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抽采达标工作体系.doc
贵州大西南矿业有限公司 黔西县花溪乡洪水沟煤矿 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 编制生产技术部 2016年 11月 1日 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 2011163号文件精神,为了保障矿井能达 到预期抽采效果, 消除采掘期间瓦斯超限现象, 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 故的发生,经矿委会研究决定,建立瓦斯抽采评价工作体系,现决定 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洪水沟煤矿成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连忠 副组长闫锡宏、黄金涛 成员董大锤 刘达 陆正德 黄金校韦少洪 姜宝君 谢鹏 瓦斯抽采评价验收领导小组职责 1、 组长负责组织协调矿井瓦斯抽采评价总体工作, 在特殊情况 下,负责组织审批抽采措施等。 2、 通防队负责审阅抽采评价报告,并对瓦斯涌出量、瓦斯抽采 情况、瓦斯抽采指标把关,负责评价报告上报有关部门。 3、 安全科负责对抽采、安全防护措施落实进行把关。 4、 地测科负责对突出危险工作面的地质构造、煤层厚度变化、 煤层倾角、顶底板岩性及厚度等基础资料把关。 二、 评价条件 对抽采效果评价的基础条件 1、必须有瓦斯基础参数测定结果 ; 审核意见 机电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矿 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