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系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doc
通风系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煤矿瓦斯防治攻坚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20〕3号)、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一通三防”专项监察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20〕2号)以及贵州煤矿安监局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一通三防”全覆盖专项监察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煤安监办函〔2020〕31号)要求,为推动煤矿优化通风系统,提高煤矿通风系统防灾抗灾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及对象 (一)整治时间2020年3月至12月。 (二)整治对象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煤矿。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排查全省煤矿通风系统存在的缺陷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煤矿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仍然组织生产作业等重大违法行为,推动煤矿构建“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通风系统,提升煤矿通风系统可靠性、合理性、稳定性,提高煤矿通风系统防灾抗灾能力,为防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提供系统保障。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内容。一是机构制度不健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不到位,通风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不健全等。二是通风系统不完善。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存在一段进风一段回风,采掘工作面违规串联通风、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突出煤层采区没有独立回风系统、未实现分区通风,准备采区突出煤层掘进巷道回风经过有人作业的其他采区回风巷,突出煤层揭煤前系统未独立,掘进工作面进风侧未安设至少两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两道反向风门等。三是设备设施不完好。矿井未安装2套同等能力主通风机和主通风机监测系统,通风设施质量和构筑位置不符合要求,掘进工作面风机不能满足“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规定等。四是通风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主要通风机性能测试、通风阻力测定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量、风速不能满足要求,主要通风机、防爆门和反风设施未按规定检查,仪器仪表未按规定检验。五是技术资料不全,通风系统图等图纸不符合实际,没有通风值班记录、测风记录、通风情况旬报和月报等,未按规定制定计划停风安全技术措施和调风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召开通风工作例会。六是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未按规定停电撤人、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未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二)责任分工。由省能源局、贵州煤矿安监局牵头组织开展,并会同省有关部门按照省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督查组分工适时组织抽查。各煤监分局\各市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以联合执法方式由联合执法组按计划组织开展;各市(州)、产煤县(市、区、特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在其他日常监管工作自行开展。各煤矿企业对照通风系统专项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改,并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及时整改销号。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整治方案。各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监分局要在各市(州)政府工作专班的领导下,进一步细化通风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合理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确保联合执法组年度内对负责的煤矿进行一次全覆盖专项整治,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同步实施。 (二)统筹协调推进。将通风系统专项整治与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复工复产验收、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巡查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采取明查暗访、预防性技术监管监察等方式,聘请专家参与,以突出、高瓦斯、瓦斯超限频繁和近两年发生过瓦斯事故的低瓦斯矿井为重点有序组织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三)严格监管监察。对煤矿企业自查发现的隐患并纳入隐患日报告周调度制度内容报告、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依法从轻或免于处罚。对自查整改不认真,经监管监察部门查出问题隐患(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仍然组织生产作业的依法从重处罚,同时倒查“关键少数”责任,并采取公开曝光、约谈、“黑名单”、联合惩戒、行业和职业禁入等措施进行处理。 10 附表 通风系统专项整治检查表 项 目 项目分类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及标准 存在问题 检查人 备注 1.机构制度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是否健全,机构人员配备是否到位,总工程师及技术人员任职是否满足要求,瓦斯检查工是否持证上岗。 1.查成立机构及人员配置文件、通风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煤矿主体专业技术职称)、通风副总工程师(高瓦斯及突出矿井应配)、总工程师具有相应等级矿井5年以上工作经历,瓦斯检查工持证上岗。 2.查特殊工种、职称等证件。 管理制度 通风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查看相关制度文件和规程、措施 1.查通风管理制度、风机管理制度、局部通风管理制度、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盲巷及采空区管理制度、通防设施管理制度、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爆破管理制度、通风瓦斯日报审阅制度等管理制度。 2.查各工种、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3.查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通风系统改变时,是否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经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实施 2.