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洛市瓦窑沟晶质石墨矿普查环评.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影响类) 项目名称 陕西省商洛市瓦窑沟晶质石墨矿普查 建设单位(盖章)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 陕西总队 编制日期 2022 年 7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现场踏勘照片 ZK101 庙咀子村 TC303 王窨村 编制主持人现场踏勘 大东沟村 现场踏勘照片 ZK201 ZK301 ZK401 ZK501 赵村散户 孙家村散户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陕西省商洛市瓦窑沟晶质石墨矿普查 项目代码 61201707327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北宽坪乡及丹凤县留仙坪乡 地理坐标 ( 110 度 9 分 01 秒-110 度 15 分 59 秒,33 度 49 分 35 秒-33 度 52 分 45 秒)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99 陆地矿产资源地质 勘查(含油气资源勘 探) ;二氧化碳地质封 存 用地(用海)面积 (m 2)/长度(km) 42.44km 2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陕地勘金字[2021]32 号 总投资(万元) 204 环保投资(万元) 46 环保投资占比() 22.5 施工工期 /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生态影响类) (试行) ,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见下表。 表表1 1- -1 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专项评价 的类别 涉及项目类别 本项目情况 地表水 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 目; 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 水库全部; 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 ; 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 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 的项目 不涉及 地下水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 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 水利、 水电、 交通等 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 的项目 不涉及 生态 涉及环境敏感区 (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以居住、 医疗卫生、 文化教育、 科研、 行政办 本项目无敏 感区,因此 2 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的项目 不设生态专 项评价。 大气 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 干散货(含煤炭、矿石) 、件杂、多用途、通 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 目 不涉及 噪声 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 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 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 人行地道) 全部 不涉及 环境风险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 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 原油、 成品油、 天然气管线 (不含城镇天然气 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 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 全部 不涉及 对照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无需进行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1、规划名称陕西省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 审批机关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审批文件名称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矿产资源开 发专项规划的通知 审批文号陕自然资发[2021]1号 2、规划名称 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审批机关国土资源部 