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发生窒息事故的原因.doc
煤矿井下发生窒息事故的原因 煤矿井工生产是地下作业,不安全因素多,职工受到多种灾害的影响,人员窒息事故是其中之一,在井下独头巷道内特别是布置在煤层中的独头巷道,会积聚大量瓦斯。虽然这些巷道按照安全规程规定封闭,打上栅栏并悬挂“瓦斯超限,禁止入内”的警告牌。然而井下瓦斯熏人,缺氧窒息事故仍时有发生,所以有必要对造成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 一 矿井中的瓦斯 瓦斯是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的总称。主要有害气体有甲烷、一氧化碳等,它们的存在降低了空气中氧的含量。 1.甲烷 瓦斯的主要成分是甲烷。甲烷是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可以燃烧和爆炸。瓦斯扩散性较强,扩散速度是空气的1.34 倍。它的存在降低了空气中氧气浓度,能造成人员窒息和伤亡。 2.一氧化碳CO 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的气体。一氧化碳有剧毒。血红素是人体血液中携带氧气和排出二氧化碳的细胞,人体血液中的血红素与一氧化碳的亲和力比它与氧气的亲和力大250~300 倍。一旦一氧化碳进入人体后,首先就与血液中的血红素相结合,阻碍氧和血红素的正常结合,使血红素失去输氧的功能,从而造成人体血液缺氧引起窒息和中毒。一氧化碳的中毒程度与其浓度、中毒时间、呼吸频率和人的体质有关。 二 事故原因 1.安全意识差 瓦斯的主要成分是甲烷。甲烷是无色、无味、无臭,所以不通过仪器检查,凭感觉是无法知道巷道内瓦斯的含量。例如,在离独头巷道口较近的地方工作如拆除设备、检查瓦斯、查看巷道情况等时,认为独头巷道口离风流较近,瓦斯含量不大,不需要接风筒、风机,麻痹大意,盲目进行工作造成缺氧窒息。 在巷道口附近区域,由于气体分子扩散作用,巷道口处的氧气含量要比巷道内部的氧气含量高,而瓦斯含量要比独头巷道内低。但这并不意味着此处氧气含量能保证人员正常呼吸的需要。因为煤体内瓦斯不断地涌出,在巷道口附近,由于空气扩散作用稀释了瓦斯,其浓度有所降低。但扩散通风距离较小,稀释瓦斯能力有限,此处的瓦斯仍是不容忽视的。当瓦斯浓度达到40时,就会有生命危险,造成窒息伤亡事故。 2.检查气体时只检查瓦斯 1氧浓度对人的影响。空气中氧的浓度对人体的健康影响很大,最有利于人呼吸的氧浓度为21左右,当氧的浓度降到17时,在静止状态无影响,若是工作,能引起喘息、心跳和呼吸困难,当氧浓度降低到10~12时,人将失去知觉,对人的生命有严重威胁;当氧浓度在6~9时,人在短时间内会死亡。 2瓦斯与氧气的关系式。空气中瓦斯含量增加会使氧气含量下降,关系式如下CO220.961-CH4式中CO2瓦斯含量为r 时,空气中氧气含量,CH4空气中瓦斯含量,20.96地面大气中氧气含量。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空气中瓦斯含量为40时,氧气含量为12.576,人将失去知觉,对人的生命有严重影响。但瓦斯浓度达到57时,氧气浓度为9.013,人在短时间内死亡。安全规程规定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若按20计算,瓦斯含量为40时氧气含量为12。 以上计算只是考虑瓦斯和氧气情况下的结果。但是井下情况十分复杂,千变万化,还应考虑到其他因素使氧气含量下降,例如二氧化碳、硫化氢等。这样瓦斯含量达不到40时,氧气含量也会下降到12。国外有些专家认为,瓦斯达到28时,人员就有窒息的危险。因此绝不能认为瓦斯在40以上时才会使人窒息,这是错误的。在瓦斯浓度不高的独头巷道内有时也会发生窒息伤亡事故。例如1965 年,双鸭山矿务局四方台矿七井一行6人到超前溜子道探沼气,结果当场熏倒5 人,其中4 人被救活,1 人致死。事后测定此处瓦斯含量只有3.7,经过分析,该处二氧化碳和氮气浓度过高,造成人员缺氧窒息死亡。 3.对有害气体认识不够,思想麻痹大意 由于个人因素进入独头巷道1因为冬天冷,独头巷道温度高,休息时进入独头巷道。2进入独头巷道捡物资。3因为人的生理需要例如上厕所进入独头巷道等。此外,还有一些意外原因,造成职工窒息事故。 三 结束语 通过以上分析,独头巷道内仅凭瓦斯浓度高低来判断是否会造成窒息伤人事故是不可靠的,也是不安全的,其它有害气体也会造成事故。我们要以人为本,不断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认识到有害气体的危害性,不盲目进入独头巷道,这样才能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搞好煤矿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