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doc
瑞泰煤矿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通则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保护我们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实现我矿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条例。 二本条例适用于我矿范围内施工、生产单位和工作人员。 三职工个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措施,认真学习、摸索安全技术知识,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安全意识,遵守劳动纪律,严禁违章作业。 四矿属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以及违法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 五要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提高工队业务水平,为职工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六实行安全奖罚要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达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希望各属工队及职工严格遵守。 二、处罚; 一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按严重违章论处。各工队负连带责任并罚,罚款200-10000元; 1、井口检身员失职罚款200元/次,连失职三次,予以开除; 2、酒后入井者、地面特殊工种酒后上岗者罚款500元/次,并处所属工队2000元/次; 3、携带烟火下井及井下吸烟者罚款500元/次,并处所属工队2000元/次; 4、骑摩托车及带领与本矿和各工队无关人员私自入井者罚款500元/次,并处所属工队2000元/次; 5、未戴安全帽、矿灯,未穿工作服入井者罚款500元/次,并处所属工队2000元/次; 6、严禁脱岗、漏岗、睡岗违者罚款500元/次,并处所属工队2000元/次; 7、未经批准私自进入盲巷及采空区者罚款500元/次,并处所属工队2000元/次; 8、未经矿级有关领导批准私自开巷布置开采面者罚款500元/次,并处所属工队2000元/次; 9、巷道掘进未按要求及标准施工者罚款500元/次,并处所属工队2000元/次; 10、支护锚杆、锚索或锚杆、锚索失效不按作业标准者罚款500元/次,并处所属工队2000元/次; 11、火工品必须入箱、分开存放,违规者罚款500元/次,并处所属工队2000元/次; 12、放炮时周围未设警戒线者罚款500元/次,并处所属工队 2000元/次; 13、工作断面炮工边眼不在一线,形成伞檐及炮损顶板者罚款500元/次,并处所属工队2000元/次; 14、炮工装炮前,雷管脚线及起爆器母线未形成回路者罚款500元/次,并处所属工队2000元/次; 15、装炮地点如有电缆或带电设备仍进行作业者罚款500元/次,并处所属工队2000元/次; 16、检修或接通电源前,带电作业者罚款500元/次,并处所属工队2000元/次; 17、机电设备如有地脚线松动或涉爆现象,未进行及时处理罚当班人员500元/次,并处所属工队2000元/次; 18、井下电缆未按设计标准悬挂处罚当班人员500元/次,并处所属工队2000元/次; 19、井下私自拆装矿灯者罚款500元/次,并处所属工队2000元/次; 20、损坏本矿井上下生产建设器材及设备者罚款500元/次,并处所属工队2000元/次; 21、胶轮运输车无照明灯、车号不清、超速行驶、强超硬会者罚款500元/次,并处所属工队2000元/次; 22、井下发现的隐患未在限期内排除罚当班人员500元/次,并处所属工队2000元/次; 23、各工队不按设计要求偷工减料者罚款500元/次,并处所属 工队2000元/次; 24、井下私自打架斗殴者罚款500元/次,并处所属工队2000元/次; 25、各工队及职工对安检员谩骂、殴打、恐吓者除罚款500元外予以开除,并处所属工队2000元/次; 26、蛮报、谎报隐患及事故者罚款500元外予以开除,并处所属工队2000元/次; 27、违章指挥作业者罚款500元/次,并处所属工队2000元/次; 28、矿属安检员失职一次罚款500元/次,三次以上者予以开除; 二各工队在安全生产建设中,如发生事故处罚5000-50000元/次。处罚金额根据事故情况的严重性决定。 三、奖励 一奖励范围;属本矿先进工队、先进小组及先进个人。 1、认真落实本矿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制度,无事故的工队。 2、对工程进度、质量严格遵守的工队。 3、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规章及法规的先进小组。 4、对待工作认真细心、耐心积极的先进个人。 5、在工作中勇于开拓创新的先进个人。 6、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落实与执行力度共进的先进个人。 二评选方法;工队以季度为单位,小组及个人以月为单位。 三奖励金额;500-10000元 四以上奖励经矿级领导现场落实,审议后会议公布,直接发 放到各工队、小组及个人手中。 府谷县瑞泰煤矿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