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长兴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晴隆县长流乡长兴煤矿(变更)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评审意见.docx
晴隆县长兴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晴隆县长流乡长兴煤矿变更 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专家组评审意见 方案名称 晴隆县长兴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晴隆县长流乡长兴煤矿 变更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 提交单位 晴隆县长兴煤矿有限责 任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编制单位 贵州兴源煤矿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为了加强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和管理,按照贵州省自然资 源厅文件黔自然资发20215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 省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评审工作指南暂行 和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的要求,贵州省自然资源 厅委托贵州省煤田地质局一七四队组织有采矿、地质、环境治理、 土地复垦、技术经济等专业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专家组,于2023 年2月20日在贵州省煤田地质局一七四队对贵州兴源煤矿科技有 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晴隆县长兴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晴隆县长流乡 长兴煤矿变更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以下 简称方案进行审查,经专家和有关人员充分审议,指出了方 案中存在的问题及修改意见。编制单位已按专家组及相关人员 提出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了补充和修改,经专家组复核后,形 成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及编制目的 1、采矿权基本情况 现长兴煤矿为60万吨/年规模建设矿井,采矿许可证为贵州省 自 然 资 源 厅 2 0 2 0 年 1 0 月 1 4 日 颁 发 , 证 号 C5200002011071120115801,采矿权人晴隆县长兴煤矿有限责 1 任公司;矿山名称晴隆县长兴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晴隆县长流乡 长兴煤矿;开采矿种煤;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60 万吨/年;矿区面积4.1797km;开采深度850.0米至-150.0米 标高;有效期限2019年12月至2040年09月。 根据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对晴隆县长兴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晴隆县长流 乡长兴煤矿优化重组的批复黔煤转型升级办〔2022〕13号 “原则同意晴隆县长兴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晴隆县长流乡长兴煤矿 原已批保留,拟建规模60万吨/年和贵州湾田煤业集团有限 公司晴隆县长流乡兰田煤矿原已批保留,拟建规模45万吨/年, 已取得45万吨/年初步设计批复,依据黔能源煤炭2020100 号文件可按照90万吨/年产能计算进行优化重组,保留晴隆县 长兴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晴隆县长流乡长兴煤矿,关闭贵州湾田煤 业集团有限公司晴隆县长流乡兰田煤矿含配对关闭的贵州湾田 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威宁县麻乍乡二田坝煤矿,拟建规模由原60 万吨/年调整为90万吨/年。” 根据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文件关于拟预留晴隆县长兴煤矿有 限责任公司晴隆县长流乡长兴煤矿转型升级调整矿区范围的 函黔自然资审批〔2022〕1130号,优化重组后的长兴煤矿 预留矿区范围面积为6.9404km,由18个拐点圈定。根据晴 隆县长兴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晴隆县长流乡长兴煤矿优化重组 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贵煤一七四队储 审字[2022]1号,评审备案的储量估算标高为900.0米至-150.0 米。 据此,方案申报变更的矿区范围按“黔自然资审批2022 1130号”文、开采标高按900.0米至-150.0米、拟建规模为90 2 万吨/年。 方案申报单位为晴隆县长兴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晴隆县 长流乡长兴煤矿,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齐全、有效; 方案编 制单位为贵州兴源煤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 方案编制目的 为办理煤矿生产规模变更、矿区范围变更、开采深度变更后 的采矿许可证提供依据,并对变更后的长兴煤矿开发的合理性、 经济性、生态保护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进行科学论证,实现绿色、 高效开发利用煤炭资源。 二、资源储量类型、工业储量、设计利用资源储量及可采储 量的确定 1、矿产资源量 方案依据晴隆县长兴煤矿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4月提交 的晴隆县长兴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晴隆县长流乡长兴煤矿优化 重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该报告由贵州省煤田地质局一七四队 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贵煤一七四队储审字[2022]1号,贵州省自 然资源厅以黔自然资储备字202238号备案。