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工程合同书.doc
钻孔工程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为获得地质资料,需钻孔取样,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要求和施工现场状况的情况下,承诺有能力按现行相关钻孔取样施工规范要求,按时保质地完成钻孔取样施工。为此,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和工程内容附见双方签字确认的设计施工资料。 二、施工地点由双方在施工现场确定钻孔位置。 三、工程价款按每米850元单价,以实际钻探深度米来进行结算。单价包括乙方施工的一切费用及应付税费。 四、付款方式乙方人员机具到场具备施工条件,经甲方验证实际开钻时,甲方向乙方预付15万元;工程进度经验证深度达到400米时,甲方向乙方支付10万元;工程竣工经双方验收、取样资料交接完备合格,双方进行工程结算,由甲方在结算结果确认后10日内付清工程余款;乙方向甲方收取工程款时,应向甲方出具发票。 五、工程质量的一般要求 1、钻孔深度在米至米截止深度由双方现场确认。垂直90。。 2、乙方在钻孔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设计要求进行钻孔和取 样。在取样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保证取样真实完整,未经甲方许可书面确认,乙方不得舍弃任何地质样品;对地质取样资料的存放保管,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 3、乙方如未经甲方许可丢弃地质取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4、乙方钻取的地质取样,应按规范向甲方完清交接。 六、开工、竣工时间乙方按甲方要求在年月日前开始开钻施工,在施工之日起日内竣工。 七、其它约定 1、乙方自人员机具进场直至工程竣工退场期间,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现场监督、协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充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对施工人员和机具设备的安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在施工过程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如损坏甲方财产或造成第三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在施工中不按规范施工、取样,或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甲方监督协调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如连续两次经甲方提出而乙方不预以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责令乙方清场退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单孔完工后,甲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确定好下一个钻孔的布置方案及钻孔方位。 5、甲方应负责本工程设备进场、场内搬迁、工程平基修路、钻孔所需水源到达钻孔位置;工程场地及工作人员生活居住场地、青苗赔偿、施工过程中的地方工农关系协调处理的一切费用。 6、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双方均可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诉请裁决。 7、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乙方应为甲方地质资料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泄露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八、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