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非煤矿单位安全管理标准编辑.doc
第一章 煤 矿 销 售 第一条 成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和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罚款5000元。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或有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执行,罚款3000元。 第二条 建立、健全下列安全生产制度 (1)领导值班制度; (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3)安全奖惩制度; (4)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5)安全检查制度; (6)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7)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 所有制度必须切合实际,便于操作,无制度或有制度不执行,每项罚款1000元;所有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必须留有记录,无记录,视作不执行。记录不完善每项罚款500元。 第三条 制定并贯彻执行作业规程和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无“规程”罚款5000元,有规程不按规程操作,发现1人次,罚款200元。 第四条 组织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职工学习,按规定定期进行事故演练。 无“预案”罚款3000元;不组织职工学习或虽学习,但无记录,罚款500元;未按规定进行事故演练的罚款1000元。 第五条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发现无证上岗者,立即辞退,并罚款1000元/人次。 第六条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每季度必须有一次以上的安全专题学习。 上岗前单位不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每人次罚款200元。学习、培训无记录,一次罚款500元。 第七条 煤场内禁止闲杂人员逗留。 发现有闲杂人员在煤场逗留,罚款200元/人次。 第八条 煤场存煤必须按先产先出的原则合理装车外运(指露天存放的煤炭)。 出新存旧,导致着火,甚至引发火灾,罚款500020000元。 第九条 站场人员、装载机司机、码边人员、捡矸人员、溜子司机严禁酒后上岗,所有人员进出煤场必须佩戴安全帽。 发现违章,罚款500元/人次。 第十条 装载机司机必须按照规定按顺序装车,不得抢装,并要听从站场人员的统一指挥。 发现抢装行为,每次罚款500元,由此引发事故,后果自负;不听从站场人员指挥罚款500元/车次。 第十一条 溜子机头大炭堆满时,必须倒堆,且不得影响溜子正常运转。 装载机司机不听从指挥或站场人员及溜子司机失职,导致溜子损坏,罚款5002000元/次。 第十二条 破碎机必须在入料口的周边设置防止人员误入的挡板或护栏。 不按要求设置挡板或护栏,罚款1000元/处。 第十三条 码边人员应纳入煤矿销售的统一管理,并听从站场人员的统一指挥,不得一轰而上,争抢码边。 不服从管理或不听从指挥,罚款200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码边人员自己承担。 第十四条 码边人员、装载机司机、煤车司机必须相互配合,避免因装载和车辆移动引发人生事故。 互相扯皮,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人次,发生事故,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 煤场及其出入口要经常洒水,避免煤尘飞扬。 煤场干燥,煤尘飞扬,煤场视线不清,罚煤矿销售单位2000元/次。 第二章 发 运 站 第十六条 成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所有制度必须切合实际,便于操作。 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无制度或有制度不执行,罚款5000元,所有制度在实施前必须组织学习,并留有记录,无记录视作未学习,罚款500元。无安全管理人员罚款1000元。 第十七条 制定并贯彻执行各工种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无规程罚款5000元,有规程不按规程操作罚款500元。 第十八条 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并组织职工学习相关内容。 