审批文件名称国土资源部关于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 2020)的复函 审批文号国土资函[2017]456号 3、规划名称 商洛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审批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秦岭生态环 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审批文号商政办发[2020]27号 4、规划名称 商洛市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1、规划环评名称陕西省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意见的函; 审查文号陕西函[2020]244号 2、规划环评名称 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环境影响 3 报告书 审查机关环境保护部 审查文件名称环境保护部关于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 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审查文号环审[2017]106 号 3、规划环评名称 商洛市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 书 审查机关环境保护部 审查文件名称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商洛市秦岭矿产资源开发 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审查文号商环函[2021]388 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符合性分析 表表1 1- -2 2 项目分析判定相关情况结果表项目分析判定相关情况结果表 名称名称 要求要求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判定判定 结论结论 陕西省秦岭 矿产资源开 发专项规划 (陕自然资 发[2021]1 号) 禁止勘查区将秦岭核心保 护区和重点保护区全部纳入 禁止勘查区。适度勘查区 秦岭核心保护区和重点保护 区之外的一般保护区划为适 度勘探区。秦岭一般保护区 允许勘探矿产资源,实行严 格生态环境保护下的适度勘 查、绿色勘查。有序推进国 家战略性矿产、我省优势矿 产及国民经济建设急需的紧 缺矿产勘查,保障国家矿产 资源安全。禁止勘查蓝石 棉,限制勘查高硫煤、石 煤、硫铁矿、石棉。将成矿 条件有利、找矿前景良好的 区域,大中型矿山的深部和 外围等具有潜力的区域,以 及其他能够实现重大突破的 区域划定为重点勘查区,以 寻找战略性矿种为重点,兼 顾我省优势矿种,加大找矿 力度,力争实现找矿突破, 共划定10个重点勘查区。以 金、钼、铁、铜、锑、钨、 钴、晶质石墨等国家战略性 矿种为重点,兼顾铅、锌、 钒等我省优势矿产,在一般 保护区及划定的重点勘查区 内积极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 本次勘查海拔范围 为740m~ 1286.7m,在海拔 1500m标高以下, 属于秦岭一般保护 区(附图12) ,属 于规划中的适度勘 查区,本项目勘查 范围不在秦岭山系 主要支脉两侧各 500m范围内。主要 勘查矿种为晶质石 墨矿,不涉及蓝石 棉、高硫煤、石 煤、硫铁矿、石棉 的勘查,属于允许 勘查矿种中国家战 略性矿种。 符合 4 动,推动深部找矿,完善以 市场为导向的地质找矿新机 制,促进地质找矿取得重大 突破。 陕西省秦岭 矿产资源开 发专项规划 环境影响报 告书(2020 年12月) 明确规划环境目标,立 足生态系统稳定和环境质量 改善,明确规划期重点勘 查、开发区的生态环境质量 底线,作为规划实施的 硬约束,推动环境保护目标 与资源开发目标同步实现, 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本项目严格按照实 施方案和环评要求 进行勘查,满足当 地环境质量底线的 要求,严格落实环 评提出保护措施, 实施过程中保护环 境保护目标。 符合 将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重要环境敏感区等 纳入生态环境敏感区等纳入 生态保护红线,作为保障和 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 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结合 报告书分析结论,对与 上述区域存在空间冲突的开 采区、勘查区及其他矿产资 源开发活动,有重叠区域应 予以避让或不纳入规 划 ,区域内已存在的矿产 资源开发,应依法有序瑞出 并及时开展生态修复。 本项目勘查区与自 然保护区、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重要 环境敏感区等不存 在重叠区域,施工 结束后对临时占地 进行生态恢复。 符合 陕西省生态 环境厅关于 陕西秦岭矿 产资源开发 专项规划环 境影响报告 书审查意见 的函(陕环 函 [2020]244 号) 依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 保护条例 陕西省秦岭生 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相关 要求,划定了禁止勘查区、 禁止开采区、适度勘查区、 适度开采区。