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欣堰煤业有限公司堰塘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pdf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评估报告统一编码回执单 报告编码5309520220201036487 评 估 委 托 方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评估机构名称云南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名称镇雄县欣堰煤业有限公司堰塘煤矿采矿权 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报告内部编号云君信矿评字〔2021〕第206号 评 估 值10757.96万元 报 告 签 字 人范俊(矿业权评估师 肖华(矿业权评估师 说明 1、二维码及报告编码相关信息应与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系统 内存档资料保持一致; 2、本评估报告统一编码回执单仅证明矿业权评估报告已在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评估 报告统一编码管理系统进行了编码及存档,不能作为评估机构和签字评估师免除相关 法律责任的依据; 3、在出具正式报告时,本评估报告统一编码回执单应列装在报告的封面或扉页位置。 镇雄县欣堰煤业有限公司堰塘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正文 正文 第 30 页 共 39 页 为 2,953.38 万元,经计算,新增房屋建筑物进项增值税为 243.86 万元,则新增房 屋建筑物不含税原值为 2709.52 万元;原有机器设备投资额含税原值为 4976.51 万 元,含税净值为 3883.21 万元,经计算,机器设备进项增值税为 572.52 万元,则其 不含税原值为 4,403.99 万元,不含税净值为 3,436.47 万元;新增机器设备投资额 含税原值为 4,511.00 万元,经计算,机器设备进项增值税为 518.96 万元,则其不 含税原值为 3992.04 万元。 矿山服务年限为 30 年,原有房屋建筑物净值可折旧年限小于评估用矿山服务 年限,原有房屋建筑物需于 2050 年投入更新改造资金 911.24 万元(含增值税进项 税 75.24 万元) , 当期回收残值 41.80 万元, 生产期末回收房屋建筑物残余值 768.47 万元(2054 年 1 月)。新增房屋建筑物可折旧年限大于评估用矿山服务年限,无需 进行更新改造,生产期末回收房屋建筑物残余值 774.83 万元(2054 年 1 月)。 原有机器设备净值可折旧年限小于评估用矿山服务年限,原有机器设备需分别 于 2035、 2050 年投入更新改造资金 4,976.51 万元 (含增值税进项税 572.52 万元) , 分别于 2035、2050 年回收残值 220.20 万元,生产期末回收原有机器设备残余值 3,440.95 万元 (2054 年 1 月) 。 新增机器设备可折旧年限小于评估用矿山服务年限, 新增机器设备需于2039年投入更新改造资金4,511.00 万元 (含增值税进项税518.96 万元) , 于 2039 年回收残值 199.60 万元, 生产期末回收新增机器设备残余值 203.59 万元(2054 年 1 月)。 计算过程详见附表六。 11.2.9 流动资金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是指为维持生产所占用的全部周转资金。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 则,本次评估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估算流动资金。 煤矿企业流动资金估算参考指标为按年销售收入总额的 20~25估算流动 资金,本次评估按 20估算,则流动资金为 流动资金额=年销售收入总额 销售收入资金率 =11,401.20 20 =2,280.24 (万元) 11.2.10 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费用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费用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单位原煤总成本为 266.75 元/吨,评估人员对比当 地类似矿山后认为基本合理,本次评估产品生产成本参考开发利用方案设计成本 取值,部分成本结合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规定重新进行估算确定。 总成本费用由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维简费、 井巷工程基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土地费用、地面塌陷赔偿费、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与土地复垦费用、修理费用、其他费用和财务费用构成。经营成本采用总成本费用扣 除井巷工程基金、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土地费用和财务费用确定。 各项成本费用确定过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