无预案和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罚款5000元,不组织职工学习或虽学习无记录罚款500元。 第十九条 同二级生产经营单位及各级安全生产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罚款3000元;签订不完善罚款2000。 第二十条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发现无证上岗者立即辞退并罚款500元。 第二十一条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和铁路人身安全知识、电气化区段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培训教育,对货装科有关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每季度必须有一次以上的安全专题学习培训。 上岗前不培训,每人次罚款500元,培训无记录,每人次罚款200元。代签、假签罚500元。 第二十二条 场内卸煤,必须专人调度管理,按先后顺序引导车辆依次卸载。 无人管理,由于争抢堵道引发事故罚款1000元。 第二十三条 及时推垛修路保证车辆正常卸车。 发现煤垛无路影响卸车罚款1000元。 第二十四条 煤场内禁止闲杂人员逗留。 发现闲杂人员在煤场内逗留,罚款500元。 第二十五条 煤场存煤必须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合理装车外运。 出新存旧,导致着火,甚至引发火灾,罚款5000元。 第二十六条 场区内汽车通道和铁路相交的平交道口,火车占用道口出入站,装车或调车时,禁止车辆、人员通过。 无人管理道口罚款1000元,管理人员不尽职罚款1000元。 第二十七条 在火车装车过程中或进出站及调车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作业范围。 无关人员进入作业范围罚款500元,由此引发事故,对单位和站场人员罚款5000元,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装车前必须查看车辆,清除车内杂物,关好车门。 未查看车辆或车辆车门加固不良罚款500元。 第二十九条 列车到达前和装车后要及时清理道沿保证线路畅通,不影响车站接发列车。 不及时清理道沿造成列车延误的罚款2000元。 第三十条 装卸工在工作时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不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第三十一条 装卸工和清车、清道、平车人员严禁酒后上岗,清车、平车人员 不准在车皮边缘行走,不准在车皮间跳跃,更不准跳火车。 酒后上岗每人罚款500元,其它发现一次违章,每人罚款200元。 第三十二条 电气化铁路发运站装卸工和清车、清道、平车人员及装载机必须在接到停电通知时才能依次进入煤场作业,车辆装好后必须马上撤离现场,并执行点名报数制度。 不执行点名制度,每人罚款500元。 第三十三条 装卸工不准在铁路路基上休息、坐卧钢轨。 发现一次违章,每人罚款500元。 第三十四条 装卸工不准争抢卸车,要与司机配合,用铁锹在车后或车侧距离一米以外的地点打马槽,马槽打开后要立即躲离煤车。 争抢卸车,每人每次罚款200元,徒手打马槽罚款200元,打马槽离煤场太近罚款200元。 第三十五条 装卸工在晚上卸车时,必须视线清楚方可作业。 视线不清的条件下卸车罚款200元。 第三十六条 利用皮带装车的集装站,皮带走廊内洒水防尘系统必须完好有效。 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罚款1000元。 第三十七条 皮带走廊内的工作人员严禁携带烟火,禁止吸烟。 发现一次违章,罚款1000元。 第三十八条 皮带走廊每班进行清理,防止煤尘积聚。 发现一次不清理,罚款200元。有煤尘积存,罚款1000元。 第三十九条 皮带走廊要有消防设备,并要定期进行检验换药,保证完好有效。 无消防设备,罚款1000元。无定期检测记录,罚款500元。 第四十条 皮带走廊电气化设备要完好,无明接头,开关要防爆。 发现有失暴设备,罚款500元。 第四十一条 皮带装车的场区,煤堆顶部即将接近漏煤口或漏煤口裸漏时,必须设警戒提醒人、车,以免从中掉落。 不设警戒,罚款200元。导致人车掉落引发事故,罚款5000元。 第四十二条 利用皮带装车的集装站,粉煤系统和装车系统设备要完好,运行正常,工作人员互相配合,保证通讯畅通。 设备运行异常,引发事故,罚款5000元。相互不配合,引发事故罚款5000元。通讯不畅通,罚款500元。 第四十三条 电气化铁路发运站所有装载机具,必须经平交道口进出站场,装载机过平交道口时不准高举铲子,在站场内作业要与铁路设备、设施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与之发生碰撞损坏,严禁装载机未接到装车命令私自进入装车(防止发生触电伤亡事故)。 