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卵石、碎石(征求意见稿).docx
ICS91.100.15 CCS Q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468520XX 代替GB/T14685-2011 代替GB/T 14685-2011 建设用卵石、碎石 Pebble and crushed stone for construction (征求意见稿) XXXX - XX - XX发布 XXXX - XX - XX实施 GB/T 1468520XX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分类2 5 一般规定2 6 技术要求2 7 试验方法4 8 检验规则23 9 标志、储存和运输23 附录A(规范性) 骨料碱活性的试验方法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146852011建设用卵石、碎石,与GB/T 14685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不规则颗粒的定义(见3.4); 修改了含泥量的定义(见3.5,2011版的3.4); 增加了泥粉含量的定义(见3.6); 修改了颗粒级配的技术要求(见6.1,2011版的6.1); 修改了含泥量和泥块含量的技术要求见6.2,2011版的6.2; 增加了不规则颗粒含量的技术要求见6.3; 修改了吸水率的技术要求见6.8,2011版的6.8; 增加了不规则颗粒含量的试验方法(见7.7); 增加了氯离子含量的试验方法(见7.10) 修改了碱骨料反应的试验方法(见7.15,2011版的7.17) 修改了出厂检验的规定(见8.1.1,2011版的8.1.1) 修改了型式检验的规定(见8.1.2,2011版的8.1.2) 修改了组批规则(见8.2,2011版的8.2)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砂石协会、北京建筑大学 本文件参加起草单位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3年首次发布为GB/T 14685-1993,2001年第一次修订,2011年第二次修订; 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II 建设用卵石、碎石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建设用卵石、碎石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储存和运输等。 本文件适用于建设工程除水工建筑物中混凝土及其制品用卵石、碎石。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2419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GB/T 6003.1 试验筛 技术要求和检验 第1部分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 GB/T 6003.2 试验筛 技术要求和检验 第2部分金属穿孔板试验筛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卵石 gravel 由自然风化、水流搬运和分选、堆积形成的,粒径大于4.75mm的岩石颗粒。 3.2 碎石 crushed stone 天然岩石、卵石或矿山废石经机械破碎、筛分制成的,粒径大于4.75mm的岩石颗粒。 3.3 针、片状颗粒 elongated or flaky particle 卵石、碎石颗粒的最大一维尺寸大于该颗粒所属粒级的平均粒径2.4倍者为针状颗粒;最小一维尺寸小于平均粒径0.4倍者为片状颗粒。 3.4 不规则颗粒 irregular particle 卵石、碎石颗粒的最小一维尺寸小于该颗粒所属相应粒级的平均粒径0.5倍的颗粒。 3.5 含泥量 clay content 卵石中粒径小于75μm的颗粒含量。 3.6 泥粉含量 clay content fine content 碎石中粒径小于75μm的颗粒含量。 3.7 泥块含量 clay lumps and friable particles content 卵石、碎石中原粒径大于4.75mm,经水浸洗、手捏后小于2.36mm的颗粒含量。 3.8 坚固性 soundness 卵石、碎石在自然风化和其它外界物理化学因素作用下抵抗破裂的能力。 3.9 碱骨料反应 alkali-aggregate reaction 水泥、外加剂等混凝土组成物及环境中的碱与骨料中碱活性矿物在潮湿环境下缓慢发生并导致混凝土开裂破坏的膨胀反应。 4 分类 4.1 分类 建设用石分为卵石、碎石两类。 