、形态、大小、埋藏深度; c 采空区的空间展布和范围,塌落、密实程度、空隙和积水等; d 地表变形破坏特征,包括地表塌陷坑、伴生裂缝、台阶等的位置、形状、规模、深度、延伸方 向,地表移动盆地特征及影响范围;分析其与采空区、开采边界、工作面推进方向等的关系; e 采空区附近的抽、排水情况及其对采空区稳定的影响; f 采空塌陷的历史,原计算或预计塌陷量、现状塌陷量、剩余塌陷量等,对工程设施、农田等危 害和损失情况,以及当地防治塌陷的措施。 g 采空塌陷调查时宜填写调查表,见附录 G 表 G.1。 6.6.2 现状评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分析采空塌陷形成的地质条件和采矿条件,地表移动变形特点,可能的塌陷范围及危害性。 b 采空地面塌陷稳定性评价宜采用开采条件分析法, 采深采厚比法等。 采深采厚比法可依据附录 G 表 G.2a 判定。当有矿山地表实测资料时,可依据附录 F 表 G.2b 判定。 c 采空塌陷发育程度可依据附录 G 表 G.3 确定。根据塌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