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协议书(5).doc
委 托 协 议 书 甲方 女士、先生 乙方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确保乙方委托商业银行向甲方所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安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条件下,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就相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贷款期间内若甲方发生意外导致身故或残疾,无力偿还贷款时,则所投保该险种的赔款,优先用于支付乙方委托商业银行向甲方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超出部分再由甲方法定继承人继承。 三、保险费甲方按贷款年限一次付清,贷款期间内每个保单年度结束后,乙方负责及时为甲方投保下一保单年度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负责同志甲方前来领取保险证。 四、若甲方提前偿清贷款,剩余未投保年度的保费退还甲方。 五、投保费率每一万元贷款每年度保费为20元。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的期限计算保费,贷款余额超过一万元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的贷款计算保费(以此类推)。 六、甲方贷款后的第二年度至贷款到期年度内,甲方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投保工作,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办理。 七本委托协议书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