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操作安全规范.pdf
ICS91.140.90 Q 78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 14/T 21322020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操作 安全规范 2020 - 09 - 01 发布2020 - 12 - 01 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4/T 21322020 I 目 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1 5重要区域和主要部件安全要求.....................................................................................................................2 6电气安全.........................................................................................................................................................3 DB14/T 2132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西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山西兴申三菱电梯销售安装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山西 金科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志成、李占林、安晓英、姜勇、问来彦、赵广立、王雅琴、李晓静、赵世军、 王旭辉、海曼、王斌、刘汉卿、周和。 DB14/T 21322020 1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操作安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日常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操作安全应遵守的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维保。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899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33579机械安全 危险能量控制方法 上锁/挂牌 TSG T5002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维保单位 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的单位,可以是电梯生产单位包括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法人机构及 其分支机构。 3.2 作业人员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取得与电梯维护保养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许可证的人员。 3.3 维护保养 对电梯定期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和检查等日常维护和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 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和更换易损件不会改变任何电梯性能参数。 4基本要求 4.1作业前 DB14/T 21322020 2 4.1.1作业人员应经过适当的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 种设备作业许可证;拥有足够的知识和经验,并得到其所在维保单位必要的指导和支持,且能够安全地 进行所要求的维护保养操作。 4.1.2维护保养前,应对环境条件进行确认,了解作业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 4.1.3维护保养前,作业人员应配备满足维保要求的工具、计量器具和仪器设备。应确认携带的工具 完好、检验仪器设备性能正常、计量器具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 4.1.4作业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并保持其清洁有效, 以防护工作岗位上的各种危险情况。 4.1.5作业人员应依照维保计划准备好相应的技术资料与记录。 4.1.6作业人员应掌握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的程序和方法。 4.1.7作业人员到达维保现场后, 应主动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取得联系, 了解设备近期运行状况, 提出需要配合的工作,并按以下程序操作或检查 a确保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上没有乘客。 b停止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 c应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出入口处设置“电梯维保, 请勿进入”等警示标志, 警告和防止 无关人员误入工作区域。 工作的区域除包括自动扶梯上下出入口外, 还应包括出入口附近为进 行工作所必需的空间及必要的放置工具和设备的地面。 护栏上应设置合适的安全标记, 高度应 能阻止无关人员的正常进入。 4.2作业中 4.2.1日常维保作业时应至少有一名有维保资质人员参与。有两人以上参与作业时,应明确其中仅一 人为主操作人,其余皆为协助人。操作时如需协助人员配合,主操作人员应重复发出指令,协助人员表 明其理解发出的信息,严格服从主操作人的指令。 4.2.2工作区域应提供充足的照明。维保工作使用的照明灯应是带护罩的安全检修行灯。 4.2.3工具放置位置应得当,不应使工具落在桁架内。 4.2.4检修时不得将钥匙插在启动开关内,以防止无意中打开开关。 4.2.5不得在设备运转时,试图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中取出杂物。 