4.2 类别 建设用石按技术要求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 5 一般规定 5.1 用矿山废石生产的碎石有害物质除应符合6.4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我国环保和安全相关标准和规范,不应对人体、生物、环境及混凝土性能产生有害影响。 5.2 卵石、碎石的放射性应符合GB 6566的规定。 6 技术要求 6.1 颗粒级配 卵石、碎石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颗粒级配 公称粒级/mm 方孔筛孔径/mm 2.36 4.75 9.50 16.0 19.0 26.5 31.5 37.5 53.0 63.0 75.0 90 累计筛余/ 连 续 粒 级 5~16 95~100 85~100 30~60 0~10 0 5~20 95~100 90~100 40~80 - 0~10 0 5~25 95~100 90~100 - 30~70 - 0~5 0 5~31.5 95~100 90~100 70~90 - 15~45 - 0~5 0 5~40 - 95~100 70~90 - 30~65 - - 0~5 0 单 粒 粒 级 5~10 95~100 80~100 0~15 0 10~16 95~100 80~100 0~15 10~20 95~100 85~100 0~15 0 16~25 95~100 55~70 25~40 0~10 16~31.5 95~100 85~100 0~10 0 20~40 95~100 80~100 0~10 0 25~31.5 95~100 80~100 0~10 0 40~80 95~100 70~100 30~60 0~10 0 6.2 含泥量、泥粉含量和泥块含量 卵石含泥量、碎石泥粉含量和泥块含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含泥量、泥粉含量和泥块含量 类别 Ⅰ Ⅱ Ⅲ 卵石含泥量按质量计/ ≤0.5 ≤1.0 ≤1.5 碎石泥粉含量按质量计/ ≤0.5 ≤1.0 ≤2.0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 ≤0.2 ≤0.7 6.3 针、片状颗粒含量和不规则颗粒含量 卵石、碎石的针、片状颗粒含量和不规则颗粒含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针、片状颗粒含量 类别 Ⅰ Ⅱ Ⅲ 针、片状颗粒总含量按质量计/ ≤5 ≤10 ≤15 不规则颗粒含量/ ≤10 - - 6.4 有害物质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有害物质限量 类别 Ⅰ Ⅱ Ⅲ 有机物 合格 合格 合格 硫化物及硫酸盐按SO3质量计/ ≤0.5 ≤1.0 ≤1.0 氯化物以氯离子质量计/ a ≤0.02 ≤0.02 ≤0.06 a该指标仅适用于沿海、盐湖等地区可能存在氯离子污染的卵(碎)石。 6.5 坚固性 采用硫酸钠溶液法进行试验,卵石、碎石的质量损失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坚固性指标 类别 Ⅰ Ⅱ Ⅲ 质量损失/ ≤5 ≤8 ≤12 6.6 强度 6.6.1 岩石抗压强度 在水饱和状态下,其抗压强度火成岩应不小于80MPa,变质岩应不小于60MPa,水成岩应不小于30MPa。 6.6.2 压碎指标 压碎指标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压碎指标 类别 Ⅰ Ⅱ Ⅲ 碎石压碎指标/ ≤10 ≤20 ≤30 卵石压碎指标/ ≤12 ≤14 ≤16 6.7 表观密度、连续级配松散堆积空隙率 表观密度、连续级配松散堆积空隙率应符合如下规定 表观密度不小于2600 kg/m3; 连续级配松散堆积空隙率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连续级配松散堆积空隙率 类别 Ⅰ类 Ⅱ类 Ⅲ类 空隙率/ ≤43 ≤45 ≤47 6.8 吸水率 吸水率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 吸水率 类别 Ⅰ Ⅱ Ⅲ 吸水率/ ≤1.0 ≤2.0 ≤3.0 6.9 碱骨料反应 报告膨胀率实测值及碱活性评定结果。 6.10 含水率和堆积密度 报告其实测值。 7 试验方法 7.1 试样 7.1.1 取样方法 7.1.1.1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随机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均匀分布的15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7.1.1.2 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全断面定时随机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8份,组成一组样品。 