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用设备器材管理制度.doc
关于印发永龙天禹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矿 用设备器材 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单位、科室 为加强永龙天禹登封煤业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和器材的验收、检验和使用管理,保障设备安全运转,促进机电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永龙天禹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现予以印发,望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永龙天禹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矿用设备器材 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永龙天禹登封煤业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和器材的验收、检验和使用管理,保障设备安全运转,促进机电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永龙天禹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一、矿用设备使用管理 1、一般规定 1.1机电科是全矿机电设备主管部门,全矿所有机电设备由机电科统一管理,机电科负责全矿设备购置租赁计划的编制、入库验收、调拨、使用、维护修理、监督检查、回收、报废等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工作。 1.2设备的使用管理要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相关规定。 1.3各单位负责管辖范围内机电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在本单位内实施设备包机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对多班制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记录,搞好日常检修和运行工作。 2、设备选型 机电设备的选型要遵循技术先进、选型合理、生产适用、维 修方便等原则,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2.1技术先进性; 2.2设备的生产效率; 2.3设备的耗能水平; 2.4设备的安全环保性; 2.5满足生产工艺程度; 2.6设备的可靠性; 2.7设备的维修性; 2.8人机匹配操作方便。 3、设备到货验收 新增设备到货验收,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订货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要求,检查到货数量、按设备装箱单逐一清点主机、辅机、随机附件、工具和各种技术文件包括设备图纸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并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若验收不合格,机电科负责反映查询,并向有关单位联系索赔事宜等。 4、设备安装验收 4.1机电科负责协同安装单位制订新设备安装方案,经机电科长和机电副总审核同意,关键设备的安装方案要由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4.2大型固定设备安装后,经厂家与安装单位对新设备进行调试,并经具有资质的机电装备安全检测中心检验合格后,方可 投入使用,其他设备由机电副总组织机电科、使用单位、安检科、安装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4.2.1设备的空运转、带负荷实验情况; 4.2.2电气控制状况; 4.2.3液压系统状态; 4.2.4安全防护装置和环保性能; 4.2.5设备安装正确性检查。 4.3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由机电科负责办理验收及移交手续,填写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单、设备附件、工具明细表、随机备件等,经参加验收人员共同签字后,正式移交给使用单位。 5、设备使用管理 5.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要求,对主提升机、主排水泵、主通风机、压风机、锅炉等按规定期限进行技术性能测试。对主要电气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测并进行预防性试验,不准超期或漏测使用。 5.2各单位要设立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出、入库手续的办理。并对设备的使用、完好、防爆性能等进行检查。负责建立本单位的设备台帐,并于每月1日前与机电科设备管理员核对设备台帐,做到帐、卡、物、地点相符。 5.3各单位要严格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设备,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行。所有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永龙天禹登封煤业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定期检修检查制度和机电设 备完好标准的要求使用与维护。 5.4坚持使用与维护保养相结合的原则,谁使用,谁维护保养。对大型设备实行包机制,定人、定机,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多班生产的设备,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好设备运行记录。要求区队必须建立维护电、钳工分片包干、巡回检查维护的机制。 5.5操作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中要做到“三知“知设备结构、性能和安全设施的原理,“四会“会操作、会维修、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设备维护工作要主要体现在提高维修质量,减少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使用率等方面。 