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企业特殊作业规定.doc
金陶公司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目录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5 动火作业 6 受限空间作业 7 高处作业 8 吊装作业 9 临时用电作业 1 适用范围 依据金陶公司的生产实际,制定了金陶公司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本制度规定了金陶公司作业活动中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的安全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金陶公司作业中涉及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30871-2014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AQ/T 2050.1201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 3.1 特殊作业 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 3.2 动火作业 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3.3 易燃易爆场所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3.4 受限空间 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容器、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3.5 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3.6 高处作业 在距坠落基准面2 m及2 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7 坠落基准面 坠落处最低点的水平面。 3.8 坠落高度 b 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 的绝缘导线; c 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损伤等区域,不应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d 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其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 e 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道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f 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并能上锁; g 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h 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9.7 临时用电单位不应擅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或增加用电负荷,以及变更用电地点和用途。 9.8 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一个月。用电结束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