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塔山矿业有限公司兰坪县宝塔铜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专家组意见.docx
附件2 兰坪塔山矿业有限公司兰坪县宝塔铜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兰坪塔山矿业有限公司兰坪县宝塔铜矿 生产建设单位名称 兰坪塔山矿业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名称 西南能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恢复方案编制单位 兰坪塔山矿业有限公司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 项目用地面积 永久性建设用地 0.0000公顷 损毁土地面积 10.1254公顷 生产规模或投资规模 6万吨/年 服务年限或建设期限 5年8个月2023年12月~2029年8月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2023年12月29日,受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在昆明组织 专家对西南能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兰坪塔山矿业有限公司编制的兰坪塔山矿业有 限公司兰坪县宝塔铜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 评审,与会专家在会前审阅报告、会上听取了编制方和业主的介绍,对存在问题共同 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以下评审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兰坪塔山矿业有限公司兰坪县宝塔铜矿位于兰坪县城270方向平距约25km,地理 坐标东经990611”990711”,北纬262558”-262658”,地处云南省怒江州兰坪 县营盘镇凤塔村委会。矿区面积由原来的1.5516km缩减为1.4992km,缩减后矿区范围 由12个拐点坐标圈定,开采标高2174m~1620m,生产规模6.00万t/a。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部分 一该矿山为变更矿山,属小型矿山。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类 型;评估区地质环境重要程度为重要区;按一级评估级别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 地复垦方案编制符合现行规定。 二本方案确定评估范围面积8.23km,完成15000环境工程地质调查面积 8.23km,野外地质调查工作较翔实,基本满足方案编制工作所需。方案编制工作程序 合规,方案要件齐全。 三本方案对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生产现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 复现状和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进行了比较全面的介绍,方案编制基础较充分。 1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四现状评估指出,评估区内现状地质灾害主要为2处不稳定边坡和2条泥石流 沟。潜在不稳定边坡现状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大中等,现状危害性及危险性中等 ;泥石流沟为小型规模,现状危害程度及危险性为中等;既有采矿活动对对含水层较 严重,地形地貌影响较严重,对水土环境影响较轻。现状评估较客观,反映了现状特 征。 五预测评估认为,矿业活动加剧、遭受现状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中等至大 ,危险性及危害性大,危险性大;采矿活动引发和遭受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 坡的可能性中等~大,危害性、危险性大。本矿山建设适宜性差,矿山生产建设和生 产过程应引起高度重视。预测采矿活动对含水层破坏严重,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严重 ,对水土环境影响较轻。 六本方案将评估区划分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i、较严重区ii和较轻 区iii,分级分区基本合理;治理分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A、次重点防治区B和 一般防治区C,分级分区基本合理;综合评估结论比较客观。方案编制年限确定为 8.7年,适用年限与编制年限一致,是恰当的 七本方案制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包括工程措施、监测预警措施和监测 措施,方案措施设计有较好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后续工作中可以此方案为基础进行 细化设计,作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依据。 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投资估算编制依据较充分,方案编制年 限内8.7年总投资346.90万元,较为合理。 三、土地复垦部分 一本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编制格式符合要求,内容较为齐全;调查研究与数 据处理方法正确,数据基本可信;提出的土地复垦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基本可行;复 垦费用估算依据较充分,测算基本合理,可作为指导企业开展土地复垦工作的依据。 二原则同意报告书中关于兰坪塔山矿业有限公司兰坪县宝塔铜矿项目损毁土 地的预测和分析。本项目损毁土地方式主要有挖损、压占及塌陷,复垦区范围内损毁 土地总面积10.1254公顷,损毁土地面积中已损毁土地面积1.5546公顷,拟损毁土地 8.5708公顷;复垦责任范围面积10.1254公顷,其中挖损损毁2.4075公顷,压占损毁 1.6928公顷,塌陷损毁6.0251公顷。