通风系统 矿井、采区通风 突出煤层采区是否有独立回风系统并实现分区通风,采区回风巷和区段回风石门是否是专用回风巷,准备采区突出煤层掘进巷道是否经过有人作业的其他采区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是否存在一段进风一段回风 查看图纸、现场检查 1.突出矿井、有突出煤层的采区应当有独立的回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采区回风巷和区段回风石门是专用回风巷,采区变电所及实现采区变电所功能的中央变电所必须有独立通风系统。 2.准备采区时,突出煤层掘进巷道的回风不得经过有人作业的其他采区回风巷。 3.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进风、一段回风。 工作面通风 突出煤层揭煤前系统是否独立,采掘工作面是否存在违规串联通风,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回风是否存在共用回风,是否存在采煤工作面违规下行通风。 查阅图纸、现场检查 1.揭煤工作面必须有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突出煤层工作面应有独立的回风系统。 2.开采有瓦斯喷出、有突出危险的煤层,或者在距离出煤层最小法向距离于10m的区域掘进施工时,严禁2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3.揭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和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在进入专用回风巷之前严禁共用回风。 4.煤层倾角大于12的采煤工作面采用下行通风时,应当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有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下行通风。 5.所有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应安设至少两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两道反向风门 3.设备设施 主要通风机 矿井是否安装2套同等能力主通风机,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安装主通风机监测系统并进行智能化升级。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1.矿井安装2套同等能力主通风机,能力满足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安装主通风机监测系统。 2.主通风机安装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3.主通风是否实现远程监视和集中控制。 通风设施 通风设施质量和构筑位置是否符合要求,掘进工作面风机是否满足“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规定等。 查阅图纸、现场检查 1.通风设施墙体厚度不小于0.5m,防突设施墙体厚度不小于0.8m,严禁使用空心砖砌筑。 2.构筑位置符合要求,密闭距全负压巷道口不大于5m,风门距巷道回风口不小于10m。 3.按规定进行掏槽,煤巷不小于0.5m、岩巷不小于0.2m,风门统一编号管理。 4.风门能自动关闭并联锁,防逆风挡板灵活可靠,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反向风门与工作面的最近距离小于70m时应设置至少3道反向风门,密闭严密不漏风,自然发火矿井密闭设计经上级公司批准。 5.突出煤层工作面回风侧严禁设置调风设施。 6.所有采掘工作面进风侧应至少构筑2道正向、2道反向符合标准要求的风门。 局部通风 掘进工作面风机是否满足“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规定,风机位置是否满足要求,风筒是否符合抗静电和阻燃等要求,风筒吊挂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查看图纸、现场检查 1.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在进风巷中,且距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 2. 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以免发生循环风。 3.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及以上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4.风机满足“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规定。 5.局部通风机应高抬或吊挂,离地高度大于30cm。 6.风筒符合抗静电和阻燃等要求,风筒吊挂平直、无挤压,风筒穿过风门必须加设逆流装置。 7.风机、风筒选型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8.查风机型号、查风筒检验报告、查现场。 4.基础管理 通风管理 是否按规定进行主要通风机性能测试、通风阻力测定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量、风速是否满足要求,井下现场是否存在盲巷,主要通风机、防爆门和反风设施是否检查到位,反风演习是否及时开展,风机房管理是否符合规定,仪器仪表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 查看相关记录台账 1.主通风机性能测定每5年、通风阻力测定每3年、通风能力核定1年开展一次。 2.主通风机至少每月检查1次,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 3.每年按要求开展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进行1次反风演习,有年度全矿性反风技术方案和总结报告。 4.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风表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 5.风机房设专职司机,符合自动化要求的可制定制度实行巡检,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应急预案。 6.查报告、报表、记录、现场等。 技术资料 通风系统图等图纸是否符合实际,是否有通风值班记录、测风记录、通风情况旬报和月报等,是否按规定制定计划停风安全技术措施和调风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按规定召开通风工作例会。 查看图纸、台账、记录等 1.矿井必须绘制通风系统图,多煤层开采时必须绘制分层通风系统图,必须绘制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矿井通风网络图,每月及时上图。 2.通风瓦斯日报、值班记录异常信息及处理措施。 3.井巷风速符合规定,风量满足作业规程要求,必须有测风记录和矿井通风情矿况旬、月报。 4.矿每月按规定召开通风工作例会,有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5.查调度记录和生产任务计划,查停风、调风措施。 5.瓦斯超限处置 超限管理 是否严格执行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追查责任“四项制度”措施要求;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是否制订并落实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行为。 查看瓦斯监控曲线、超限处置记录、瓦斯排放措施等。 1.查看矿井瓦斯超限情况,查看瓦斯超限期间的有关动力电源馈电状态、人员定位; 2.查看瓦斯超限处置记录,查看是否对瓦斯超限原因进行分析、是否执行停产整改措施、是否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3.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是否制订并落实安全排放瓦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