禁止勘查区内 禁止新设探矿权,禁止开采 区内禁止新设采矿权;适度 勘查区划定10个重点勘查 区,适度开采区划定9个重 点勘查区。同时提出核心保 护区、重点保护区内巳有探 矿权一律停止勘探活动。 依据陕西省秦岭 生态环境保护条 例 陕西省秦岭 生态环境保护总体 规划相关要求, 本项目勘查工程区 域属于规划中的适 度勘查区。 符合 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秦岭矿 产绿色开发理念。以生态环 境保护为核心,统筹矿产资 源开发产业绿色发展。结合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 线、资源利用上线、准入清 单等要求,在高度重视秦岭 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的基 础上,优先解决现有生态问 本项目符合三线一 单相关要求,属于 74专业技术服务 业,不属于陕西 省秦岭重点保护区 一般保护区产业准 入清单(试行) 中“秦岭一般保护 区产业限制目录 符合 5 题,强化规划区生态环境保 护、生态系统稳定和环境质 量改善,明确环境保护目标 及重点勘查区、重点开发区 生态环境质量底线,作为 规划实施的硬约束,推 动秦岭生态环境大保护和矿 产资源开发绿色协同发展, 把建设秦岭生态文明的理念 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的始 终。 (试行)”和“秦岭 一般保护区产业禁 止目录(试行)” 严格按照绿色勘 查指南 (T/CMAS)编制 实施方案 。 重点勘查区、重点开采区内 的开采区块不得与秦岭核心 区、重点保护区等需要保护 的区域重叠。结合陕西省生 态保护红线等要求对不符合 要求的已有矿权采取清退、 避让等措施,并实施矿区生 态修复工作。 本项目勘查工程位 于适度勘查区,勘 查工程均位于 1500m标高以下, 施工结束后对临时 占地进行生态恢 复。 符合 以生态保护为优先,严格落 实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准入要 求。结合现有突出环境问 题,从生态环境准入、开发 强度、综合利用、生态恢复 和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等方 面,提出严格的准入要求和 差别化管理要求,有效缓解 矿产资源开发等带来的环境 影响和生态破坏问题。强化 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 用水平。严格限制涉重金属 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降低对 土壤环境、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为矿产资源 勘查项目,不涉及 矿产资源开采,施 工结束后对临时占 地进行生态恢复, 恢复率100,并保 证成活率。本项目 不涉及重金属矿产 资源开发活动。如 需开采,另行办理 相关手续,严禁以 探代采。 符合 商洛市秦 岭生态环境 保护规划 (2020年9 月) 重点保护区主要包括海拔 1500米至2000米之间的区 域。重点保护区内生物多样 性集中,原始森林和野生珍 稀动植物资源丰富,是自然 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 胜区等各类保护区集中区, 也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 汉丹江流域和黄河流域的主 要水源涵养区,自然生态环 境容易遭受破坏,对于秦岭 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十分关 键。除条例另有规定 外,重点保护区不得进行与 其保护功能不相符的开发建 本项目属于矿产资 源勘探项目,勘查 区域海拔范围为 740m~1286.7m, 位于1500m标高以 下,位于一般保护 区范围内,本项目 符合一般保护区产 业准入制度。 符合 6 设活动,依法禁止房地产开 发,禁止新建水电站,禁止 新建、扩建、异地重建宗教 活动场所,禁止勘探、开发 矿产资源和开山采石,严格 执行重点保护区产业准入清 单制度。法律、行政法规对 重点保护区管理有相关规定 的,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一般保护区内自然地理条件 相对较好,人口密集、交通 发达、产业集中,具有一定 的发展空间,是资源环境承 载能力相对较强的地区,主 要承担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 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 生的功能。区域内各类生 产、生活和建设活动应当严 格执行条例和相关法 规、规划的规定,严格执行 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制 度。 在一般保护区新建、扩建、 改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和秦 岭主梁以南的一般保护区开 山采石,应当符合条 例 、省市秦岭保护规划和 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 等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 价,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一 般保护区内,依法取得勘 查、采矿许可证等相关审批 手续的矿业权人,应当按照 绿色勘查有关要求和绿色矿 山建设标准开展作业,必须 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措施, 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减少 对水体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本项目位于一般保 护区内,依法取得 勘查手续,且按照 绿色勘查有关要求 开展作业。 