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doc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 盂县恒泰皇后煤业有限公司 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盂恒皇煤字 [2014]36号 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理念,切实做好瓦斯防治工 作, 坚持 “瓦斯超限就是事故, 是事故就必须追查” 的原则, 做到明确责任,超前防范,分级追究,强化考核,杜绝瓦斯 事故的发生,特制订皇后煤业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 一、瓦斯治理管理职责划分 一矿长是瓦斯治理业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总 工程师做好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工作,通风助理及时汇报和解 决瓦斯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负责监督检查瓦斯治理技术现 场贯彻落实情况。 二通风部正职及主要负责人是通风部管理范围内工 作的第一责任者,协助通风助理做好瓦斯治理技术和现场管 理工作。 三安监部正职对瓦斯治理技术措施和标准的监督落 实负责,做好瓦斯治理的现场监督工作。 四调度室正职对瓦斯治理措施施工和组织落实负责, 按瓦斯治理要求组织生产,做好瓦斯治理措施的组织协调落 实。 五各业务部室正职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负 直接责任,按瓦斯治理要求做好分管业务工作。 六各部、队正职对瓦斯治理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 落实执行情况负直接责任,按瓦斯治理措施要求组织生产。 二、瓦斯超限事故汇报及处置 一井下作业地点发生瓦斯超限,必须立即撤出人员 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按程序进行汇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存档备查。 二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班组长等发现瓦斯超 限后,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汇报矿调度 室。 三监测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后,立即汇报矿调度 室。由矿调度室立即组织处理和汇报。 四矿调度室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必须立即向值班 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风助理等汇报情况, 并通知通风部、安监部等相关部室、队组负责人。同时向公 司总调度室汇报。 五矿领导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要立即组织查明原 因,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保证安全。 六需要排放瓦斯时,必须制订专项措施,明确撤人、 停电范围,分级管理,指定专人现场组织,做到安全排放。 三、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分析原则 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是事故就必须追查的原则,追 查分析到位,加强瓦斯治理工作。瓦斯超限事故为采区回风 巷、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 0.8, 矿井总回风巷、 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浓度超过 0.7或其 它地点瓦斯浓度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的。凡发生 瓦斯超限事故时, 按分级原则组织追查分析, 找出超限原因, 查明超限事故的责任者和责任单位,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 见,并制订消除超限的措施,并将分析结果形成报告,存档 备查。 对于瓦斯超限事故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事故、 二级事故和三级事故。 一一级事故 瓦斯浓度大于 3.0含 3 ,时间超过 3min 的。 发生一级事故时,矿井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汇报县、市 煤炭工业局及上级公司,由市煤炭工业局主持,县煤炭工业 局参与,进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分析。矿井组织矿领导、各 部室负责人及相关队组负责人、现场相关人员参加追查分析 会。 二二级事故 1. 瓦斯浓度在 2.0-3.0含 1.0 ,时间超过 3min 的。 2. 瓦斯浓度大于 3.0含 3 ,时间不超过 3min 的。 发生二级事故时, 矿井必须立即停止生产, 由县煤炭工 业局主持,矿长、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风部长及副科 长、安监部科长、通风队长及副队长参加,组织相关部、队 负责人、现场相关人员参加,进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分析。 三三级事故 1. 瓦斯浓度在 0.8-1.0含 0.8 的 不包括打长钻、 冲孔、扩孔等防突措施施工期间 。 2. 瓦斯浓度在 1.0-2.0含 1.0 ,时间不超过 3min 的。 发生三级事故时,由矿长、矿总工程师主持,通风部长 及副部长、 安监部长、 通风队长及副队长参加, 组织相关部、 队负责人、 现场相关人员参加, 进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分析。 追查分析结果存档备查。 四、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分析要求 一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分析内容包括事故经过、事 故地点的瓦斯监测曲线图、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定性、事故 的责任划分及处理结果、防范措施及经验总结等。 二在采掘作业期间造成的瓦斯超限必须进行瓦斯超 限追查分析,瓦斯超限影响到同一风流内的瓦斯传感器的, 按一次超限计算。 三对甲烷传感器故障报警、超限也必须进行追查分 析。当月内甲烷传感器超限次数不得超过 1次。 四有计划停风的或采取瓦斯治理措施期间,要有瓦 斯超限应急预案,但作业期间瓦斯浓度不得超过预案规定。 对于停风期间瓦斯浓度超限的,也由通风部组织进行分 析,并填表备案。