7.1.1.3 从火车、汽车、货船、筒库(仓)上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16份,组成一组样品。 7.1.2 试样质量 单项试验的最少取样质量应符合表9的规定。若进行几项试验时,如能保证试样经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另一项试验的结果,可用同一试样进行几项不同的试验。 表9 单项试验取样质量 序号 试验项目 最大粒径/mm 9.5 16.0 19.0 26.5 31.5 37.5 63.0 ≥75.0 最少取样质量/kg 1 颗粒级配 9.5 16.0 19.0 25.0 31.5 37.5 63.0 80.0 2 含泥量、泥粉含量 8.0 8.0 24.0 24.0 40.0 40.0 80.0 80.0 3 泥块含量 8.0 8.0 24.0 24.0 40.0 40.0 80.0 80.0 4 针、片状颗粒含量 1.2 4.0 8.0 12.0 20.0 40.0 40.0 40.0 5 不规则颗粒含量 4.0 8.0 8.0 12.0 20.0 40.0 40.0 40.0 6 有机物含量 按试验要求的粒级和数量取样 7 硫酸盐和硫化物含量 8 氯化物含量 9 坚固性 10 岩石抗压强度 随机选取完整石块锯切或钻取成试验用样品 11 压碎指标 按试验要求的粒级和数量取样 12 表观密度 8.0 8.0 8.0 8.0 12.0 16.0 24.0 24.0 13 堆积密度与空隙率 40.0 40.0 40.0 40.0 80.0 80.0 120.0 120.0 14 吸水率 2.0 4.0 8.0 12.0 20.0 40.0 40.0 40.0 15 碱骨料反应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16 含水率 按试验要求的粒级和数量取样 7.1.3 试样处理 将所取样品置于平板上,在自然状态下拌和均匀,并堆成堆体,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堆体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中对角线的两份重新拌匀,再堆成堆体。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把样品缩分到试验所需量为止。 7.1.4 堆积密度试验所用试样可不经缩分,在拌匀后直接进行试验。 7.2 试验环境和试验用筛 7.2.1 试验环境试验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5)℃。 7.2.2 试验用筛应满足GB/T 6003.1和GB/T 6003.2中方孔筛的规定,筛孔大于4.00mm的试验筛采用穿孔板试验筛。 7.3 颗粒级配 7.3.1 仪器设备 7.3.1.1 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7.3.1.2 天平精度不大于最少试样质量的0.1。 7.3.1.3 试验筛孔径为2.36mm,4.75mm,9.50mm,16.0mm,19.0mm,26.5mm,31.5mm,37.5mm,53.0mm,63.0mm,75.0mm及90mm的方孔筛各一只,并附有筛底和筛盖 筛框内径为300mm。 7.3.1.4 摇筛机。 7.3.1.5 浅盘。 7.3.2 试验步骤 7.3.2.1 按7.1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表10规定的量,烘干或风干后备用。 表10 颗粒级配试验所需最少试样质量 最大粒径/mm 9.5 16.0 19.0 26.5 31.5 37.5 63.0 ≥75.0 最少试样质量/kg 1.9 3.2 3.8 5.0 6.3 7.5 12.6 16.0 7.3.2.2 按表10的规定称取试样。将试样倒入按孔径大小从上到下组合的套筛附筛底上,然后进行筛分。 7.3.2.3 将套筛置于摇筛机上,摇筛10min;取下套筛,按筛孔大小顺序再逐个用手筛,筛至每分钟通过量小于试样总量的0.1为止。通过的颗粒并入下一号筛中,并和下一号筛中的试样一起过筛,这样顺序进行,直至各号筛全部筛完为止。当筛余颗粒的粒径大于19.0mm时,在筛分过程中,允许用手指拨动颗粒。 7.3.2.4 称出各号筛的筛余量。 7.3.3 结果计算与评定 7.3.3.1 计算分计筛余百分率各号筛的筛余量与试样总质量之比,精确至0.1。 7.3.3.2 计算累计筛余百分率该号筛及以上各筛的分计筛余百分率之和,精确至1。筛分后,如每号筛的筛余量及筛底的筛余量之和与筛分前试样质量之差超过1时,须重新试验。 7.3.3.3 根据各号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评定该试样的颗粒级配。 