符合 陕西省矿 产资源总体 规划 (2016- 2020年) 围绕整装勘查和“急、优、 稀、特”矿种,实现地质找 矿重大突破。重点勘查煤层 气、页岩气、油页岩、地 热、砂岩型铀矿、铁、锰、 铜、金、铌、钽、铷、锑、 晶质石墨、岩盐、玉石等矿 产,以上矿种可优先配置探 矿权,鼓励社会多元资金投 资勘查。限制勘查高硫煤、 本项目为晶质石墨 矿勘探项目,属于 重点勘查矿种,不 属于限制、禁止勘 查矿种 符合 7 石煤、硫铁矿、石棉等矿 产。限制勘查的矿种应严格 控制探矿权投放。禁止勘查 蓝石棉。 陕西省矿产 资源总体规 划(2016~ 2020年)环 境影响报告 书 在矿产资源勘查阶段查明 矿区环境地质条件,在现状 评价的基础上,预测矿床开 采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地质问 题,提出防治建议;在矿山 设计、基建和生产阶段矿 山环境保护设施、环境问题 的预防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验收并移交生产使用;在矿 山闭坑阶段主要是做好矿 山土地复垦,使矿区环境质 量向良性转化。 本项目为晶质石墨 探勘项目,本项目 勘查期严格控制施 工区域,减少临时 用地,减少对植被 破坏和土层的开 挖。探矿工程结束 后对临时占地进行 生态恢复。勘查区 的生产废水经循环 使用,不外排。废 渣待工程结束后用 于回填,淀池沉渣 收集后外运指定地 点。施工结束后进 行植被恢复。 符合 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引导优 化规划空间布局。将自 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重要环境敏感区等纳入 生态保护红线,作为保障和 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 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 项目为晶质石墨探 矿项目,不涉及自 然保护区、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重要 环境敏感区等生态 保护红线。 符合 陕西省矿产 资源总体规 划(2016~ 2020年)环 境影响报告 书审查意见 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引导优 化规划空间布局。将自 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重要环境敏感区等纳入 生态保护红线,作为保障和 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 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结合 报告书分析结论,对与 上述区域存在空间冲突的开 采区、勘查区及其他矿产资 源开发活动,有关重叠区域 应予以避让或不纳入规 划 ;区域内已存在的矿产 开发,应依法有序退出并及 时开展生态修复。 项目为晶质石墨探 矿项目,不涉及自 然保护区、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重要 环境敏感区等生态 保护红线。 符合 加强矿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 理。针对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和突出环境问题,分区域、 分矿种完善矿山生态修复和 环境治理的综合安排,进一 步明确矿山生态修复和环境 勘探结束后及时对 勘查区实施生态恢 复与土地复垦。使 植被恢复达到 100。 符合 8 治理目标责任,提出现有采 矿区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要 求。对已造成水环境、土壤 环境污染,以及生态破坏等 环境问题的矿区,在规 划优化方案基础上进一步 优化开发方式、推进结构调 整、加大治理投入。 商洛市秦岭 矿产资源开 发专项规划 (2021年5 月) 禁止勘查区秦岭核心保护 区和重点保护区禁止新设探 矿权。除陕西省秦岭生态 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 定外,禁止勘探矿产资源。 适度勘查区秦岭一般保护 区内允许勘探矿产资源,实 行严格生态环境保护下的绿 色勘查。 禁止勘查蓝石棉和原生汞 矿,限制勘查高硫煤、石 煤、硫铁矿、石棉。以铁、 铜、金、镍、钴、钨、锑、 钼、稀土、晶质石墨、萤石 等国家战略性矿产为重点, 兼顾钒、铅锌等我市优势矿 产和地热、矿泉水等矿产, 在划定的重点勘查区及一般 适度勘查区内积极实施找矿 突破战略行动,推动深部找 矿,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地 质找矿新机制,促进地质找 矿取得重大突破。 本次勘查海拔范围 为740m-1286.7m, 在海拔1500m标高 以下,属于规划中 的适度勘查区。主 要勘查矿种为晶质 石墨矿,不涉及蓝 石棉、原生汞矿、 高硫煤、石煤、硫 铁矿、石棉的勘 查,属于允许勘查 矿种中国家战略性 矿种。 