装载机进出站场不走平交道口罚款1000元。装载机高举铲子进出站场或站场内行走侵入铁路限界的罚款500元。装载机在站场内损坏接触网支柱、铁路信号设备罚款5000元。损坏接触网护柱及其它设备的罚款2000元。装载机司机未接到装车命令私自进入站场作业的罚款5000元。 第四十四条 电气化铁路发运站的值班主任要与车站值班员同步值班,指挥布控站场人员进出,调控运输车辆、装载机、其它机动或非机动车辆、机具进出站台的位置及时间。 无同步值班主任罚款1000元。 第四十五条 电气化铁路发运站和车站交接车时要严格执行确认签字制度。 不执行确认签字制度罚款1000元。 第四十六条 电气化铁路发运站站场内所有人员不准向上喷水。 发现一次违章,罚款500元。 第四十七条 电气化铁路发运站拉煤车辆进入站场内,不准上车绑扎篷布,重车进入站场区前要先收好篷布,绑扎牢固。 发现一次违章,罚款500元。 第四十八条 电气化铁路发运站验收煤质工作人员禁止爬上拉煤车辆顶部验煤。 发现一次违章,罚款500元。 第四十九条 电气化铁路发运站进入站场内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 发现一次违章,罚款500元。 第五十条 发运站要及时给站场内洒水灭尘。 不及时洒水灭尘,造成煤尘飞扬,罚款2000元。 第五十一条 食物在采购、烹饪过程中,必须保证质量,避免中毒。 引发集体食物中毒,根据调查结果,处相关责任人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二条 发运站的加油站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用户进站加油须知”(包括严禁携带一切危险物品,禁止烟火和产生火花的行为,禁止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油,机动车辆熄火加油等)。 违反规定,处1000元罚款。 第五十三条 发运站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防盗、防雷、防洪工作重点监管对象必须设专人管理(如存煤场区、装车站点、办公场所、库房、锅炉房、宿舍和所用车辆等)。 水、火、雷、盗等防范工作,没有责任人罚款2000元。发生事故罚款5000元。 第五十四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上报公司安委会。 隐瞒不报、慌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罚款5000元。停发当月奖金,不发年终奖,并取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 第三章 物 资 采 供 第五十五条 成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根据材料库、火工品库和加油站的不同特点,组织制定并执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组织机构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 无制度、无机构、无规程罚款5000元;不完善罚款3000元;火工品管理奖惩严格按神东集安发(2008)30号文执行。 第五十六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出入库的登记工作。 违反条例,处1000元罚款。 第五十七条 材料库、火工品库、加油站必须按消防法的有关规定,配合足够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设置防雷装置,并保证各种设施、器材、装置完好有效。 违反规定,处1000元罚款。 第五十八条 材料库必须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做到相关人员人手一册,并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违反规定,处1000元罚款。 第五十九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防火规范);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 材料存放杂乱无章,相互混堆,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第六十条 仓库电气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下方严禁堆放物品,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内严禁使用明火和火炉。库区及周围50 m内,严禁然燃放烟花爆竹。 不遵守规定,违反任一相,处2000元罚款。 