7.4 含泥量、泥粉含量 7.4.1 仪器设备 7.4.1.1 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7.4.1.2 天平精度不大于最少试样质量的0.1。 7.3.1.3 试验筛孔径为75mm及1.18mm的方孔筛各一只。 7.4.1.4容器容积约10L。 7.4.1.5浅盘瓷质或金属质。 7.4.2 试验步骤 7.4.2.1 按7.1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表11规定的量,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注恒量系指试样在烘干3h以上,其前后质量之差不大于该项试验所要求的称量精度下同。 表11 含泥量、泥粉含量试验所需最少试样质量 最大粒径/mm 9.5 16.0 19.0 26.5 31.5 37.5 ≥63.0 最少试样质量/kg 2.0 2.0 6.0 6.0 10.0 10.0 20.0 7.4.2.2 称取一份烘干试样(G1 )。将试样放入淘洗容器中,注入清水,使水面高于试样上表面150mm,充分搅拌均匀后,浸泡2h,然后用手在水中淘洗试样,使尘屑、淤泥和粘土与石子颗粒分离,把浑水缓缓倒入1.18mm及75mm的套筛上(1.18mm筛放在75mm筛上面),滤去小于75mm的颗粒。试验前筛子的两面应先用水润湿。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应小心防止大于75mm颗粒流失。 7.4.2.3 再向容器中注入清水,重复上述操作,直至容器内的水目测清澈为止。 7.4.2.4 用水淋洗剩余在筛上的细粒,并将75mm筛放在水中使水面略高出筛中石子颗粒的上表面来回摇动,以充分洗掉小于75mm的颗粒,然后将两只筛上筛余的颗粒和清洗容器中已经洗净的试样一并倒入浅盘中,置于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称出其质量(G2 )。 7.4.3 结果计算与评定 7.4.3.1 含泥量、泥粉含量按公式1计算,精确至0.1。 (1) 式中 Qa 卵石含泥量或碎石泥粉含量,; G1 试验前烘干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G2 试验后烘干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7.4.3.2 含泥量、泥粉含量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两次结果的差值超过0.2时,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7.5 泥块含量 7.5.1 仪器设备 7.5.1.1 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7.5.1.2 天平精度不大于最少试样质量的0.1 7.5.1.3 试验筛孔径为2.36mm及4.75mm的方孔筛各一只。 7.5.1.4 容器10L。 7.5.1.5 浅盘瓷质或金属质。 7.5.2 试验步骤 7.5.2.1 按7.1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表11规定的量,放在干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筛除小于4.75mm的颗粒,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7.5.2.2 称取一份试样(G1)。将试样倒入淘洗容器中,注入清水,使水面高于试样上表面。充分搅拌均匀后,浸泡24h0.5h。然后用手在水中碾碎泥块,再把试样放在2.36mm筛上,用水淘洗,直至容器内的水目测清澈为止。 7.5.2.3 保留下来的试样小心地从筛中取出,装入浅盘后,放在干燥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称出其质量(G2)。 7.5.3 结果计算与评定 7.5.3.1 泥块含量按公式2计算,精确至0.01。 2 式中 Qb 泥块含量,; G1 淘洗前烘干试样的质量(4.75mm筛筛余),单位为克(g); G2 淘洗后烘干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7.5.3.2 泥块含量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两次结果的差值超过0.1时,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7.6 针、片状颗粒含量 7.6.1 仪器设备 7.6.1.1 针状规准仪与片状规准仪见图1和图2。 7.6.1.2 天平精度不大于最少试样质量的0.1。 7.6.1.3 试验筛孔径为4.75mm,9.50mm,16.0mm,19.0mm,26.5mm,31.5mm37.5mm,53.0mm,63.0mm,75.0mm及90mm的方孔筛各一个。 