符合 商洛市秦岭 矿产资源开 发专项规划 环境影响报 告书(2021 年12月) 针对矿产资源勘查、采选过 程中产生的粉尘,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 防治法 国务院关于印发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 知 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 条例 (2019年修正)等相 关要求,采取喷淋、集中开 采、运输道路硬化、加强绿 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堆 场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 风抑尘设施。规划区多为Ⅱ 类水体,不得新建排污口,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重 点分析生产废水不外排的可 行性与保障措施,要求提高 矿山企业节能减排水平,力 本项目为晶质石墨 探勘项目,本项目 勘查期严格控制施 工区域,减少临时 用地,减少对植被 破坏和土层的开 挖。探矿工程结束 后对临时占地进行 生态恢复。钻探采 取湿法作业,槽探 场地洒水抑尘;钻 探、槽探废渣采用 土工布覆盖并集中 堆放。勘查区的生 产废水经循环使 用,不外排。钻探 废渣用于场地平 符合 9 争实现矿井水闭路循环利 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 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陕西 省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 例 (2020年修正)等相关 要求采取防渗漏、监测等措 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报废 矿井应实施封井或回填。废 石堆场、尾矿库应采取截排 水措施、挡土墙等污染防治 措施。采取源头控制、过程 防控、加强监测等多种途径 防治土壤污染。按照“避让 最小化减量化修复重 建”这一顺序,严格控制矿产 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 损害,并贯彻“谁污染、谁治 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 则,搞好生态保护恢复建 设。 整、槽探土石单独 堆放并覆盖,用于 回填;剩余泥浆干 化后用于钻探场地 绿化;钻探废弃岩 芯、岩屑用于场地 平整。废机油、含 油棉纱暂存于危废 暂存箱内定期交由 有资质的单位处 理。施工结束后进 行植被恢复。 商洛市秦岭 矿产资源开 发专项规划 环境影响报 告书审查意 见 提高资源利用水平,落实废 气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尾矿 库安全与环境风险防控,鼓 励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提高 资源综合利用率和水平,实 现废石和尾矿综合利用、废 水循环利用,最大程度减少 开采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促 进矿山资源开发循环可持续 发展。 本项目为晶质石墨 探勘项目,本项目 勘查期严格控制施 工区域,减少临时 用地,减少对植被 破坏和土层的开 挖。探矿工程结束 后对临时占地进行 生态恢复。钻探采 取湿法作业,槽探 场地洒水抑尘;钻 探、槽探废渣采用 土工布覆盖并集中 堆放。勘查区的生 产废水经循环使 用,不外排。钻探 废渣用于场地平 整、槽探土石单独 堆放并覆盖,用于 回填;剩余泥浆干 化后用于钻探场地 绿化;钻探废弃岩 芯、岩屑用于场地 平整。废机油、含 油棉纱暂存于危废 暂存箱内定期交由 有资质的单位处 符合 10 理。施工结束后进 行植被恢复。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中鼓励类、限制 类和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 中。因此,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与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符合性、与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矿产资源勘查项目, 不涉及矿产资源开采, 未列入 陕西省国 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 (陕发改规划[2018]213号) 中陕西省商洛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3、与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试行)的符合、与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试行)的符合 性性 本项目本次勘查范围在海拔1500m标高以下, 勘查工程区域不属于核心 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 属于一般保护区。 本项目为矿产资源勘查项目, 属于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74专业技 术服务业7472固体矿产地质勘查。