截至2022年2 月28日,晴隆县长流乡长兴煤矿优化重组矿区范围内开采 深度900m-150m煤炭总资源量12137.5万吨,其中开采 消耗量153.5万吨,保有资源量11984万吨。保有资源量中探 明资源量为2716万吨,控制资源量为2586万吨,推断资源量为 6682万吨。全区探明和控制资源量占总保有资源量比例为 44.24。 煤层气地质储量为4.1610⁸m。 可采煤层中伴生元素的含量均达不到工业最低品位要求,无 利用价值。 3 长兴煤矿2022年4月提交储量核实报告后, 一直处于优 化重组技改状态,未进行生产,故未动用煤炭资源,矿井现保有 资源储量与储量核实报告相同。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对先期开采地段的论述, 矿井先期开采地段范围内保有资源量5704万吨,其中探明资源 量2495万吨,控制资源量1125万吨,推断资源量2084万吨。探 明资源量占本地段保有资源量比例为43.7。探明资源量和控制 资源量占本地段保有资源量为63.5。综上,全区及先期开采地 段资源量比例达到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煤DZ/T0215-2020 中地质及开采条件为中等的中型矿井勘探阶段要求,满足方案 编制要求。 2、矿井工业资源/储量、设计资源/储量及设计可采储量 根据矿区煤层开采技术条件和煤层赋存等情况, 方案推 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0.8,经计算矿井工业资源储量10647.6 万吨、计算永久煤柱损失量3446.3万吨其中矿井边界安全煤柱 煤量488.4万吨、兰田古滑坡保护煤柱2660.3万吨、断层防隔 水煤柱297.6万吨、矿井设计资源储量7201.3万吨、计算矿井工 业场地和主要井巷煤柱损失量279.5万吨、计算矿井动用资源储 量6921.8万吨其中薄煤层1483.1万吨,中厚煤层5438.7万 吨、计算矿井采出煤量5638.2万吨其中薄煤层1262.2万吨, 中厚煤层4376.0万吨。 综上所述,永久煤柱、工业场地和主要井巷煤柱的留设符合 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2017 版及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2015规定、永久 煤柱煤量、工业场地和主要井巷煤柱煤量,以及矿井工业资源/ 储量、设计资源/储量及设计可采储量计算结果正确。 4 三、设计开采规模及服务年限 根据矿井煤层赋存情况、开采技术条件、煤炭资源储量、兼 并重组批复文件及采矿许可证批复的生产规模,方案推荐长兴 煤矿生产规模为90万吨/年,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 方案设计资源储量备用系数取1.4,计算矿井服务年限 45年。 评审认为方案推荐矿山设计生产规模符合行业政策,满 足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15,设计生产规模与 矿井占有资源储量基本适应。 四、开采方案、选矿方案 1、开采方式 根据该矿煤层赋存情况、矿区地形地质条件等,方案设计 采用地下开采方式。 2、开拓运输方案及工业场地位置选择 1井口及工业场地位置选择 结合地面、煤层赋存及矿井建设情况,改造利用已有的长兴 煤矿工业场地作为本方案的工业场地。 2开拓运输方案 根据矿区地形地貌及煤层赋存条件及矿井建设情况,方案 采用斜井开拓、胶带输送机和刮板运输机运输煤炭,轨道运输材 料、设备及矸石的运输方案基本可行。 3水平、采区划分 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全矿井划分二个水平,五个采区。 3、采区及煤层开采顺 方案采区开采顺序为一采区→二采区→三采区→ 四采区 →五采区;煤层开采顺序为10→4→5→8→24→25→28→30号煤 5 层。 说明由于10号煤层距首采区上山较近,准备工程量少,工 期短,投资少,方案选择10号煤层作为首采煤层。首采区10 号煤层最大厚度3.43m,10号煤层与上覆8号煤层的层间距 39.92m,采厚比13,满足上行开采条件。 4、采煤方法 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 5、选矿方案 根据该矿与晴隆县嵩弘煤炭洗选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原煤 洗选协议,方案设计将生产的原煤全部运至晴降县嵩弘煤炭 洗选有限责任公司洗选。晴隆县嵩弘煤炭洗选有限责任公司采用 无压给料三产品重介旋流器洗选工艺,洗选后实现降硫、降灰, 使其含硫低于3。其产品精煤、中煤、煤泥满足国家环保政 策相关要求。原煤年入洗能力90万吨/年,原煤入选率100。原 煤经洗选后精煤产率为43.6,中煤产率为45.9,煤泥含矸石 产率为10.5。煤炭洗选后主要作为电厂的发电用煤,部分作为 周边地区的化工用煤。 评审认为,矿井开拓方式、水平设置、采区划分适宜;采用的采 煤方法、采煤工艺、采空区处理方法是合理的;选矿方案是合适的。 五、产品方案 根据矿石特性、用途及市场需求,方案将生产的原煤全部 运至晴隆县嵩弘煤炭洗选有限责任公司洗选,产品方案为精煤、 中煤、煤泥;矿井抽采的煤层气煤矿瓦斯全部用于发电;矿 井产生的煤矸石大部分用于井下充填采空区,剩余部分销售给贵 州晴隆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作建材原材料;矿井水全部进行净 化处理,达标后主要用于井上、下生产用水,剩余部分经场地排 6 水沟排出场外。 评审认为方案推荐原煤洗选后销售、煤矸石用作充填 采空区后剩余部分作为建筑材料原料、抽采的瓦斯用于发电等产 品方案可行,均符合就地转化和深加工的规定。 六、行业规划、绿色矿山建设及综合利用 1、矿区总体规划 长兴煤矿行政区划属晴隆县长流乡管辖,根据贵州省煤炭工 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对 晴隆县长兴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晴隆县长流乡长兴煤矿优化重组的 批复黔煤转型升级办202213号长兴煤矿为优化重组保 留矿井,符合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要求。本矿山周边 500m范围内无相邻矿权分布,矿井边界安全煤柱按20m留设。 方案设计的主斜井、副斜井、进风行人斜井、回风斜井 和相应的工业场地以及井下巷道均位于长兴煤矿优化重组后的预 留矿区范围内。 根据晴隆县人民政府2023年2月14日出具的晴隆县人民 政府关于晴隆县长兴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晴隆县长流乡长兴煤矿与 禁采、禁建区不重叠的情况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 产资源法第二十条及有关规定,经核实,晴隆县长兴煤矿有限 责任公司晴隆县长流乡长兴煤矿矿区范围位于晴隆县长流乡行政 辖区内,该矿申请范围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 保护区、水库淹没区不重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 法第二十条规定。 