第六十一条 火工品的储存、运输、购买和销售,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且持有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爆炸物品运输证、爆炸物品购买证、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不遵守条例或无证经营,视为非法。违反规定,一经发现,处2000元罚款。 第六十二条 火工品库房必须装设防盗设施,并保证完好、有效。 没有防盗设施或形同虚设,处2000元罚款。 第六十三条 火工品库内禁止存放其它物品,库内、库区及周围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不准堆放杂物或有杂草丛生,通风孔必须畅通。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库存放。 违反规定,视情节处1000元罚款。 第六十四条 火工品库要铺木地板,雷管库还要加铺厚度不小于3mm的胶皮板,地板及下面的垫木高度不小于0.1m,炸药箱堆高度不超过1.2 m,箱堆和墙壁间距不小于0.2 m,箱子有字或有标志的一面朝外。 违反规定,视情节处5001000元罚款。 第六十五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库。 违背出库原则,导致物品过期或失效,库区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承担损失,并处5002000元罚款。 第六十六条 火工品库区及库内禁止一切烟火、名电,库内不准装灯,不准使用不带绝缘套的矿灯。 发现一人次违章,处1000元罚款。 第六十七条 火工品库及加油站上方严禁架空线通过。 违反规定,处1000元罚款。 第六十八条 加油站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用户进站加油须知”(包括严禁携带一切危险品,截止烟火和产生火花的行为,禁止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油,机动车辆熄火加油等)。 违反规定,处500元罚款。 第六十九条 加油工不得穿化纤衣服;高强闪电,雷击和雷电频繁时,禁止加油;加油站内不得采用明火取暖;室内照明采用封闭式灯具;站内不得随意拉接临时电线。 违反规定,处500元罚款。 第七十条 油罐通往加油机的输油管路,采用管沟敷设的管路四周,要用沙土填实。 违反规定,处1000元罚款。 第七十一条 油管必须放置成水平状态,倾斜比不得大于8;防腐层完好;罐体无严重变形,无渗漏;油罐每3年清洗1次;罐壁4 mm的,余厚小于2.5mm,罐壁大于4 mm的,余厚小于3mm,禁止使用;油罐附件必须齐全,完好有效,无渗漏现象。 不达标准一经发现,处500元罚款。 第七十二条 雨季来临前,在管辖范围内,必须全面检查防洪设施,避免泄水通道不畅引发洪涝灾害。 违反规定,处1000元罚款。 第七十三条 所有库房及加油站必须建立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现险情,除极力排险外,必须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必要时向政府部门求援,火灾拨打“119”,报案拨打“110”。 没有或不执行值班制度,视情节处10002000元罚款。 第四章 铁 路 公 司 第一节 通用部分 第七十四条 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并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罚款5000元;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罚款1000元。 第七十五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奖惩制度;3安全生产总结分析制度;4安全检查、例会、活动制度;5事故分析、处理、报告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消防管理制度。 无制度或有制度不执行每一项罚款3000元。 第七十六条 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记录。各段应建立以下台帐和记录 1事故登记、处理、防止事故及奖励台帐;2安全分析总结台帐;3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记录;4安全检查、复查、活动、会议记录。各车间、车站班组应建立以下台帐记录a.事故、三违登记、分析、处理台帐;b.安全检查、复查、活动记录。 每缺一种台帐或一处记录罚款500元。 第七十七条 严格遵守作业纪律、劳动纪律、标准化作业,认真执行安全规范、安全制度等。 一次违反“两纪一化”或规范制度,罚款200元。 第七十八条 文明生产 1生产、办公场所标识醒目,器具齐全,作用良好;各类物品摆放有序,工作秩序井然;2作业人员按规定着装,配戴规定的证、章及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等;3办公场所悬挂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工作职责固定机械悬挂操作规程等。 