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抽放观测工岗位工种操作规范.doc
瓦斯抽放观测工 一、上岗条件 第一条 瓦斯抽放观测工是煤矿的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符合特种 作业人员的相关规定和入井人员的条件,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 二、安全规定 第二条 瓦斯抽放系统必须符合规程的规定。 第三条 临时瓦斯抽放泵站的安设、使用必须符合规程的规 定。 第四条 抽放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采空区内的瓦斯时, 必须经 常检查一氧化碳浓度和气体温度等参数, 发现有自然发火征兆时, 应 立即采取措施。 第五条 如果需要进入尾巷栅栏内工作, 必须两人前后同行, 并 随时检查巷道内的瓦斯和氧气, 瓦斯或氧气浓度不符合规定时, 应停 止进入,及时汇报。 第六条 抽放孔、 高抽巷管路都应设置气门、 放水器和观测瓦斯、 负压、流量的装置。 第七条 井上、下敷设的瓦斯管路,不得与带电体接触,并应有 防止管路砸坏的措施。 三、操作准备 第八条 布置在采煤工作面的抽放钻孔必须在开始抽瓦斯前连 接好, 本煤层瓦斯钻孔应在钻孔施工完后及时连接在抽放系统上, 并 把钻孔与抽放管的阀门打开。 第九条 连接钻孔时, 应注意钻孔附近的支护情况, 并检查是否 有浮矸存在,若有必须先清理掉,再作业。 第十条 瓦斯观测人员在交牌领取光学瓦斯测定器时, 必须对仪 器进行全面检查,仪器的测量范围为 0100。 第十一条 高负压瓦斯采样器使用前,检查胶塞阀是否密封,若 有破损漏气,应及时更换。芯阀上乳胶管应与铜芯长度大致相等。活 塞与气筒要定期涂抹凡士林,以防锈浊。 四、正常操作 第十二条 光学瓦斯测定器的操作。用高负压取样器从钻孔或管 道中抽取气样, 然后用校对好的光学瓦斯测定器测定瓦斯浓度。 瓦斯 进入瓦斯室后,按电门,观察条纹移动情况,先读出黑基准线位移靠 近的某整数值,再转动微调螺旋,使其退到和该整数刻度相重合,从 微读数盘上读出个位数值,十位数与个位数相加,再进行校正,测定 出实际瓦斯浓度值。 第十三条 U 型水柱计的操作。将 U 型水柱计一端用胶管与孔板 外侧的观测嘴连接, 使 U 型水柱计一端与孔板外侧的观测嘴连接, 使 U 型水柱计垂直,读数值为抽放管孔口的负压,即相对于巷道的相对 静压。 如将其另一端与孔板里侧观测嘴也连接, 这时读数值称为节流 值计算时应注意测压单位 。 第十四条 高负压瓦斯采样器的操作。采取气样前,应将采样器 侧面进气接头与孔板流量计入口端测量嘴连接, 顶端出气接头与瓦斯 测定器连接。抽气时,侧面进气接头内的胶塞阀自动打开,高负压瓦 斯流入气筒内。 打气时快速推动活塞, 促使顶端出气接头内芯阀打开, 侧面进气接头内胶塞自动关闭, 瓦斯流入到高浓度瓦斯测定器内, 由 此测得瓦斯浓度。 五、收尾工作 第十五条 清扫仪器及作业现场的卫生,升井交还仪器。 第十六条 升井后,认真填写测量台账,存在异常情况汇报值班 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