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场顶板(帮壁)分级管理制度.docx
采场顶板(帮壁)分级管理制度 一、根据顶板岩石的软硬和稳固程度、地质构造和破碎程度、采场跨度大小、顶板岩矿的透水性等不同,将顶板分为如下三个级别 Ⅰ级顶板条件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应列为Ⅰ级顶板。 1. 岩质疏松、层理、节理发达。 2. 有较大的断层或较大的地质构造错动,互相交错而形成的角锥体(三角滑)。 3. 矿体中等稳固,但顶板有破碎现象和假顶(有冒落迹象但处理不下)。 4. 采掘面接近顶柱、空区、旧巷、地表。 5. 有渗水现象,有陷落危险。 6. 采场内有较大断层通过。 7. 采场顶板暴露面积较大,矿石类型以片岩为主的。 Ⅱ级顶板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应列为Ⅱ级顶板。 1.岩质坚固,层、节理比较发达,有时亦形成小型角锥体或局部渗水现象。 2. 采场内有断层通过,岩性以片岩为主。 3. 采场处于大断层的下盘。 4. 矿体以片岩为主,片理、节理虽中等发育,但产状小于50度的。 Ⅲ级顶板条件岩质坚固,层、节理不发达,只有少数小断层,形不成角锥体。 二、顶板等级鉴定及方法 (1) 生产探矿结束后,地质人员要根据矿块的矿岩性质及地质构造情况,按顶板等级鉴定标准,提出所提交的矿体的顶板等级,并在地质说明书中注明。 (2) 采场顶板鉴定 1. Ⅰ级顶板鉴定由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主持审查批准,岩石变化较大时,每采一个分层确定一次。 2. Ⅱ级顶板鉴定由安环部经理主持审查批准,每采2-3个分层确定一次。 3. Ⅲ级顶板鉴定由生产单位组织,报生产部、安全环保部备案。 4. 顶板鉴定意见由安全环保部、生产部、生产单位共同讨论,由安全环保部提出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安全环保部、生产部、生产单位各一份。 (3) 采矿设计人员根据地质人员提供的地质资料,在征求安全部门、生产技术部和生产单位的意见后确定该采场的顶板等级,并在设计说明书安全栏中说明,并在下达月计划时,在计划中注明采场的顶板等级。 (4) 采场顶板揭露后,矿岩性质及构造发生变化,顶板等级有必要进行调整时,经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和生产单位协商后,由设计人员书面通知有关部门予以调整。 三、对顶板鉴定的要求 1. 每个采场在回采过程中必须根据顶板的级别要求每月进行一次测绘(测量组负责),做出横断面图和平面图。 2. 地质人员对采场地质情况进行素描和编录,在测绘图上标明断层、岩脉及大的层、节理的部位、方向,以供顶板鉴定之用。 3. 地质专业以书面说明形式通知采矿专业和各分矿顶板分级情况,现场按顶板分级情况进行现场管理。 四、各级采场顶板支护标准 1、Ⅰ级顶板的支护 采用木垛、单支柱、组合柱、临时或永久保安矿柱、砼柱等联合支护,每个木垛(保安矿柱、砼柱)所支护的面积为8--15m2,每个支柱所支护的面积为3--8m2,每根横撑支护的面积为1--4m2。 以上是Ⅰ级顶板采场正常回采时没有特殊情况的支护形式。但在回采过程中,如局部有压悬帮时,必须再加设横撑支护,垂直压悬帮支护,较大压悬帮必须撑柱结合,立柱要求“穿鞋戴帽”,横撑及立柱支护不能完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适当留临时保安矿柱、永久保安矿柱或支护砼柱。如采场采幅较宽、顶板暴露面积较大、围岩破碎、矿脉分支复合、层理构造发育、有淋水时,视现场实际情况需采取加柱的支护措施,并适当增加支护密度,同时为了增加支护面积,立柱要求“穿鞋戴帽”。 该级顶板的采场每回采1m高度支护一次顺路,支护选材必须合理(梁的直径在14cm以上),顺路栅板必须严密(厚度在3cm以上);每回采3m高度,顺路需支护木垛(1*1m2)或保安矿柱(2*2m2)或砼柱(1*1m2)控制地压,支护木垛时需垂直上下盘并与帮壁接严;如顺路采幅较宽需扣板支护时,顺路要保证规格,支护时不能直接接触帮壁,与帮壁之间必须有20cm以上的缓冲层,周围用碎石充填,扣板顺路顶部落矿时必须有安全有效的防堵措施;顺路顶板必须支护牢固可靠的安全棚子。 该级顶板的采场支护所支出的费用经安环处确认后,不列入单位生产成本。 2、Ⅱ级顶板的支护 该级顶板主要采用单支柱支护,视情况加木垛支护,每个支柱所支护的面积为5--10m2,每根横撑支护的面积为1.5--5m2。 