根据分析结果无责任的,可不进行处理。 五凡每月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 0.8或形成首采面 后 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超过 1.2累计 2次的, 矿井 立即停产整顿,由公司组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六采取瓦斯治理措施期间,如打钻、扩孔、冲孔时 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1.2, 回风流及上隅角采取措施期间瓦斯 浓度不得超过 0.8,时间不得超过 3min 。如超过以上规定 必须按事故分级追查分析原则进行处理。 七如遇非人力能掌控的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必须 制订瓦斯超限应急预案,分析超限原因,制订相应的防范措 施。如有必要时,可与科研院校合作研究防治瓦斯措施。 五、瓦斯超限处罚 一矿井月度瓦斯治理目标采掘作业期间瓦斯浓度 在 0.8-1.0含 0.8不超过 1次。 二未实现瓦斯治理目标,取消当月的瓦斯管理奖励, 并每次对通风部长、安监部长各罚款 500元,通风部部长、 通风部副长各罚款 300元。 对于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单位对于监测故障引起 瓦斯超限的不得超过 1次,超过的均按瓦斯超限三级事故处 理 ,取消当月的瓦斯管理奖励,并对责任部、队负责人罚 款 1000元,同一部、队当月连续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翻 倍进行处罚。 三对业务管理单位处理规定如下 1. 矿井发生以下情况的,通风部长必须在矿生产计划会 上做书面检查,并由总工程师进行约谈,扣除当季度的瓦斯 管理奖励,并给予通风部长、安监部长、记大过处分。 1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二级事故的。 2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三级事故 2次或连续 2个月内累 计 3次的。 2. 矿井发生以下情况的,取消季度瓦斯管理奖励,对通 风部长、安监部长进行降职处分。 1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一级事故的。 2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二级事故 2次的,或连续 2个月 内累计 3次的。 3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三级及以上事故 3次或连续 2个 月内累计 5次的。 3. 矿井发生以下情况,取消全年瓦斯管理奖励,对通风 部长、安监部长进行撤职处分。 1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一级事故 2次的。 2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二级事故 3次的,或连续 2个月 内累计 5次的。 四 对发生事故队组处理规定如下 1. 发生瓦斯超限三级事故的,按三级非伤亡事故进行行 政处理不与年终奖挂钩 ,责任部、队负责人必须在矿生 产计划会上做书面检查,并由总工程师进行约谈,扣除当月 度的瓦斯管理奖励,并给予记大过处分。 2. 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二级非伤亡事故进行行政处理 年终奖下浮 50 , 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取消季度瓦斯管理奖 励,给予降职处分。 1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二级事故的。 2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三级事故 2次的或连续 2个月内 发生 3次的。 3. 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一级非伤亡事故进行行政处理 取消年终奖 ,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取消全年瓦斯管理奖励, 给予撤职处分。 1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一级事故的。 2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二级事故 2次的,或连续 2个月 内 3次的。 3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三级及以上事故 3次,或连续 2 个月内累计 4次的。 五其它情况处理 1. 当月发生因队组管理原因造成监测故障等引起瓦斯 超限的, 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 1000元。 2次及以上的按瓦 斯超限三级事故对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理。 2. 当月监测故障超限累计达到 2次的, 对主管监测的队 长罚款 1000元,超过 2次的,每次罚款 2000元。 3. 当月监测故障超限达到 2次的, 取消通风部相关人员 的月度瓦斯治理奖励。 4. 在执行瓦斯超限处罚时,根据分析结果,相关责任部 室、队组同等进行处罚,队组技术员和通风部现场分片管理 人员按正职 20考核。 5. 其 它 相 关 责 任 人 按 事 故 性 质 和 情 节 程 序 , 给 予 1000-50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有违章行为的按“三违”进 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瓦斯管理奖励 一矿井当月实现瓦斯治理目标,对通风部部长、安 监部部长负责人奖励 1000元,通风部副部长各奖励 500元。 二当月未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采掘单位、抽放队, 对单位负责人奖励 800元;有前探钻孔施工的部队,对单位 负责人奖励 400元。 三当月监测故障超限不超过 1次,对通风部主管监 测的队长奖励 500元,杜绝监测故障超限的奖励 1000元。 四每季度未因机电部、地测部、机电队业务范围内 原因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对机电部科长奖励 1000元,主 管供电的副职奖励 2000元,机电队正职奖励 2000元;地测 部科长奖励 800元,主管地质的副科奖励 500元。 五当月实现“瓦斯浓度控制在 0.7以下”的,瓦斯 管理奖励加奖 200元; 实现 “瓦斯浓度控制在 0.5以下” 的, 瓦斯管理奖励加奖 300元。 六全年实现瓦斯零超限、无“一通三防”重大隐患 的,奖励上浮 30。 七在执行瓦斯管理时,部、队技术员和通风部现场 分片管理人员按正职 20考核。 2014年 1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