4.2.6当需要将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临时性运行进行检查时,应采用检修操作。当设备不需要检修 运行时,确保检修盒上的急停开关处于停止状态防止误操作。 4.3作业后 4.3.1作业人员应清点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 4.3.2作业人员应检查有无遗失或损坏的工具设备。遗失的应找到下落,损坏的应进行标识。离开工 作区域前,应再次对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并正常运行后方可离开。 5重要区域和主要部件安全要求 5.1上机仓 5.1.1基本要求 5.1.1.1小心裸露的电线。 5.1.1.2使用合适的工具。 5.1.1.3进入机仓之前应验证急停开关有效并确保处于工作状态。 5.1.1.4不必要时,不应取下机仓旋转护板。 DB14/T 21322020 3 5.1.1.5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分靠近未防护的运动部件或电路附近。 5.1.1.6使用便携式电动工具和固定式用电设备如设备本身无“回”字标识,则应有接地装置。 5.1.1.7现场应有准确的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且为最新版本。 5.1.1.8如果在进入机仓的时候存在坠落的危险,则应做好防护措施。 5.1.1.9地面应干净,没有油污和杂物。 5.1.2控制柜 5.1.2.1移动控制柜时应切断主开关,控制柜移出后,应放置稳固,以防倾倒。 5.1.2.2在控制柜前清理出一块干净的通道。 5.1.2.3对于无法取出控制柜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应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以确保工作安全。 5.1.2.4进行电路板操作时,首先释放身体静电或戴上接地的防静电腕带。作业中应避免身体直接触 碰元件、印刷线或接头。拆下的电路板应放置于接地并有静电防护的表面上,如防静电袋等。 5.1.3驱动主机 5.1.3.1对于重载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应采取预防措施以防止接触到高温设备。 5.1.3.2在检查旋转的驱动主机时不应戴手套。 5.1.3.3润滑应使用维护说明书指定的油品。 5.2梯级、踏板(胶带)与梯级链 5.2.1需要拆下梯级、踏板(胶带)进行维修检查时,拆下的梯级、踏板(胶带)应放置在自动扶梯 与自动人行道的外面,不应立放或放置于未拆的梯级、踏板(胶带)上。 5.2.2在桁架内工作时,应对主电源开关锁闭且警示,并采取至少两种互相独立的方法(例驱动主 机刹车和辅助刹车或机械阻挡)来防止梯级链条的运动。 5.2.3拆除梯级、踏板(胶带)时,应切断电源,用手动盘车进行。拆开梯级、踏板(胶带)后, 需 要暂时中断维保作业离开作业现场时,应断开主开关,同时应移动已拆开梯级、踏板(胶带)的开口位 置至返回侧,并盖好机仓盖板设置好护栏或警示标志方可离开。梯级、踏板(胶带)安装应紧固,以防 引起部件损坏,甚至人身伤害。 5.2.4不得在梯级轴上行走,当已拆除梯级或踏板(胶带)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上有人时,不准 正常运行设备。 5.3扶手带 擦拭扶手带时,不应一边运转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一边擦拭清洗剂、上光剂,以防液体流进机 仓内。酒精汽油属易燃品,使用时不应靠近火种。 5.4下机仓 5.4.1提供充足的照明以保证安全进出和安全工作。 5.4.2在未切断电源的情况下,不允许进入潮湿的底坑。进入底坑前应切断电源、上锁、设警示标识。 6电气安全 6.1基本要求 DB14/T 21322020 4 6.1.1开始维保前,对于需要切断电源的工作,作业人员应使用适合的测试设备(如万用表)检测 和确认工作区域的电能处于零能量状态; 对于需要保留电源的工作, 维保单位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工 作方案来保证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带电状态下的安全作业。 6.1.2应设置及保持合适的警示标识以消除任何与暴露或隐藏的电源线路接触的可能性。 6.1.3使用适当尺寸、种类和容量的保险,不应以电线或铜丝代替保险。 6.1.4所有的高压电气触点、电线接点、汇合点都应加以防护,防止触电。 6.2上锁及恢复程序 6.2.1在进行工作前,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主电源开关和其它电源开关应置于“关” 位置, 上锁 (或 是采用其它安全的方法)设置警示标识,并测试和验证其有效性。 a当进行工作时设备停止运行,机器都应处于零能量状态(彻底切断电源),并上锁和设置警示 标识,警示标识应清楚地标明“有人工作,禁止合闸”。 b有关人员应在接受针对上锁及警示标识设置程序进行培训后方可获准使用安全锁、 警示标识和 器材, 有关人员只能配备一把开启使用中的锁的钥匙, 每一班次都应有专人保管总钥匙和备用 钥匙,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6.2.2在所有的工作完成后应通过以下程序恢复设备的运行 a只有上锁人本人才有权除去锁具和警示标识, 如果在设备上上锁的人员不止一人, 那么应由每 一位员工亲自开启各自的锁; b当工作完成,设备已作好试运行准备时,应检查该区域内的人员、工具和其它设备,随后才能 去除锁和警示标识; c在离开工作区域前,应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工作已完成。 6.3短接线的使用 6.3.1作业时采取 “尽量不采取短接的方法进行操作,带有短接问题的设备不可投入使用”的原则。 6.3.2短接只能由被授权的人员进行,被授权人员应熟悉设备,熟悉电气回路。授权人应为能够胜任 的技术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6.3.3作业人员应清楚短接后对设备检修和正常运行造成的影响,否则不应短接。 6.3.4短接线应采用绝缘良好、超出实际使用长度、自身无打结、颜色分明的导线,线上挂危险标签, 不可布置成与原有线相似的外观。 每个人持有的短接线数量应固定, 每次工作结束时都应认真检查短接 线数量,发现短缺应立即查明原因。 6.3.5作业人员离开时应拆除自己短接的短接线,不可移交他人使用,不可以委托他人拆除。 6.3.6短接后,应进行标识并加挂警告牌,同时做好记录和跟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