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探探矿工程合同.doc
钻探探矿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2009-06-003 发包人 勘察人 勘察证书等级甲级 项目内容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 xx 金矿探矿的钻探 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 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以下简称“ xx ” 1035金矿探矿钻探项目, 2、工程实施地点xx “ 1035金矿”矿区 3、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按国家探矿钻探工程标准执行 4、承接方式工程大包 5、预计勘察工作量400米进尺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探矿权复印件 。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 2009年 06月 28日开工, 2009年 07月 28日提交 勘察成果资料, 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 按本合 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 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但需 勘察人书面说明。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 xx.00元大写 _xx元整 _ ,最终以实际发生的工作 量支付勘察费。 4.2.2勘察人设备安装完成后 3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勘察费 20,000元, 该费用在首次结算时抵冲勘察费; 勘察人每完成一个钻孔并提供相应资料, 由发包人 验收合格后 _3__日内, 发包人根据勘察工作量向勘察人支付勘察费用; 终孔后的勘察 费用在 10 日内结算完成。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 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协调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 5.1.3工程勘察前,发包人可配合勘察人及时将工程用料运至现场。 5.1.4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 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 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 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5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 工艺方法 、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 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 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 标准、 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 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 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 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 担全部勘察费用; 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 勘察人除应负法律 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 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赔偿 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_5_。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 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 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 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以及地方法规, 并承担 所有勘察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 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 其返 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2合同履行期间, 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 勘察人 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 6.3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 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4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 日期 提交勘察成果资料, 每超过一日, 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5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 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 __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 下列第 _一 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 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发包人贰份、勘察人壹份。 发包人名称勘察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签约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