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意见.docx
内水资〔2019〕120号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赤峰市 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规划水资源 论证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水利部、原国家计委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资源 〔2010〕483号和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要求试行的有 关规定,我厅于2019年7月29日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赤 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后经修改和复审形成专家 1 意见见附件。根据专家意见,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一、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以下简称“开 发试验区”位于赤峰市元宝山区。1992年9月,自治区人民政 府以“内政函〔1992〕159号”批准建立赤峰市平庄经济开发试 验区,后更名为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2014 年9月,我厅曾以“内水资〔2014〕91号”对开发试验区规划 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批复取水水源为开发试验区污 水处理厂再生水、元宝山露天矿疏干水,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 随着开发试验区的发展建设,现状取水水源新增了平庄污水处 理厂和元宝山镇污水处理厂的中水以及 “LXB”工程地表水,并 增加2030年规划水平年。因此,管委会委托编制单位重新编制 了开发试验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书并提请我厅重新审查。 二、开发试验区现状年2017年入驻项目55个,其中已 建37个、在建18个。现状年取水水源为元宝山露天矿疏干水, 总用水量为1691.50 万 m/a, 其中生活19.50 万 m/a、 生产 1672.00万m/a。现状年污水排至开发试验区污水处理厂,排水 量为531.44万m/a。 三、 基本同意报告书根据开发试验区位置及周边水资 源状况提出的水资源配置。开发试验区综合生活取水水源为元 宝山露天矿疏干水,生产取水水源为再生水综合利用工程的再 生水对平庄污水处理厂、元宝山镇污水处理厂和开发试验区 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再次处理净化、元宝山露天矿疏干水以及 “LXB”工程地表水。 2 四、 基本同意报告书根据开发试验区发展规划进行的 需水预测和供水分析。考虑损失后,开发试验区2020年总需取 水量为4410.09万m/a, 其中生活为151.54 万 m/a、 生产为 4258.55万m/a。2030年需水量为7088.24万m/a, 其中生活 为406.80万m/a、 生产为6681.44万m/a。 开发试验区2020年可供水量为5803.60万m/a,其中再生 水综合利用工程的再生水1760.54 万 m/a、疏干水4043.06 万 m/a;2030 年可供水量为7811.97万m/a, 其中再生水综合利 用工程的再生水2082.91万m/a、疏干水4043.06万m/a、“LXB” 工程地表水1686万m/a。根据配水原则进行供需平衡分析,开 发试验区2020年、2030年可供水量可以满足规划水平年的需水 要求。 五、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节水评价结论。元宝山区 各行业用水水平处于所在东北分区平均或先进水平;开发试验 区职工综合生活用水优于所在东北分区平均水平。 六、 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规划实施取水、退水影响 分析结论。开发试验区污水经开发试验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 综合利用工程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七、到2030年,元宝山露天矿渐近开采年限,开采方向逐 渐远离老哈河和英金河,露天矿地下水补给量可能会大幅减少, 疏干供水量可能小于预测可供水量,疏干水保证程度将会降低。 开发试验区应优化用水结构,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加大再生水 配置力度,切实落实以水定产的规划思路。 3 八、 开发试验区内的单项工程,需分别进行水资源论证。 附件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规划水 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意见 2019年9月26日 抄送赤峰市水利局元宝山区水利局自治区水政监察总队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2019年9月26日印发 4 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规划水资源 论证报告书审查意见 2014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资〔2014〕91号” 文件对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 书进行了批复,批复取水水源为开发试验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元 宝山露天矿疏干水,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根据开发试验区发展需 要,取水水源新增了平庄污水处理厂、元宝山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 “LXB”工程地表水,增加了规划水平年2030年。由于取水水源、规 划水平年均发生了变化,根据相关法规规定,需重新进行取水许可审 批。 根据水利部、原国家计委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 利部关于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0 483号和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要求试行的有关规定,2019 年7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 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与会专家听取了报告书编 制单位一内蒙古农业大学的汇报,通过评审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 会后,报告编制单位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复审,基本 同意该报告书结论,审查意见如下 一、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以下简称“开发试 验区“位于赤峰市元宝山区。1992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 “内政函1992159号”批准建立赤峰市平庄经济开发试验区,批 复面积44.77km 。2006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内政 办字2006234号”更名为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 开发试验区现状年2017年入驻项目55个,其中已建37个、 在建18 个。现状年开发试验区取水水源为元宝山露天矿疏干水,总 用水量为1691.50万m/a, 其中生活19.50万m/a、 生产1672.00万 m/a。现状年总排水量为531.44万m/a, 其中生活11.20万m/a、生 产520.24万m/a, 排入开发试验区污水处理厂。 二、在规划与水资源相关的内容识别与分析和开发试验区所在区 域水资源条件分析的基础上,报告书对规划布局与水资源条件的 适应性、规划对水资源的需求、规划实施水资源保障方案、节水评价、 规划实施水资源供用耗排平衡、规划实施的取水和退水影响等均进行 了分析论证,并提出了规划实施取水和退水影响的缓减对策。报告 书编写基本符合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要求试行的规定。 三、报告书根据开发试验区位置及周边水资源状况进行了水 资源配置。开发试验区规划综合生活取水水源为元宝山露天矿疏干 水,生产取水水源为再生水综合利用工程再生水、元宝山露天矿疏干 水及 “LXB”工程地表水。 四、报告书根据开发试验区发展规划进行了需水预测,报告 书提出开发试验区总需水量2020年为4057.11万 m/a, 其中生活 为136.39 万 m/a、 生产为3920.72 万 m/a; 考虑损失后取水量为 4410.09万m/a,其中生活为151.54万m/a、生产为4258.55万m/a。 2030年为6483.56万m/a,其中生活为366.12万m/a、生产为6117.44 万 m/a; 考虑损失后取水量为7088.24万m/a, 其中生活为406.80 万m/a、 生产为6681.44万m/a。 五、报告书提出开发试验区拟定水源可供水量2020 年为 2 5803.60万m/a,其中再生水1760.54万m/a、疏干水4043.06万m/a; 2030年为7811.97 万 m/a, 其中再生水2082.91 万 m/a、疏干水 4043.06万m/a、地表水1686万m/a。根据配水原则进行供需平衡分 析,开发试验区2020年、2030年可供水量可以满足规划用水要求。 六、报告书根据水质化验报告对各水源水质进行分析,开发 试验区各供水水源经处理可满足用水水质要求。 七、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节水评价结论。元宝山区各行业 用水水平符合所在分区平均或先进水平;开发试验区职工综合生活用 水优于所在分区平均水平。 八、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规划实施取水、退水影响分析结 论。开发试验区污废水经开发试验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综合利用工 程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九、建议 1.加快再生水综合利用工程、 “LXB”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满足开 发试验区用水需求。加强再生水、疏干水、 “LXB”工程地表水水量、 水质监测。 2.开发试验区应当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对区域水资源 监测、管理和保护工作,按要求完善取用水监测设施。 3.开发试验区内单个项目需分别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 水许可审批。 组长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