以上是Ⅱ级顶板采场正常回采时没有特殊情况的支护形式。但在回采过程中,如局部有压悬帮时,必须再加设横撑支护,垂直压悬帮支护,较大压悬帮必须撑柱结合,立柱要求“穿鞋戴帽”,横撑及立柱支护不能完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适当留临时保安矿柱、永久保安矿柱或支护砼柱。如采场局部采幅较宽、顶板暴露面积较大、围岩破碎、矿脉分支复合、层理构造发育、有淋水时,视现场实际情况需采取加柱的支护措施,并适当增加支护密度,同时为了增加支护面积,立柱要求“穿鞋戴帽”。 该级顶板的采场每回采1m高度支护一次顺路,支护选材必须合理(梁的直径在14cm以上),顺路栅板必须严密(厚度在3cm以上),如围岩及顶板不稳固,可采取支护木垛(1*1m2)、留临时或永久保安矿柱(2*2m2)、支护砼柱(1*1m2)等措施控制地压,支护木垛时需垂直上下盘并与帮壁接严;如顺路采幅较宽需扣板支护时,顺路要保证规格,支护时不能直接接触帮壁,与帮壁之间必须有20cm以上的缓冲层,周围用碎石充填,扣板顺路顶部落矿时必须有安全有效的防堵措施;顺路顶板必须支护牢固可靠的安全棚子。 该级顶板的采场支护所支出的费用经安环处确认后,不列入单位生产成本。 3、Ⅲ级顶板的支护 该级顶板采用单支柱支护,每个支柱所支护的面积为10--15m2,每根横撑支护的面积为1.5--5m2。 以上是采场正常回采时没有特殊情况的支护形式。但在回采过程中,如有压悬帮时,必须再加设横撑支护,垂直压悬帮支护,较大压悬帮必须撑柱结合,立柱要求“穿鞋戴帽”,横撑及立柱支护不能完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适当留临时保安矿柱、永久保安矿柱或支护砼柱。如采场局部采幅较宽、顶板暴露面积较大、围岩破碎、矿脉分支复合、层理构造发育、有淋水时,视现场实际情况需采取加柱的支护措施,并适当增加支护密度,同时为了增加支护面积,立柱要求“穿鞋戴帽”。 该级顶板的采场每回采1.1m高度支护一次顺路,支护选材必须合理(梁的直径在12cm以上),顺路栅板必须严密(厚度在3cm以上),如围岩及顶板不稳固,可采取支护木垛、留临时或永久保安矿柱、支护砼柱等措施控制地压,支护木垛时需垂直上下盘并与帮壁接严;如顺路采幅较宽需扣板支护时,顺路要保证规格,支护时不能直接接触帮壁,与帮壁之间必须有20cm以上的缓冲层,周围用碎石充填,扣板顺路顶部落矿时必须有安全有效的防堵措施;顺路顶板必须支护牢固可靠的安全棚子。 该级顶板的采场支护所支出的费用经安环处确认后,不列入单位生产成本。 以上支护标准,根据顶板具体情况,决定支护位置并在规定的支护标准内合理地调整疏密网度,防止教条化和为应付标准而盲目的支护。 五、顶板的管理办法 1. 班长或现场安全员对Ⅰ级顶板的检查,每班应不少于二次,第一次应在作业前进行,检查后应向作业人员提出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第二次检查应在班中或班后进行,主要是复查处理情况及顶板安全程度,并将检查结果报告有关领导,并填写好记录、确认牌,以及对下个班次的工种做好交底。对Ⅱ、Ⅲ级顶班每班检查一次,检查中发现问题,均应下达安全指令。 2. 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对一级顶板的采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生产部经理、安全环保部经理每半月至少检查一次。 3. 采场的凿岩、撬碴、平场、支护等工作,必须由有一定经验的老工人担任。一级顶板采场作业人员应保持稳定,不要轻易变动,新工人进行采场作业,必须由老工人指导,签订以师带徒协议。 4. 各矿必须设专人(至少2人一组)负责顶、帮检查,定期下井检查处理各自生产中天井、溜井、运输巷、作业面顶帮岩石,以防冒顶、片帮伤人。撬碴时必须由二人以上同时作业,不准单人作业,撬碴顺序必须由人行道开始,逐次向前推进,采场爆破后未经过现场采掘作业区域的炮烟检测及现场撬碴、支护确认,作业人员不得进入。 5. 凿岩工、出渣工、选矿工等井下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确认各自作业面的顶、帮岩石并处理安全后方可作业。 6. 在不稳固岩层中施工时,永久支护前应根据现场需要,及时做好临时支护,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7. 每次爆破后,应对巷道周边岩石进行详细检查,在撬净浮石后方可开始作业。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