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正兴煤矿矿用设备器材管理制度.doc
荣县正兴煤矿矿用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为了消灭矿井井下物的不安全状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用设备器材必须执行入库领用制度,所有设备器材在购回时必须先入库,后领用,建立台帐。 二矿用设备器材入库前,必须由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检验,凡质量存在缺陷或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器材不予入库。 三对机电设备建立管理台帐,详细记录使用地点、使用情况、维修情况。 四对井下设备器材定期进行检修,严禁带病运行,并对闲置的设备及时进行清理,运出井外进行保养。 五井下防爆电器设备必须进行防爆性能检查,签发入井证,否则严禁入井。 荣县正兴煤矿 2008、1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