单位为毫米 图1 针状规准仪 单位为毫米 图2 片状规准仪 7.6.2 试验步骤 7.6.2.1 按7.1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表12规定的数量,烘干或风干后备用。 表12 针、片状颗粒含量试验所需最少试样质量 最大粒径/mm 9.5 16.0 19.0 26.5 31.5 ≥37.5 最少试样质量/kg 0.3 1.0 2.0 3.0 5.0 10.0 7.6.2.2 按表12的规定称取试样(G1)。然后按7.3规定进行筛分,将试样分成不同粒级。 表13 针、片状颗粒含量试验的粒级划分及其相应的规准仪孔宽或间距 石子粒级/mm 4.759.50 9.5016.0 16.019.0 19.026.5 26.531.5 31.537.5 片状规准仪相对应孔宽/mm 2.8 5.1 7.0 9.1 11.6 13.8 针状规准仪相对应间距/mm 17.1 30.6 42.0 54.6 69.6 82.8 7.6.2.3 对表13规定的粒级分别用规准仪逐粒检验,凡颗粒长度大于针状规准仪上相应间距者,为针状颗粒;颗粒厚度小于片状规准仪上相应孔宽者,为片状颗粒。称出其总质量(G2)。 7.6.2.4 粒径大于37.5mm的石子可用游标卡尺检验针、片状颗粒,卡尺卡口的设定宽度应符合表14的规定。 表14 大于37.5mm颗粒的针、片状颗粒含量试验的粒级划分及其相应的卡尺卡口设定宽度 石子粒级 /mm 37.553.0 53.063.0 63.075.0 75.090 检验片状颗粒的卡尺卡口设定宽度/mm 18.1 23.2 27.6 33.0 检验针状颗粒的卡尺卡口设定宽度/mm 108.6 139.2 165.6 198.0 7.6.3 结果计算与评定 7.6.3.1 针、片状颗粒含量按公式3计算,精确至1。 3 式中 Qc 针、片状颗粒含量,; G1 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G2 试样中所含针、片状颗粒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7.7 不规则颗粒含量 7.7.1 仪器设备 7.7.1.1 条形筛一套5个,并附有筛底和筛盖 筛框内径为300mm,筛孔尺寸、孔间距及适用粒径见表15,见图3。 表15 条形筛筛孔尺寸、孔间距及适用粒径 筛孔尺寸/mm 孔间距/mm 适用粒级/mm 3.630 2.5 4.759.5 6.440 3.0 9.516 8.840 4.0 1619 11.450 5.0 1926.5 14.550 6.0 26.531.5 单位为毫米 图3 筛孔(3.630)mm、孔间距2.5mm条形筛示意图 7.7.1.2 天平精度不大于最少试样质量的0.1。 7.7.1.3 试验筛孔径为4.75mm,9.50mm,16.0mm,19.0mm,26.5mm及31.5mm的方孔筛各一个。 7.7.1.4 摇筛机。 7.7.2 试验步骤 7.7.2.1 按7.1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表12规定的量,烘干或风干后备用。 表16 不规则颗粒含量试验所需最少试样质量 最大粒径/mm 9.5 16.0 19.0 26.5 31.5 ≥37.5 最少试样质量/kg 1.0 2.0 2.0 3.0 5.0 10.0 7.7.2.2 按表16的规定称取试样(G1)。将试样倒入按孔径大小从上到下组合的套筛附筛底上,套筛置于摇筛机上进行筛分,骨料筛分为5个粒径区4.75 mm9.5mm,9.5mm16.0mm, 16.0mm19mm, 19mm26.5mm和26.5 mm31.5mm。 7.7.2.3 将上7.7.2.2筛分出的4.75 mm9.5mm,9.5mm16.0mm, 16.0mm19mm, 19mm26.5mm和26.5 mm31.5mm骨料分别放入孔径宽3.6mm,6.4mm,8.8mm,11.4mm,14.5mm的条形筛上分别筛分。 7.7.2.4 称取各条形筛筛下颗粒质量,并进行累计得到不规则颗粒的总质量(G2)。 7.7.2.5 石子粒径大于31.5mm的碎石或卵石可用卡尺检验不规则颗粒,卡尺卡口的设定宽度应符合表17的规定。 表17 大于31.5mm颗粒的不规则颗粒含量试验的粒级划分及其相应的卡尺卡口设定宽度 石子粒级 /mm 31.537.5 37.553.0 53.063.0 63.075.0 75.090 卡尺卡口设定宽度/mm 17.2 22.6 29.0 34.5 41.2 7.7.2.6 7.7.3 结果计算与评定 7.7.3.1 不规则颗粒含量按公式(4)计算,精确至1。 4 式中 Qd 不规则颗粒含量,; G1 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G2 不规则颗粒总质量,单位为克(g)。 7.7.3.2 不规则颗粒含量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 7.8 有机物 7.8.1 试剂和材料 7.8.1.1 试剂氢氧化钠、鞣酸、乙醇,蒸馏水。 