地类为旱地0.5829公顷,乔木林地1.8646公顷, 灌木林地3.0622公顷,其他林地2.9560公顷,其他草地0.0737公顷,采矿用地1.1669公 2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顷,农村宅基地0.2430公顷,农村道路0.1761公顷。 三原则同意本项目制定的复垦目标和任务,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过程和结果 基本可信。矿山土地复垦编制年限为8.7年2023年12月~2032年8月,适用年限与编 制年限一致。确定矿山服务年限结束后土地复垦责任面积为10.1254公顷,保留面积 0.3402公顷,保留区域不纳入此次复垦,最终确定本矿山复垦土地面积为9.7852公顷。 其中规划复垦旱地0.6493公顷,乔木林地9.0534公顷、其他草地0.0825公顷,土地复垦 率96.64。 四原则同意本报告书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复垦措施。 预防控制措施1各种生产建设活动应严格控制在矿权范围内,做好土壤和植被 的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的固体废弃物要及时处理;2合理布置工作面及开采顺序, 最大程度降低因开采造成对土地的损毁;3在拟损毁场地必须按照土地复垦条例 要求进行表土剥离,并集中堆放保存 工程技术措施1各场地停止使用后,需清除建构筑垃圾,进行场地平整,表土 覆土回填,并配套水利道路设施;2预测塌陷区复垦工程措施矿山开采结束后,对 场地及时复垦,进行植被恢复;3复垦监测措施对整个复垦过程的复垦措施、复垦效 果等动态监测 生物化学措施1加强土壤改良措施,明确增施绿肥;2复垦耕地区域可先行施 复合肥。 五原则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土地复垦标准、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在具体实 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并细化复垦工程设计,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具体参数,增加方 案的可操作性。 六原则同意土地复垦投资估算测算结果。确定复垦工程复垦静态总投资为 146.35万元,动态总投资为171.06万元;为保证方案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云南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合并备案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云 自然资修复2020154号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 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的规定。本项目服 务年限大于三年,可分期预存费用。业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土地复垦费用从建设或生 产成本中提取,并根据复垦工作安排制定土地复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复垦费专 款专用。费用不足的,要及时足额追加投资,确保土地复垦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四、专家组强调事项 一加强矿业活动对位于移动范围内村庄的影响分析,适时开展村庄所在斜坡稳定 性监测,针对性采取措施,必要时对影响区内村民进行搬迁。进一步预测矿山办公生 活区遭受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及危险性,采取相应的防治工程措施,确保安全,并加 强泥石流沟谷上游巡查。 二矿山地下开采对地质环境破坏严重,易引发斜坡变形、滑坡、崩塌、冲沟泥石 流等地质灾害,采矿权人须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及本方案设计,认真落实地质灾害 防治措施及地质环境保护措施。 三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系统,采矿过程中加强巡查和监测。高度重视预测地表 移动变形区及采动斜坡区、采矿平硐上方斜坡区的安全及稳定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 措施治理 四加强对废石场、表土堆场的拦挡及截排水工程治理以及废石土、表土的管控; 建议对废石加工利用,减少废石土堆存产生的安全隐患。 五矿山复垦责任范围内不涉及基本农田,后期开采过程中应注意对周遍农田避让 并保护,不得随意损毁耕地。 六请项目业主单位抓紧与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复垦资金监管协 议,落实双方责任关系,明确土地复垦资金提取计划、开展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并按 要求定期向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土地复垦资金提取使用和土地复垦实施情况, 接受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七如项目性质、生产规模、地点、矿区范围或生产工艺、开采方式、开采矿种等 发生重大变化以及“方案”时效性已过期的,需按相关规定和要求重新组织编报或修编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的,应及时报原审查单位审查并备案。 综上所述, 兰坪塔山矿业有限公司兰坪县宝塔铜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 垦方案的编制基本符合有关文件及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相关分析依据比较充分 ,评价结论比较客观,采取的预防措施、工程技术措施基本可行,投资估算依据比较 充分,工作计划和资金安排基本合理。编制单位已按专家组意见修改补充完善,专家 组原则同意通过技术评审,可按规定程序上报备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