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抽放站规章制度 Word 文档.doc
瓦斯泵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在进行机电设备维修时应按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章作 业 二、易损坏领配件在维修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严禁撞击; 三、在维修过程中,应按照图纸和有关技术参数进行; 四、所有机电设备都应定期进行保养,对正在运转的机电设 备应每天检查一次,一周保养一次,及时更换轴承润滑油, 轴承温度不高于周围温度的 15C ; 五、每周对所有抽放设备及机具进行一次巡视,如发现问题 应立即报告抽放施工队领导及矿调度室,然后进行处理; 六、机电设备的外壳必须保持清洁、完好; 七、对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要随时检查,发现失爆现象 必须立即处理; 八、随时检查标准紧固件是否松动, 如有松动, 应立即紧固。 监控系统各项管理制度 值班制度 一、监控系统的各类操作人员必须经三级以上资质机构培 培训,并经煤矿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监控系统值班实行 “三 . 八作业制” , 必须实行 24小时值 班。 三、做好手上交接班,交接清设备运行情况、井下工作情况 等,若交接班时监控系统运行部正常,上一班人员必须与下 一班人员共同处理完善之后方可离开; 四、未经值班矿长同意,不得随意调班换班。 瓦斯报警汇报处理制度 一、一旦瓦斯报警,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必须立即通过调度电 话查明原因,同时向值班矿长汇报; 二、坚持“瓦斯分级报警制度” ,瓦斯报警时间超过 3分钟 必须向业主汇报,超过 10分钟必须向县级监控中心汇报; 三、值班矿长接到报警后必须立即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 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必须向矿长汇报; 四、瓦斯报警情况和汇报处理情况必须做好记录。 监控系统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一、监控设备必须有足够数量的备用设备,保证系统 24小 时正常运行; 二、所有设备的运行情况必须建立档案,做好记录; 三、监控设备一旦发生故障,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必须及时上 报值班矿长,安排系统维护人员及时处理,同时停止故障影 响区域的采掘作业; 四、监控系统维护人员每天至少对所有设备的运行情况巡 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监控系统设备、传感器定期校验制度 一、监控系统设备每月校验一次,传感器每 7天用标气和空 气校验一次,并做好记录; 二、根据传感器的种类和规格,合理选择校验的方法,校验 的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三、必须不定期的使用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 进行对照,若误差较大时,必须先以较大的度数为准,并在 8小时内对两种仪器进行调校完毕,并做好记录; 四、维修后的传感器必须校验后,方可投入使用。 瓦斯抽放站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应按规定的交接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达作业现 场,因故不能上班的要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二、交接班应按规定的时间在泵房值班室或泵房内进行,交 接人员要详细交代上班抽放瓦斯情况、抽放设备运转状况及 安全状况,接班人员要按规定程序认真检查设备运转及作业 现场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记入交接班记录,经双方签字后, 交接班当算完毕; 三、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 1、按规定对设备检查发现异常时; 2、设备、配件及材料不清洁、整齐时; 3、工具及所有公物数目不清时; 4、各种记录没有认真、准确填写时。 四、交接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交接班准备,交接班双方在签字 前,交接人员不能离开作业现场或托人交班,有下列情况之 一时,不能交班; 1、发现接班人员班前喝酒或神志不清时; 2、本班职责范围内的事没有处理完毕时。 瓦斯抽放站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抽放站配电的全部安全用电责任,按照安全要求安 装输电线路和设备; 二、勘查安全设备、线路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确保正常安全用电; 三、带病设备及时检修好,作备用应急; 四、制作能自行解决和各种设施、设备,并及时加工制作待 用; 五、管理好抽放站配电室内的各种材料、工具、用具和维修 设备; 六、接电搭火,应事先征得有关技术人员的同意,任何人不 得擅自接电搭火; 七、所有拆检的电器设备,不得带点作业,不得带点搬迁电 气设备; 八、若遇事故停电,应事先通知停电区域并报告矿调度室, 恢复送电,应按正常规定办理; 九、检修后的地面汲油要处理干净,剩余油料要及时搬走, 不得存在任何易燃物品在机电室; 挂牌 闲人免入 20 米范围内严禁烟火 正门外墙大字 “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