一处或一项不符合要求罚款500元。 第七十九条 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管理制度;2设备使用制度;3主要生产设备包机制度;4定期检查制度;5安全验收制度;6设备封存报废制度。 少一项制度或有一项制度不落实罚款500元。 第八十条 运输部各段、站、车间、班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交接班制度,班前充分休息,不迟到、不早退、班中不脱岗、不串岗、不私自顶班、替班,对口接班听取上班人员注意事项等情况说明;不准低职代高职,徒弟在师傅监护下作业,接班时认真听取有关命令、指示、通告等。 每违反一项罚款200500元。 第二节 车务段 第八十一条 接发列车作业标准,车站值班员、信号员、助理值班员严格按照(TB/G1503-92接车作业,TB/T1503-92发车作业,见附表)接发列车。 违反一项罚款500元。 第八十二条 调车作业,正确及时地编制调车作业计划,调车员根据调车作业计划亲自向连结员及调车机司机递交作业计划,传达作业方法及注意事项;扳道员的调车作业计划由调车员或指定连结员待调车第一钩到达扳道房时交给扳道员;一批作业不超过三钩可以用口头方式布置,有关人员必须复诵;调车指挥人确认有关人员均已明确调车作业计划后,方准开始作业;作业中必须正确及时地显示启动信号,“十、五、三”车距离信号,连挂信号,显示“十、五、三”车距离信号并听取司机鸣笛回示,没有回示立即显示停车信号;牵出、推进时确认连结员显示起动信号,确认连结员显示好了信号,向司机显示好了信号;挂车时必须现挂车后撤除防滑措施,摘车时必须先做防溜措施,再提钩;确认停留车位有困难时,要再停留车组端部显示停留车位置信号;在尽头线调车时,距线路终端应有10米的安全距离,遇特殊情况必须近于10米时,调车员应通知司机严格控制速度,距车挡或尽头站台30米处必须一度停车,如有停留车而该停留车又距车挡或尽头站台不足30米时,应在停留车前30米处一度停车,再以不超过3km/h的速度连挂或靠近站台;两台机车同一线路上两端作业中间不得少于100米的安全距离,严禁两台机车在同一线路两端向同一车组连挂;牵引车列由司机要道确认信号,推进运行由前端了望人员要道,确认信号;推进运行经过无人看守道口前,要显示指示司机鸣笛信号,适当控制速度;一批作业完了应将车辆停留及防溜措施等事项报告车站值班员。 每违反一项罚款200元。 第八十三条 车站值班员(信号员)助理值班员,班中必须及时掌握班计划,阶段计划,站内股道占用情况,防溜情况,重空情况必须及时填画占线板;排列进路必须执行眼看、手指、口呼唤制度,并搞好两人联控,发生行车设备故障必须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每违反一项罚款200元。 第八十四条 扳道员(清扫员)按与本站相应的接发列车标准接发列车,及时正确地准备进路、执行要道、还道制度,及时正确的显示信号,掌握站内股道占用情况及防溜措施,经常保持道岔区清洁,尖轨灵活,作用正常,发现设备不良或线路上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值班员汇报,扳动岔道时严格执行一看、二扳、三确认、四显示(呼唤)制度。 每违反一项罚款200元。 第八十五条 内勤货运员根据车号或外勤货运员提供的到达空车和具备装车条件的车辆及时办理制票收票,传递票据交接、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每违反一项罚款200元。 第八十六条 外勤货运员掌握货场内货物堆放情况,掌握到达列车的装车股道、煤种,提前组织货装科清理道沿,确定货位,列车到达、接到值班员停电通知后,及时出场通知货主检查车辆,加固车辆及时组织装车,并监装,做到装好的车辆不超载、不偏载、车门加固良好,道沿良好,并与发运站外勤货装员共同检查确认,装卸机具,人员都已撤离现场具备挂车条件后向值班员、内勤货运员汇报“**”道“**”次车已装好,接触网送电后严禁任何人员、机具在车辆上作业,做好由外勤货运员做的其它工作。 每违反一项罚款200元。 第八十七条 车号员按规定立岗接车、清点现车,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列车编组顺序表,现车和运输票据的核对,并与有关人员办理签收,并做运输票据、列车编组顺序表传递、交付工作;根据调车作业计划,按股道顺序管理好现车;按时做好18点统计上报工作。 每违反一项罚款200元。 第三节 机辆段 第八十八条 列检所原始资料工作日志、检车员手册、检修通知单必须按规定填写。 一项不符合规定罚款200元。 第八十九条 接发车作业,试风作业,列车中处理制动故障均需符合规定。 接发车作业与试风作业不符合规定罚款200元,处理制动故障时违反安全规定罚款200元。 第九十条 安全防护与线路行走安全,脱轨器、防护旗(灯)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不准挂机进行车辆技术作业;线路行走必须符合规定。 