不属于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一般保 护区产业准入清单(试行) 中“秦岭一般保护区产业限制目录(试行)”中 行业类别(01农业;02林业;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0非金属矿采选业;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业)及相关内容,不属于“秦岭一般保护区产业禁止目录(试行)”中行业类 别(01农业;02林业;03畜牧业;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9有色金属矿采选 业;10非金属矿采选业;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54道路运输也;77生 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其他)及相关内容。 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三线一单” 即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 入负面清单。 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商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商政发[2021]22号) ,本项目勘查范围涉及优先保护 单元的水环境优先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重点管控单 元,一般管控单元,见附图4。根据表1-3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 析,项目符合商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商政发 [2021]22号)相关要求。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3。 表表1-3 本项目与本项目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的符合性分析 “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方案 本项目 相符 性 11 总体要求 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 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森林公园、地质 公园、世界自然和文 化遗产、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等区域的禁止 性和限制性准入要求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执行。 本项目勘查范围内不涉及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森林公园、地质公 园、世界自然和文化遗 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符合 在行政区域内的秦岭 核心保护区、重点保 护区和一般保护区的 禁止性和限制性准入 要求执行陕西省秦 岭生态环境保护条 例陕西省秦岭生 态环境保护总体规 划陕西省秦岭重 点保护区 一般保护 区产业准入清单(试 行)(陕发改秦岭 〔2021〕468号)和 商洛市秦岭生态环 境保护规划。 本项目位于秦岭一般保护 区,不在陕西省秦岭生 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 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 规划陕西省秦岭重点 保护区 一般保护区产业 准入清单(试行)(陕 发改秦岭〔2021〕468 号)和商洛市秦岭生态 环境保护规划的禁止性 和限制性准入清单中。 符合 在长江流域江河两岸 的禁止和限制性准入 要求依照长江保护 法执行。 本项目不位于长江流域。 符合 严格“两高”项目准 入。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 目。 符合 生态 保护 红线 生物 多样 性维 护生 态保 护红 线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参 照全国生态功能区 划(2015年修编 版)中生物多样性 生态功能保护区的要 求管理 1.禁止对野生动植物 进行滥捕滥采,保持 并恢复野生动植物物 种和种群的平衡,实 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 良性循环和永续利 用。 2.保护自然生态系统 与重要物种栖息地, 限制或禁止各种损害 栖息地的经济社会活 本项目属于晶质石墨矿勘 探项目,勘探过程五生产 废水和固废排放,对周围 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勘探 范围未发现国家级地方保 护物种;钻探工程钻孔取 样结束及时封孔,槽探作 业完成及时回填,并进行 作业点地表植被恢复,区 域的植被状况及生物量可 以得到有效的恢复,对植 被生态影响很小;钻探、 槽探工程影响范围小历时 短,通过生态恢复植树种 草,恢复生物量,使植被 恢复达到100。对生物 多样性影响较小。 符合 12 动和生产方式,防止 生态建设导致栖息环 境的改变。 一般 生态 空间 水环 境优 先保 护区 1.加强江河源头水生 态保护,强化水源涵 养林建设与保护,禁 止法律、法规禁止的 毁林行为。 2.秦岭一般保护区的 禁止性和限制性准入 要求执行陕西省秦 岭重点保护区 一般 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 (试行)的准入要 求。 