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隧道安全交底单.doc
安 全 交 底 单 交底日期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接底单位 接底人 交底内容瓦斯隧道通风安全交底 1、保证瓦斯隧道的足够通风,吹散聚集的瓦斯,稀释瓦斯浓度。 2、严格执行瓦斯隧道通风管理的有关技术规范,按照瓦斯风险预测、评估结果,判定种类及等级,制定出通风管理的措施。 3、建立瓦斯通风监控、检测的组织系统,测定瓦斯浓度、风速、风量等参数。低瓦斯隧道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高瓦斯隧道和瓦斯突出阶段,除具备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外,还应配置安装瓦斯自动监控报警断电系统和装置,并保持经常维护,保证正常使用。 4、通风机必须安装在粉尘、有害和高温气体不能侵入的地方。要保证掌子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5、要对全隧道通风量进行设计、应考虑全隧道和各区段的通风量和风量调整。风速应保持在1m/s以上。保证掌子面温度不超过30℃,保证每个作业人员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少于4m3/min。 6、瓦斯隧道通风因是独头掘进,必须采用压入式通风方式。通风机应装设风电闭锁装置,要有两路电源,当一路电源停电后,另一路应在15分钟内接通,保证风机正常运转。 7、高瓦斯隧道通风机应设置在距离洞口20m处,并由专人管理,保证正常运转。低瓦斯隧道也可设在洞口有新鲜空气且无污染的地点。输送风筒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距工作面距离应不大于5m。 8、按瓦斯的逸散浓度计算风量,隧道任意处,电器设备20m范围内瓦斯浓度应稀释到0.5一下,掌子面的瓦斯浓度应稀释到1以下。 9、掘进工作面不得随意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离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测瓦斯浓度,只有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通风机。 10、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安 全 交 底 单 交底日期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接底单位 接底人 交底内容瓦斯隧道安全交底 根据瓦斯隧道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对瓦斯隧道要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一、钻爆作业 瓦斯工区钻孔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挖工作面附近20m风流中浓度必须小于1.5; 2、必须采用湿式钻孔; 3、炮眼深度不应小于0.6m。 二、瓦斯工区装药与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爆破地点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 2、爆破地点20m内,运碴车辆、碎石、煤碴等物体堵塞开挖断面不得大于1/3; 3、通风要保证风量足、风向稳、局扇无循环风; 4、跑眼内岩粉、煤碴应清除干净; 5、炮眼封泥不足或不严不应进行爆破; 6、瓦斯工区的爆破作业必须采用煤矿许用炸药、有突出地段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的含水炸药; 7、瓦斯工区必须采用电力起爆,并使用煤矿许用电雷管,严禁使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 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30ms; 8、瓦斯工区采用电雷管起爆时,严禁反向装药。采用正向连续装药结构时,雷管以外不得装药卷。在岩层内爆破,炮眼深度不足0.9m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1/2,炮眼深度为0.9m以上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2/3,在煤层中爆破,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1/2; 9、所有炮眼的剩余部分应用炮泥封堵。炮泥应用水炮泥和黏土泡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黏土炮泥填满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泥。 三、爆破网路和连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采用串联连接方式。线路所有连结接头应相互扭紧,明线部分应包覆绝缘层并悬空; 2、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若必须在同一侧时,母线必须挂在电缆下方,并应保证0.3m以上间距; 3、母线应采用具有良好绝缘性和柔软性的铜芯电缆,并随用随挂,严禁将其固定。母线的长度必须大于规定的爆破安全距离; 4、必须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 5、严禁将瞬发电雷管与毫秒电雷管在同一串联网路中使用; 6、电力起爆必须使用防爆型起爆器作为起爆电源,一个开挖工作面不得同时使用两台及以上起爆器起爆; 7、在低瓦斯工区和高瓦斯工区进行爆破作业时,爆破15min后应监视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瞎炮、残炮等情况,遇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在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解除警戒后,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开挖工作面。瓦斯突出工区爆破15min后,应由救护队员配戴防毒面具或自救器到开挖工作面对爆破效果、瓦斯浓度等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通知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通风30min后,由瓦检人员检测开挖工作面、回风道瓦斯浓度,当开挖工作面瓦斯浓度小于1.0、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方可通知工地负责人允许施工人员进洞。 8、采用湿钻,钻眼时不得进行电焊作业。 9、严禁带火入洞,禁止吸烟,需用电焊时,必须对施焊作业范围全面进行瓦斯检测,检测值大于0.5时,不准进行动火作业。 安 全 交 底 单 交底日期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接底单位 接底人 交底内容瓦斯隧道检测安全交底 1、瓦斯检测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忠于本职工作、遵守制度、爱护仪器。 2、瓦斯检测员属于通风管理领导的管理,同时接受当班班组长的检测安排。 3、瓦斯隧道的瓦斯浓度,安全允许值掌子面为1以下,隧道任意处为0.5以下,超限时停止作业、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合理通风。 4、每班必须两次在掌子面、距掌子面20m,电器设备20m范围内,距掌子面100m、250m、600m,距洞口20m的地点,分上、下、左、右、中五个点检测瓦斯浓度,并将其中的最高值填写在各测点的“瓦斯浓度告知牌”上。 5、爆破前、爆破后必须检测掌子面瓦斯浓度,炮前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不允许装药和爆破,应采取措施,停工撤人、加强通风。放炮后先检测瓦斯浓度,再进行通风,当掌子面瓦斯浓度小于1时,才允许作业。 6、隧道中任何地点瓦斯浓度超限要及时报告当班作业组长和队领导,并立即停止作业。 7、瓦斯检测员要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检测,有空班、不得有漏检、假检和谎报。 8、按规定及时填写各点次和瓦斯检测记录,并报送调度室。 9、隧道中任何地点瓦斯浓度超限时,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瓦检员有权下令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10、通风机因故、因检修等原因停止供风,瓦检员要及时通知作业人员撤离作业地点,并及时检测停风区瓦斯浓度。恢复通风前要首先检测瓦斯浓度,制定排放措施,不得擅自启动通风机“一风吹”了事。 1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四人联锁”放炮制度。 12、坚持严格的汇报制度、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上班瓦检员要向接班瓦检员交代本班检测情况,有特殊情况或瓦斯浓度局部异常时,要进行书面交代,并报调度室留存备查。 13、每2小时检测一次,作好记录,并将每次检测最高值报分部安质部朱明芬,电话61716,长号15023901716。 14、当检测值大于0.5时,停止施工,撤离人员,加强通风后再次检测,当测值小于0.05以下时方可通知工人进洞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