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委托协议书(1).doc
招标代理委托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就 项目委托乙方组织公开招标,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现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招标项目及委托范围 1、招标项目 2、委托范围(在括号内填是与否) 1)发布招标公告(发出邀请书); ( ) 2)组织接受招标申请人报名; ( ) 3)编制招标文件; ( ) 4)编制工程量清单; ( ) 5)编制工程招标标的; ( ) 6)组织开标评标; ( ) 7)推荐中标候选人; ( ) 8)与招标有关的其他事宜; ( )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指定一个负责人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负责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2、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有关行政批准文件,确定项目的招标范围、数量及有关技术和商务等方便的具体要求。 3、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写。 4、指派代表参与招标评标。 5、按照法规规定对招标、开标等应保密的内容保密。 6、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负责项目的验收工作。 7、按有关规定支付乙方招标代理费。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具体事项,协助做好招标项目的市场调研,编写招标项目文件及服务内容等商务技术要求文件。 2、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街示招标文件。 3、负责发布招标公告,审查招标商务资格。 4、落实开标、评标地点等相关事务,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和评标细则,组织开标大会。 5、组织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负责安排评标活动的有关事宜。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向甲方提交评标报告,待审查批准和公示后,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监督合同的签订并负责上报备案。 7、按照上级法规规定收取合理的劳务报酬 四、其他约定事项 1、 2、 五、本协议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公章) 乙方驻马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新蔡代理部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新蔡县北湖路西段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