7.8.1.2 标准溶液取2g鞣酸溶解于98ml浓度为10乙醇溶液中(无水乙醇10ml加蒸馏水90ml)即得所需的鞣酸溶液。然后取该溶液25ml注入975ml浓度为3的氢氧化钠溶液中(3g氢氧化钠溶于97ml蒸馏水中),加塞后剧烈摇动,静置24h即得标准溶液。 7.8.2 仪器设备 7.8.2.1 天平称量2kg,精度2g及称量100g,精度0.1g各一台。 7.8.2.2 量筒100ml一个及1000ml两个。 7.8.2.3 试验筛孔径为19.0mm的方孔筛一只。 7.8.2.4 烧杯、玻璃棒、移液管等。 7.8.3 试验步骤 7.8.3.1 按7.1规定取样,筛除大于19.0mm以上的颗粒,然后缩分至约1.0kg,烘干或风干后备用。 7.8.3.2 向1000ml容量筒中装入干试样至600ml刻度处,然后注入浓度为3的氢氧化钠溶液至800ml刻度处,剧烈搅动后静置24h。 7.8.3.3 比较试样上部溶液和标准溶液的颜色,盛装标准溶液与盛装试样的量筒大小应一致。 7.8.4 结果评定 7.8.4.1 若试样上部溶液颜色浅于标准溶液颜色时,则表示试样有机物含量合格; 7.8.4.2 若两种溶液的颜色接近,应把试样连同上部溶液一起倒入烧杯中,放在60℃~70℃的水浴中,加热2h~3h,然后再与标准溶液比较,如浅于标准溶液,认为有机物含量合格; 7.8.4.3 若试样上部溶液深于标准溶液,则应配制成混凝土作进一步试验。其方法是取一份试样,用3氢氧化钠溶液洗除有机质,再用清水淘洗干净,直至上部溶液颜色浅于标准溶液。与另一份未洗试样分别按相同的原料与配合比制成混凝土,并在同条件下养护,测定28d的抗压强度。当用未洗试样制成的混凝土强度不低于淘洗试样制成的混凝土强度的95时,则认为有机物含量合格。 7.9 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 7.9.1 试剂和材料 7.9.1.1 浓度为10氯化钡溶液(将5g氯化钡溶于50ml蒸馏水中)。 7.9.1.2 稀盐酸(将浓盐酸与同体积的蒸馏水混合)。 7.9.1.3 1硝酸银溶液(将1g硝酸银溶于100ml蒸馏水中,再加入5ml~10ml硝酸,存于棕色瓶中)。 7.9.1.4 滤纸中速定量、慢速定量。 7.9.2 仪器设备 7.9.2.1 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7.9.2.2 天平称量1kg,精度为1g及称量100g,精度为0.001g各一台。 7.9.2.3 高温炉最高温度1000℃。 7.9.2.4 试验筛孔径为75mm的方孔筛一只。 7.9.2.5 烧杯300ml。 7.9.2.6 量筒20ml及100ml。 7.9.2.7 粉磨钵或破碎机。 7.9.2.8 瓷坩埚、浅盘(瓷质或金属质)、刷子等。 7.9.3 试验步骤 7.9.3.1 按7.1规定取样,筛除大于37.5mm的颗粒,然后缩分至约1.0kg。烘干或风干后粉磨,筛除大于75mm的颗粒。将小于75mm的粉状试样再按四分法缩分至30g~40g,放在干燥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备用。 7.9.3.2 称取粉状试样约1g(G1),精确至0.001g。将粉状试样倒入300ml烧杯中,加入20ml~30ml蒸馏水及10ml稀盐酸,然后放在电炉上加热至微沸,并保持微沸5min,使试样充分分解后取下,用滤纸过滤,用温水洗涤10次~12次。 7.9.3.3 加入蒸馏水调整滤液体积至200ml,煮沸后,搅拌滴加10ml浓度为10的氯化钡溶液,并将溶液煮沸数分钟,取下静置至少4h此时溶液体积应保持在200ml ,用慢速滤纸过滤,用温水洗涤至氯离子反应消失(用1硝酸银溶液检验)。 7.9.3.4 将沉淀物及滤纸一并移入已恒量的瓷坩埚内,灰化后在800℃高温炉内灼烧30min。取出瓷坩埚,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出试样质量,精确至0.001g。如此反复灼烧,直至恒量(G2)。 7.9.4 结果计算与评定 7.9.4.1 水溶性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以SO3计)按公式(5)计算,精确至0.1。 5 式中 Qe 水溶性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 G1 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G2 灼烧后沉淀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 0.343 硫酸钡(BaSO4)换算成SO3的系数。 7.9.4.2 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若两次试验结果之差大于0.2时,须重新试验。 7.10氯化物含量 7.10.1试剂和材料 0.01mol/L氯化钠标准溶液、 0.01mol/L硝酸银标准溶液、 5铬酸钾指示剂溶液,以上三种溶液配制及标定方法按GB/T601、GB/T602规定进行。 