每违反一项罚款200元。 第九十一条 列车质量必须进行抽查。 闸瓦过限未更换,瓦钎不按要求处理每违反一项罚款200元。 第九十二条 机车乘务员出勤前不得饮酒,保证精力充沛,认真将运行提示,有关命令、指导,通知摘记手帐,必须携带驾驶证出勤,认真听取值班员传达有关事项,经审查手帐领取报单。 每违反一项罚款200元。 第九十三条 出勤后二人同时上车,对口交接,查询交接记录,检查机车前按规定设置禁动牌,司机认真按规定试验制动机,撒砂装置,轮缘喷油器的性能试验及高低压试验,认真确认“三项设备”及运器状态是否良好。 每违反一项罚款200元。 第九十四条 机车出库前机组人员到齐要道,确认股道信号和道岔开通信号好了后,鸣笛回示动车;车库前按规定进行呼唤应答;动车前撤除防溜措施;机车在段内转线以及行走,出库不准超速,到达站、段闸楼处一定停车签认出段时分;机车进入尽头线转线时,须确认“土挡标牌”以及“接触网络端标”;挂车时按“十、五、三”车距离掌握好速度,距脱轨器、防护信号、车列前20米出一度停车,连接时由副司机引导挂车;挂车时副司机认真确认脱轨器,防护信号机车与第一辆车的车钩状态,显示连接信号;司机按规定速度挂车后试拉;挂车后,小闸进行全制动,司机确认机车与第一辆车的车钩制动软管及折角塞门状态;司机按规定进行制动机的全面试验或简略试验,列车试风完毕,列检人员撤出防护信号之后,不及时发车时,全列车须制动;电气化区段在接触网未停电的情况下严禁登上车顶作业。 每违反一项罚款200元。 第九十五条 发车前司机及时了解列车的编组情况(正确及时地将编组输入运器);发车时严格执行两人确认行车凭证,发车信号;起车后,按规定速度出站,机车越过出站机信号,按规定进行后部了望。认真按规定进行呼唤应答。 每违反一项罚款200元。 第九十六条 运行中认真了望,严禁闲聊,打盹或干与行车无关的事。副司机按规定进行走廊巡视,运行中严格执行“车机联控”制度,严禁利用列车无线电台谈与行车无关的事;电力机车通过绝缘时,按规定操纵机车;中间站停车时按规定进行检查,停车会让时夜间要关闭头灯,停车超过20分钟再开车要进行简略试风;运行中遇有信号不明确或危机行车安全等情况时采取有效措施,严禁臆测行车;双击牵引时得到补机的复示信号后起动;二人确认进站信号后并高声呼唤;行车时接到有关命令,行车凭证,副司机进行高声朗读,二人进行复核确认;运行中适时撒沙防止空转;运行要按规定使用制动机,并及时注意风压情况。 每违反一项罚款200元。 第九十七条 调车作业,司机向副司机传达调车计划内容,二人进行复核,确认调车计划后进行调车作业;调车作业时准确掌握速度,不可超速;调车作业中认真按规定进行呼唤应答;调车作业中认真确认调车信号,不准盲目动车;调车作业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每违反一项罚款200元。 第九十八条 列车到达终点站后,不可擅自缓解列车制动,没有列检(指定)人员的信号不得擅自提钩,摘管动车;机车到达站、段闸楼处一度停车签认入库时分,确认隔离开关位置,按规定要道,确认扳道员的信号入库;机车停于规定地点后,进行机车检查,给油等工作时,按规定设置禁动牌,并做好防溜措施;机车有活及时提票检修,按规定地点,规定时间退勤,认真填写退勤登记本。 每违反一项罚款200元。 第九十九条 机辆段扳道员按车务段作业标准做好本段内扳道员应做的工作。 每违反一项罚款200元。 第一百条 机辆段隔离开关严格按隔离开关操作规程办理。 每违反一项罚款1000元。 第四节 工务段 第一百零一条 轨道几何尺寸经常保持在容许偏差之内。 如超出容许偏差罚款200元。 第一百零二条 钢轨接头面或内侧错牙必须小于2mm,轨缝不得大于构造轨缝,不得有连续3个及以上瞎缝,轨端飞边不得大于2mm。 一处不符合罚款200元。 第一百零三条 钢轨接头处轨枕不得失效,其它混凝土轨枕不得连续失效,木枕不得连续3根以上失效。 一处不符合罚款200元。 第一百零四条 联结零件、铁垫板、胶垫板、胶垫片、道钉、扣件不得缺少,道钉不得浮离,接头螺栓不得缺少、松动,扣件扭矩必须符合规定。 一处不符合罚款200元。 第一百零五条 防爬器、支撑必须完好有效。 一处不符合罚款200元。 第一百零六条 道床不得有翻浆冒泥现象,侧沟畅通,路肩完好,饱满。 一处不符合罚款200元。 第一百零七条 道口铺面,护桩完好,护轨符合标准,线路、道口标志齐全、字迹清楚。 一处不符合罚款200元。 第一百零八条 线路施工需有专人负责,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防护人员严格按规定(每3-5分钟/次)与驻站防护人员或车站值班员联络,掌握列车运行情况,来车时及时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下道避车,施工机具严禁侵入限界,作业人员严禁跳车、钻车、扒车,在钢轨、轨枕头上坐卧、休息,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机具;在电气化区段作业的人员和设备与接触网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在电气化区段拆换钢轨或鱼尾板时,必须连接好横向及纵向连接线。 