本项目属于晶质石墨矿勘 探项目,勘探区不涉及水 源涵养区,勘探结束后及 时对勘查区实施生态恢复 与土地复垦。使植被恢复 达到100,无毁林行 为。项目符合陕西省秦 岭重点保护区 一般保护 区产业准入清单(试 行)的准入要求。 符合 重点 管控 单元 / 1.开展环境影响评 价,落实污染物达标 排放和碳减排各项要 求。 2.严控“两高”项 目,落实区域削减要 求。 本项目已开展环境影响评 价,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 要求,项目不涉及碳减 排,不属于“两高”项 目。 符合 5、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政策、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政策 表表1-4 项目分析判定相关情况结果表项目分析判定相关情况结果表 名称 要求 本项目情况 判 定 结 论 商洛市矿产资 源 总 体 规 划 (2016-2020) 重点勘查金、 钨、 钼、 重晶石、脉石英以及 晶质石墨等矿产,以 上矿种可优先配置 探矿权,鼓励社会多 元资金投资勘查。限 制勘查高硫煤、石 煤、硫铁矿等矿产, 勘查的矿种应严格 控制探矿权投放。 本项目勘探矿种为晶质 石墨,属于重点勘查矿 产,可优先配置探矿权 符 合 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将生态环境较为 脆弱的地区、禁止勘 查区之外的已划分 的生态环境功能保 护区划分为限制勘 查区。规划将以下五 类区域划定为限制 勘查区地表饮用水 源二级保护区和准 本项目勘查区不属于地 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和准保护区域;水产种 质资源保护区的实验 区;秦岭地区海拔高程 在15002600m之间的区 域; 重要湿地; 地质条件 复杂、 人口集中, 在降水 和人类工程活动因素诱 导下可能发生突发性滑 符 合 13 保护区域;水产种质 资源保护区的实验 区;秦岭地区海拔高 程在15002600m之 间的区域;重要湿 地;地质条件复杂、 人口集中,在降水和 人类工程活动因素 诱导下可能发生突 发性滑坡、泥石流、 崩塌灾害地区。限制 勘查区内一般情况 下不设探矿权,如确 需进行矿产勘查,应 进行规划论证,开展 环评工作和制定有 效的保护措施,在征 得有关主管部门的 审查批准后,方可设 立探矿权。限制勘查 区内已设探矿权在 勘查活动中,应采取 必要措施,确保区内 主体保护功能的安 全。 坡、 泥石流、 崩塌灾害地 区等区域,不在限值勘 查区域内。 禁止勘查区为禁止 开展矿产资源勘查 活动的区域。区内不 得新设探矿权,禁止 勘查区内已设探矿 权应当在调查核实 的基础上,逐步、有 序的予以退出。本规 划禁止勘查区共分 为五大类国家和省 级自然保护区;秦岭 地区2600m以上高程 范围;地表饮用水源 一级保护区;风景名 胜、森林公园、地质 遗迹、不能移动的历 史文物区;重要的交 通、水利、工业、市 政和国防工程所划 定的地区、国家规定 的其他不得勘查、采 矿的地区。禁止勘查 区内除征得相关管 理部门同意,可以开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和省 级自然保护区;秦岭地 区2600m以上高程范围; 地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 区;风景名胜、森林公 园、 地质遗迹、 不能移动 的历史文物区;重要的 交通、 水利、 工业、 市政 和国防工程所划定的地 区、国家规定的其他不 得勘查、 采矿的地区, 不 在禁止勘查区域内。 符 合 14 展公益性地质调查, 可进行地热、矿泉水 的勘查外,严禁设立 其他矿种的探矿权。 陕西秦岭生态环 境保护总体规划 ( 陕 政 办 发 [2020]13号 基于秦岭范围生态 环境的垂直分异特 征,统筹考虑气候的 相似性、保护单元的 连通性、生态功能的 一致性和生态问题 的突出性,按照海拔 高度、主梁支脉、自 然保护地分布等要 素,划分为核心保护 区、重点保护区和一 般保护区,实行分区 保护。禁止核心保护 区、重点保护区勘 探、发开矿产资源和 开山采石,禁止在秦 岭主梁以北的秦岭 范围内开山采石。 本项目本次勘查范围在 海拔1500m标高以下, 勘 查工程区域不属于核心 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 属于一般保护区,属于 探矿项目,不涉及开山 采石。 符 合 陕西省秦岭生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2019年9月27 日) 秦岭范围内除核心 保护区、重点保护区 以外的区域,为一般 保护区。禁止在核心 保护区、重点保护勘 探、开发矿产资源和 开山采石。禁止在核 心保护区、重点保护 区勘探、开发矿产资 源和开山采石,禁止 在秦岭主梁以北的 秦岭范围内开山采 石。已取得矿业权的 企业和现有采石企 业,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依法组织限期 退出。 本项目不在核心保护区 和重点保护区范围内, 项目位于一般保护区。 项目不涉及矿产资源开 采,仅对矿区范围内晶 质石墨矿进行勘探。 符 合 自然资源部办公 厅关于政策性关 闭矿山采矿许可 证注销有关工作 的函(自然资办 函[2019]1574 号)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 国务院加快推进生 态文明建设相关要 求和化解煤炭行业 过剩产能政策措施, 各地方人民政府组 织开展了对涉及各 类保护区和去产能 煤矿矿山关闭退出 本项目为岩矿探矿项 目, 不涉及煤炭, 不涉及 采矿。 符 合 15 工作。