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监测安全评估制度.doc
瓦斯监测安全评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安全评估是区队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是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为扎实做好安全评估工作,确保矿井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信息中心安全评估制度。 二、为保证区队安全程度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安全程度评估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 ****及各班组班组长 第二章 考核标准 一、保证井下各地区必须装备安全监控系统,按规定配齐各类监控设备和传感器,并有一定的备用量。 二、各类监控设备的安设数量、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都必须符合规程和行业管理规范的规定 三、监控中心站必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监控主机双机配置。有防雷电保护装置、交流双回路供电和不小于2小时的在线式后备电源。 四、井下使用中的监控设备必须保持性能完好,工作正常。甲烷传感器的调校方法和周期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五、监控中心必须24小时值班,保证连续监测,系统功能正常,及时汇报系统故障、瓦斯超限情况及保送监测日报审批。 六、区队必须建立安全监控维护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齐技术管理和维护人员,监测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三章 检查验收 一、安全评估成员要认真做好安全评估结果的落实工作,对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系统、重要设备等,进行全方位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二、明确程序与责任,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要求,严格按照有关程序与内容要求完成评估工作,参加安全评估人员必须签字。评估要体现全面性、真实性、可靠性,为安全生产管理及制定安全生产的有关措施提供真实的指导依据。 三、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充分保证安全必需的各种投入。要把安全评估工作与干部职工的收入分配、政绩考核等相互挂钩,不断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严格检查验收,严格奖惩兑现。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职工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安全质量意识和技术技能。 四、严格安全评估考核评分办法进行考核,按规定计算分数及划分评估出A、B、C、D等级,每周四将安全评估结果上报矿安检科,评估结果必须有评估人及队长签字确认,负责评估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 第四章 附则 一、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