5.6设备维护和定期检查检修要坚持预防为主、日常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有计划的组织好设备的检修工作,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5.7对大型固定设备实行月度强制性检修和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每月各单位根据设备状态,合理制定检修时间和内容,并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在18日前报机电科,机电科负责根据实际需要并结合生产情况安排下达设备的年度和月度检修计划。 5.8大型固定设备除月度和年度检修外,各使用单位根据生产情况,设备状态,合理安排好预防性检修,使设备一直保持完好状态。有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如主通风机,压风机及井下主排水泵,应在平时轮替检修。 5.9各种设备检修质量,必须严格按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 准的规定执行,检修后要严格按检修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5.10各单位要建立设备定期检修档案,对检修内容、检修时间、检修人员及责任人都详细记入设备定期检修档案。 5.11机电科必须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矿各单位所使用的设备进行二次机电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落实整改情况。 5.1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及安全性能,并经机电科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签发入井证后方准入井使用。 5.13设备变更使用单位时,必须经机电科和交接双方共同到现场交接验收并办理有关手续。 5.14各单位必须及时把井下闲置的机电设备和机电科下发回收单的设备以及其配套的部件一并回收升井及时送机运队机修房修理。 5.15库房设备必须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帐物相符、设备不得私自拆卸使用,特殊情况下,必须经过有关矿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 6、设备更新改造和报废 6.1设备更新改造应遵循性能优、能耗低、操作维护方便、经济环保的原则,并有相关技术经济论证报告。 6.2设备报废可结合设备清查,作为日常工作进行。设备报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6.2.1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设备,其主要结构和零部件已严重磨损,设备效能达不到工艺最低要求,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 6.2.2因意外灾害或重大事故受到严重损坏的设备,无法修复使用的; 6.2.3严重影响环保安全,继续使用将会污染环境,引发人身安全事故与危害健康,进行修复改造又不经济的; 6.2.4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6.2.5虽未达到使用年限,但出煤量已超过规定,并提足折旧的。 6.3设备报废的申报、鉴定及审批工作,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安排,每年进行一次。矿将待报废设备集中存放,由机电科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报废设备鉴定小组对照设备报废条件,逐台进行鉴定后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和财务部门负责办理有关报废手续。 6.4经集团公司鉴定同意报废的设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报废手续,不得无故拖延。已报废的设备,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动用或拆卸。 6.5报废设备的回收由集团公司指定单位进行,其他单位不得留用或擅自处理。对回收的设备,回收单位与被回收单位及时办理回收手续,并报集团公司机电部备案。 6.6回收单位对报废设备中某些有使用价值的零部件,应先拆卸入库,妥善保管,实行按质论价,公开销售。 二、矿用器材管理 1、各单位在需要安全器材时,要首先申报详细计划,同时注明仪器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等要求。经主管矿领导审批签字后报供应科,供应科接计划后要认真核实库存情况、逐项落实,无库存的及时编制专项计划报龙宇国贸,并跟踪落实。 2、供应科在进货渠道上要严格把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井下使用,所购进的安全器材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且对有防爆要求的产品随货要有“MA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等,缺一不予验收入库。 3、矿成立安全器材验收检验管理工作小组,由供应科负责,按验收范围分“一通三防”组由供应科、安检科、生产科负责通风副科长等相关人员组成;“支护材料、地质测量、矿压产品”组由供应科、生产科相关人员组成;“机电产品检测”组由机电科、供应科相关人员组成;“火工品”组由供应科、保卫科、安检科、机运队相关人员组成。各验收小组相关科室区队必须抽出专人负责验收工作,保证随叫随到,使验收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各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必须出具验收单并签字。 4、对新增加的支护材料,使用单位必须拿出该产品的设计图纸、技术要求,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供应科方可加工或购进。普通的支护材料由生产科设专人审批发放预算内不用审批,超预算部分应由企管科、矿领导审批后发放,特殊情况下由生产矿长审批发放,否则供应科不予发放。 5、未经安全仪器验收检验小组验收的安全器材不得发放使 用。 6、各相关使用单位,需领用安全器材时,必须经分管矿领导审批,方可领用。 7、供应科必须建立安全器材发放台帐,并设专职人员及时填写消耗台帐。名称、规格型号、领取时间、领用数量等必须齐全并由领用人签字。 8、报废的安全仪器,各单位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验收检验小组鉴定、主管矿领导签字后方可报废,申请报废的仪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8.1仪器老化、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 8.2虽经修理、仍无法校正存在的较大误差,无修理价值的; 8.3失密、失爆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矿井机电管理矿用设备制度通知 主办永龙天禹登封煤业有限公司机电科2011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