应明确矿山关 闭后相关生态修复 等法定义务履行责 任主体;收到地方人 民政府(或部门)有 关矿山关闭情况的 通知后,颁发采矿许 可证的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可直接注销 采矿许可证并向社 会公告;关闭退出矿 山矿业权注销后,对 于明确生态修复责 任仍由原企业履行 的。 陕西省自然资源 厅关于加强秦 岭地区矿业权管 理有关事项的通 知陕自然资规 [2020]3号 禁止在条例规定 的核心保护区、重点 保护区勘探、开发矿 产资源和开山采石, 禁止在秦岭主梁以 北的秦岭范围内开 山采石;在秦岭一般 保护区内的矿产资 源勘探、开发活动, 应当坚持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的原则,发 展绿色循环矿业经 济,节约集约利用矿 产资源,实现矿业经 济结构调整和产业 升级。 本项目本次勘查范围在 海拔1500m标高以下, 勘 查工程区域不在条例 规定的核心保护区和重 点保护区内,属于一般 保护区;本项目勘查工 作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 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勘 查政策文件以及绿色 勘查指南 T/CMAS0001-2018等, 各工程布设控制在1500 米标高以下范围;本项 目探矿过程产生的废水 不外排,探矿结束后对 破坏区域的占用土地植 被进行恢复。 符 合 陕西省国土资源 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探矿权监督 管理实施绿色勘 查的通知(陕国 土 资 规 [2017]3 号) 按 照 “ 谁 勘 查 谁 保 护,谁污染谁治理, 谁破坏谁恢复”的原 则,探矿权人承担绿 色勘查、生态保护、 安全生产的主体责 任,承担勘查作业任 务的勘查单位对其 负责实施的勘查工 作的生态保护、安全 生产负直接责任,并 将绿色勘查理念贯 穿于地质勘查实施 全过程。勘查项目实 施过程中,钻探、坑 探、井探、槽探以及 本项目由中国建筑材料 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陕西 总队承担本次勘查期内 的勘查作业任务,负责 实施的勘查工作的生态 保护、安全生产负直接 责任,并将绿色勘查理 念贯穿于地质勘查实施 全过程。本项目勘查期 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减 少临时用地,减少对植 被破坏和土层的开挖。 探矿工程结束后对临时 占地进行生态恢复。勘 查区的生产废水经循环 使用, 不外排。 废渣待工 符 合 16 施工道路、作业场地 工程施工应尽量减 少对植被的破坏、土 层的开挖。探矿工程 结束后应采取回填、 平整场地、恢复植被 等措施。对勘查活动 中产生的废石集中 堆放,废弃物处理必 须符合环保的有关 要求。勘查期间产生 的污水、废水不得随 意排放。 程结束后用于回填,淀 池沉渣收集后外运指定 地点;废机油等由施工 方带回暂存。施工结束 后进行植被恢复。 陕西省国土资源 厅关于全面停 止各类保护区矿 产资源勘查开采 活动的通知(陕 国 土 资 矿 发 [2017]55号) 停止勘查开采的保 护区包括自然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森 林公园、重要水源 地、水产种质保护 区、湿地公园、秦岭 禁止开发区和限制 开发区等。 本项目不属于秦岭自然 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 森 林公园、 重要水源地、 水 产种质保护区、湿地公 园、秦岭禁止开发区和 限制开发区等其他重要 生态保护区范围内。 符 合 绿 色 勘 查 指 南 (T/CMAS0001- 2018) 勘查设计应将绿色 勘查要求编入其中, 包括节能减排、环境 保护和恢复治理、和 谐勘查等相关方面 的要求。勘查设计 前,应开展对施工区 环境影响因素、危险 源等进行调查识别, 应对勘查活动可能 造成的生态环境影 响及程度有预判和 分析勘查设计中,要 对勘查活动各环节 的绿色勘查工作作 出明确的业务技术 安排,并制定有效的 技术及管理措施。将 绿色勘查工作的组 织管理、预防控制和 恢复治理的技术措 施方案进行分解和 落实。 本项目依据绿色勘查 指南 (T/CMAS0001- 2018)由中国建筑材料 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陕西 总队编制陕西省商洛 市商州区孙家岩晶质石 墨矿普查设计 ,于2021 年12月23日取得陕西 省地质勘查基金2021年 度项目设计批复意见 (陕地金复字[2021]65 号) (见附件2) 。 设计 中设置“绿色勘查及生 态环境保障措施”章节, 项目部严格遵守和执行 陕自然资勘发[2019]4号 “陕西自然资源厅关于 规范矿产资源绿色勘查 实施方案编制及管理的 通知”和中国矿业联合 会标准绿色勘查指南 (T/CMAS0001-2018) 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 环保法规、标准。 符 合 采取有效的技术及 管理措施,做好安全 文明施工、生态环境 项目组依据项目实际情 况,除了接受陕西省国 土资源厅有关安全管理 符 合 17 保护等各项管理工 作。提倡采用先进的 技术、方法、工艺、 设备和新材料,积极 开展勘查科技与管 理创新。勘查工作 中,定期或不定期地 对绿色勘查工作进 行检查评价以及生 产安全事故隐患的 排查治理工作,对出 现的动态问题及安 全隐患,及时采取有 效的技术措施及管 理方法预防、控制及 处理,消除安全隐 患,预防事故发生。 项目勘查工作结束 或阶段工作结束,应 针对勘查活动造成 的环境影响,根据国 家法律法规、强制性 标准和恢复治理设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