7.10.2 仪器设备 7.10.2.1 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7.10.2.2 天平称量1000g,精度0.1g。 7.10.2.3 带塞磨口瓶1000ml。 7.10.2.4 三角瓶300ml。 7.10.2.5 移液管50ml、2ml各一个。 7.10.2.6 酸式滴定管10ml或25ml,精度0.1ml。 7.10.2.7 容量瓶500ml。 7.10.2.8 烧杯1000ml。 7.10.2.9浅盘、刷子等。 7.10.3试验步骤 7.10.3.1按7.1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约1500g,将试样在温度(1055)℃的烘箱中烘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7.10.3.2 称取试样 500g 装入磨口瓶中,用容量瓶取 500mL 蒸馏水,注入磨口瓶内,加上瓶塞,摇动 1 次,放置 24h,然后应每隔 5min 摇动 1 次,共摇动 3 次,使氯盐充分溶出。将磨口瓶上部已澄清的溶液用滤纸经漏斗流入烧杯中,然后用移液管吸取 50mL 滤液,注入三角瓶中,再向三角瓶中加入浓度为 5%的(W/N)铬酸钾指示剂 1mL,再用 0.01mol/L 硝酸银标准溶液滴定至呈现砖红色为终点,记录消耗的硝酸银标准溶液的毫升数(A); 7.10.3.3空白试验用移液管准确吸取 50mL 蒸馏水到三角瓶内,加入 5%铬酸钾指示剂 1mL, 并用 0.01mol/L 的硝酸银标准溶液滴定至溶液呈砖红色为止,记录此点消耗的硝酸银标准溶液的毫升数(B)。 7.10.4结果计算 7.10.4.1氯离子含量按公式(6)计算,精确至 0.01%。 (6) 12 (6) 27 式中 Qf 氯离子含量,; N 硝酸银标准溶液的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 A 样品滴定时消耗的硝酸银标准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B 空白试验时消耗的硝酸银标准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0.0355 换算系数; 10 全部试样溶液与所分取试样溶液的体积比; G0 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7.10.4.2氯离子含量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01。 7.11坚固性 7.11.1试剂和材料 7.11.1.1 10氯化钡溶液。 7.11.1.2 硫酸钠溶液在一定数量的蒸馏水中(水量取决于试样量及容器的大小),加热至30℃50℃,每1000ml水中加入无水硫酸钠(Na2SO4)350g或结晶硫酸钠(Na2SO4H2O)750g,边加入边用玻璃棒搅拌,使其溶解并饱和。然后冷却至20℃~25℃,在此温度下静置48h,即为试验溶液,其密度应为(1.151~1.174)g/cm3。 7.11.2仪器设备 7.11.2.1 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7.11.2.2 天平称量5kg,精度1g。 7.11.2.3 三脚网篮用金属丝制成,网篮外径为100mm,高为150mm,网的孔径2mm~3mm;检验37.5mm~90mm以上颗粒时,应采用外径和高度均为150mm的网篮。 7.11.2.4 试验筛同7.3.1。 7.11.2.5 容器非铁质,容积不小于50L。 7.11.2.6 玻璃棒等。 7.11.3试验步骤 7.11.3.1按7.1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表18规定的数量,用水洗干净,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筛除小于4.75mm的颗粒,然后按7.3规定进行筛分后备用。 表18 坚固性试验所需的试样质量 石子粒级/mm 4.759.50 9.5019.0 19.037.5 37.563.0 63.075.0 试样量/g 500 1000 1500 3000 3000 7.11.3.2 按表18的规定称取试样(G1),将不同粒级的试样分别装入网篮,并浸入盛有硫酸钠溶液的容器中,溶液的体积应不小于试样总体积的5倍。网篮浸入溶液时,应上下升降25次,以排除试样的气泡,然后静置于该容器中,网篮底面应距离容器底面约30mm,网篮之间距离应不小于30mm,液面至少高于试样表面30mm,溶液温度应保持在20℃~25℃。 7.11.3.3浸泡20h后,把装试样的网篮从溶液中取出,放在干燥箱中于(1055)℃烘4h,至此,完成了第一次试验循环,待试样冷却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