根据晴隆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3月3日出具的晴隆县自然 资源局关于晴隆县长兴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晴隆县长流乡长兴煤矿 项目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说明 “根据业主提供的 7 红线坐标,经核查三区三线基本农田,晴隆县长兴煤矿有限责任 公司晴隆县长流乡长兴煤矿矿界范围占基本农田91.5003公顷 矿界内工业场地含井筒、北翼风井场地、南翼风井场地设施 用地范围不涉及永久性基本农田” 。 其附件晴隆县长兴煤矿有 限责任公司晴隆县长流乡长兴煤矿矿界范围及各项目用地拐点坐 标表涵盖本方案工业场地、北翼风井场地、南翼风井场地及井筒 等范围。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 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规〔2019〕1号的规定。 根据晴隆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10月20日出具的晴隆县自 然资源局关于晴隆县长兴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晴隆县长流乡长兴煤 矿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国家I级公益林地的证明“经查,晴隆 县长兴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晴隆县长流乡长兴煤矿项目用地范围不 涉及国家I级公益林地,矿界内工业场地、北翼风井场地、南翼风 井场地及井筒等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国家I级公益林地”。其附件 晴隆县长兴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晴隆县长流乡长兴煤矿各项目用地 拐点坐标表涵盖本方案工业场地、北翼风井场地、南翼风井场地 及井筒等范围。根据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 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4208号,晴隆县长流乡长兴煤矿 生产建设规模为90万吨/年,属中型矿山。符合贵州省林业厅 关于印发的通 知黔林资通〔2016〕192的规定。 2、绿色矿山建设 方案的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土地复垦方案、矿井开拓运 输方案、采矿方法及工艺、选矿工艺及综合利用等可行,符合建 设绿色矿山和节约与综合利用的要求。 根据该矿地质资料,未提到矿区有重金属存在,矿山开采不 8 存在重金属污染问题。 七、计算“三率”指标 1、采区回采率 矿区范围内11、24、25号煤层为薄煤层,计算动用资源储量 1483.1万吨,计算可采储量1262.2万吨,薄煤层采区回采率为 85;4、5、8、10、28、30号煤层为中厚煤层,计算动用资源 储量5438.7万吨,设计可采储量4376.0万吨,中厚煤层采区回采 率为80。 根据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5-2018附录 A表A.1中井工煤矿采区回采率规定,中厚煤层1.33.5m采 区回采率≥80,薄煤层1.3m采区回采率≥85,该煤矿采 区回采率符合规范要求。 2、原煤入选率 该矿井不设选煤厂,根据其与晴隆县嵩弘煤炭洗选有限责任 公司签订的原煤洗选协议,长兴煤矿生产的原煤全部运至晴隆 县嵩弘煤炭洗选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洗选。原煤入选率100。符合 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5-2018中“原煤入选 率不低于75”的要求。 3、资源综合利用 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本矿山共伴生资源主要为煤 层气煤矿瓦斯,主要用于发电。经估算,矿井年度动用煤层气 煤矿瓦斯资源量777万m,年度抽采煤层气煤矿瓦斯资 源量493万m,抽采的煤层气煤矿瓦斯全部用于发电,瓦斯 抽采利用率为100,瓦斯综合利用率为63.5。符合煤炭行业 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5-2018附录B.1中甲烷含量体 积分数50~0的要求,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矿山建设经济上可行。 19 十一、存在问题及建议 矿井改建及生产过程中,存在地质灾害、突水、瓦斯及冒顶 等安全隐患。建议矿山企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炭行业绿 色矿山建设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编制相关专项设计,并报送 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矿山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严格按专项 设计进行施工,并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矿山绿色、环保、安全生 产。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经修改完善后,方案编写内容 符合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 方案三合一评审工作指南暂行和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暂 行的通知黔自然资发〔2021〕5号要求。方案设计的井 口位置及井口工业场地、井巷工程等工业设施均布置在划定的矿 区范围内,且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I级保护林地;该矿矿区范 围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地、水库淹没区 和其它禁采禁建区不重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二十条之规定。方案设计的生产规模、计算矿山服务年限, “三率”指标及地质勘查工作程度符合相关规定;矿山地质环境 修复、土地复垦方案、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及绿色矿山建设 符合相关要求;矿产资源的利用方式、方向科学可行,做到了环 境优先,保证了土地、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用地用矿相统一 资源有保障,经济可行,达到建设绿色矿山的目的。专家组同意 方案评审通过。专家组同意方案评审通过, 专家组长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