每违反一项罚款200元。 第一百零九条巡道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按时正点上、下班和正点换牌,熟知巡查管区线桥设备的使用状况和列车运行状况,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下道避车按规定接车,不向车段投掷杂物,不以车代步,做到按图巡查。 每违反一项罚款200元。 第一百一十条 每年汛期段,工区要成立防洪防汛领导小组,严格执行雨前、雨中、雨后三检查,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物资材料落实,重点地段有专人监视;建立防洪、防汛物资储备库,备足各种物资材料和抢险备用工器具;建立值班制度,记录清楚责任明确,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雨后对线路、桥梁状态一时不清的情况下,可在区间拦截列车或通知车站停开列车,待查明区间无险情时再放行列车。 每违反一项罚款500元。 第一百一十一条 工务轨道车安全管理同机辆段机车管理。 处罚同机辆段机车管理(违反规定罚款200元)。 第五节 供电段 第一百一十二条 供电段必须建立以下标准及管理制度铁路电力管理制度、接触网运行检修规则、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 缺一项罚款1000元。 第一百一十三条 牵引供电。供电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1拉出值不得超出设计值30mm;2单开线岔标准定位两接触线交点应位于两内轨相距630800m中间,误差不超过50mm,无卡滞;3电缆固定良好,保管齐全;高压电缆绝缘电阻不小于400MΩ;低压电缆绝缘电阻不小于2.5Ω;4导线坡度不得超过3‰,困难情况下不得超过5‰;5吊弦不得卡滞、松脱;6软横跨驰度误差不超过15mm;7中心锚结两边补偿应相同,锚结绳两端与承力索各用两个线夹连接,线夹间距100mm,锚结绳头伸出线夹100150mm,线夹不应脱开;中心锚结线夹处的接触线高度比两侧高出20-100mm;8电连接应无烧伤、无断股、散股;9瓷绝缘子瓷釉剥落面积不得大于300平房毫米;10定位坡度应保持在1/101/5,且不得低头;11补偿坠砣应完整、重量适当、b值不小于200mm,a值不得小于200mm升降自如;12支柱横向裂纹宽度不超过0.2mm,纵向裂纹宽度不超过1mm;13隔离开关操动灵活,分闸角度为901-0,止钉间隙13mm,带地刀应闭锁正确;14拉线应无严重锈蚀,无松股、断股、松弛,线中心位置差不超过150mm;15供电检修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所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16梯车作业时,推动梯车作业速度不得大于5KM/H,台上、台下人员呼唤应答;17停电作业必须先验电,再装设地线,作业人员及工具材料必须与导线及接地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110kv大于15m、27.5kv大于10m、10kv以下大于7m);18在停电线路上进行检修作业影响列车运行时,必须办理区间封锁手续; 19隔离开关操作人员严格执行隔离开关操作规程办理停、送电作业; 20断路器应无渗油现象,引线连接牢固完好、操作机构动作可靠,无拒分拒合现象;21隔离开关分合正常、灵活、无卡滞,分合到位,主副刀闭锁关系正确;22控制屏清洁、排列整齐,盘内各元件齐全无损;接地良好;23电缆沟盖板齐全,无严重破损,沟内无积水、无杂物;电缆外皮无断裂、锈蚀;裸露部分无损伤24配电箱正确、清洁;25变压器各部法兰紧固,干燥剂色正、量足;风扇完好,工作正常;音响正确、无杂言;套管无放电痕迹,清洁无渗油;26互感器接线正确,油位指标正确,空气过滤器作用良好;27电容器外壳无膨胀、变形,接缝应无开裂、无渗潜心油;熔断器、放电回路及附属装置应完好;28电调发布倒闸命令,值班员必须复诵并按倒闸操作卡进行作业。 违反隔离开关操作规程罚款1000元;值班员没有复诵并按倒闸操作卡进行作业罚款500元;其余项每项不合格罚款500元。 第一百一十四条 企业供电。电力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质量标准 1基础防沉台高出地面300mm,方圆600mm并密实;2横担不得弯曲及扭曲,报箍与电杆应密贴;3投光灯塔(桥)安装牢固;灯具完好清洁;配电箱配线整齐,无漏雨;接地电阻小于10Ω; 4导线损伤面积不得超过17,钢芯铝绞线、钢芯不准断股;交叉跨越档内不允许有接头,一般档内不超过两个,接续良好;5电杆裂纹宽度小于1mm,横向长度小于1/2周长,纵向长度小于1m;终端杆、转角杆倾斜不超过一个梢径;6绝缘子应绑扎牢固,瓷釉剥落面积高压不超过4平房毫米,低压不超过20平方毫米;7电缆固定良好,保护管齐全;8变压器套管应无破损,外壳清洁无渗油,硅胶量足色正,无异音;9断路器应无渗油现象,引线边接牢固完好,操作机构动作可靠,无拒分拒合现象;10隔离开关分合正常、灵活,无卡滞,分合到位,主副刀闭锁关系正确;11控制屏清洁、排列整齐,盘内各元件齐全无损;接地良好; 12变压器套管应无破损、无放电痕迹,各部法兰紧固,干燥剂色正、无杂音;外壳清洁无渗油;13负荷开关(隔离开关)转动灵活,分闸角度为901度,静距离保持在180mm,主副刀联锁正确;14互感器接线正确,油位指标正确,空气过滤器作用良好;15室外配电箱接线正确、清洁。 (4)~(8)项每项不合格罚款500元,其余各项每项不合格罚款200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给排水设备必须保持良好工作状态、运行正常,管道阀门无漏水现象,管道标识按规定设置;室内外检查井,消防井无破损。 一项不合格罚款500元。 第六节 电务段 第一百一十六条 1、段、工区设有事故障碍登记簿应及时填写,故障登记应有时间、经过、原因、性质、责任者。 2、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由负责配合人员填写工作内容,影响范围、作业时间、铅封、计数器情况要按规定填写,并有信号人员,车务人员双方签字。 3、信号设备发生故障,接到通知后,经确认故障现象,控制台表示,破封情况后,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并有信号人员、车务人员双方签字。 4、通信设备发生故障,接到通知后,确认故障性质,判定故障地点及时修复并进行试验良好,在事故登记簿上登记;属于行车设备的应在行车设备登记簿内登记、消记。 5、室内值班人员配合室外作业时,要精力集中,保持室内外联系畅通,并掌握列车运行情况,提醒室外人员注意作业安全。 6、在风、雪、雨、雾天气不良时应停止室外作业,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作业时,应有专人防护确保人身安全。 7、通信人员不准任意瞬间中断电路,任意加、甩、倒换设备,任意变更电路,任意切断告警,任意改变监控设备运用状态,关闭业务联络电话,机上进行私人通话,借故推迟故障处理时间和隐瞒,谎报故障。 8、信号人员在进行拆卸、安装、更换、侧记、调整、移设等工作设备需停止使用时,必须进行登记、联系要点,必须进行先扳后摇制度,发现信号联锁设备失效,信号显示升级或机件破损威胁行车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上报,在电气部分与机械部脱节的情况下不能使用信号,甩开联锁条件用电源直接动作设备,不准封锁各种信号设备电气接点开放信号,严禁在轨道电路拉临时线,接通道路造成死区间,不准用盲目提高轨道电路送电端电压的方法处理故障,不准在更换器材、检修、测试、施工中改变轨道电路极性交叉的正确性;不准在色灯信号机灭灯时用其它光源代替,不准用地钩道岔假表示,进行更换转辙、转换设备;使用手摇把转换道岔必须登记要点。 9、信号、通讯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质量标准。 一、色灯信号机 (一)设备质量 1、设备侵入建筑界限交流电力牵引高柱信号机站、预告、通过为2900mm出站为2900mm。出站邻线为2630mm,出站本线为2400mm。非电力牵引高柱信号机进站、预告、出站、发车进路为2630mm。2、信号机机件标准。3、信号机(包括继电器箱)安全位置规定。4、信号机基础培土、防水良好。5、信号机机柱倾斜超限。6、信号机机柱弯曲、袭纹超限(≥1mm)。7、信号机机柱孔漏水。8、信号机机构蛇管坏。9、机柱内引入线腐蚀。10、透镜破损、裂纹。11、梯子安装不符规定。12、电缆盒及其蛇管坏。13、继电器箱、变压器箱破损,腐蚀严重。14、箱门、箱盖关闭不严,防尘不良。15、机件破损、裂纹、不齐全。 (二)运用质量 1、信号显示距离达不到标准1进站、通过、遮断信号机不得小于1000m。2高柱出站、进路信号机不得小于800m。3预告信号机不得小于400m。4调车、矮型出站、矮型进路、复示信号机、容许、引导信号机各种表示器,不得小于200m。进站、进路、通过、预告、遮断信号机在最坏的条件下,显示距离不得小于200m。2、两个黄色灯光显示不一致。3、灯光显示、配列不符“机规”规定。4、机构装置或透镜有反光,可造成误认。5、灯室间串光。6、列车信号未装订双灯丝自动转换装置。7、灯丝转换报警装置作用不良位置不符规定。8、点灯电压调整不符规定(10.2V-11.4V)。 (三)工作质量 1、加锁装置不完备或未加锁。2、机构及箱内不整洁。3、箱内无配线图,器材无标牌。4、测试记录不正确,记载不及时。5、油饰不良,号码不明。6、各紧固螺栓、螺丝松动。7、超期使用的器材。 二、电动连锁道岔 (一)设备质量 1、道岔不方正与基本轨垂直距离的偏差不超过20mm。电动转辙机外壳纵侧面与基本轨垂直距离的偏差不超过10mm。2、角钢及配件不符标准。3、转辙机安装与标准图不符。4、转辙机安装状态不符标准。5、各杆销子与销子孔旷动超限。6、各杆裂纹,磨耗超限,腐蚀严重。7、蛇管坏。8、引入线腐蚀。9、箱、盖关闭不严。10、动作杆传动、锁闭齿锁闭不符规定。11、表示杆或检查柱相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