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矿厂承包合同.doc
选矿厂承包合同 选矿厂承包合同 甲方___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为加强选矿厂的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选矿产品质量和回收率,决定将选矿厂的生产管理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 承包方式实行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即包括选矿厂除精矿打包装卸车工序外所有工序中耗费的材料、人工、电力、设备配件及设备维修等全部费用。 二、 承包范围原矿的取料运输到破碎(破碎工序),球磨工序,浮选工序,及选矿厂设备电器维修。 三、 包干价格按入选原矿每吨81元包干. 四、 质量要求 1、 铅精矿品位必须达到55度以上;锌精矿品位必须达到50度以上。 2、 铅精矿的富含质量,锌不能超过5%;铜不能超过1%;硫不能超过15%;砷不能超过1%。锌精矿的富含质量,铅不能超过5%;铜不能超过1%;硫不能超过15%;砷不能超过1%。 3、 选矿综合回收率必须达到92; 五、 奖励与扣罚 1、 选矿回收率达到92后,每增加1回收率,甲方奖励乙方每吨精矿30元;每降低1回收率,甲方扣罚乙方每吨精矿30元。 2、 铅、锌精矿的质量如果达不到规定标准,造成精矿等级降低而减价的,甲方按实际减价金额扣罚乙方。 3、 铅精矿富含锌超过第四条规定标准,超标部分,甲方按铅精矿的当月最高市场价格扣罚乙方。锌本文来源自大秘书网 精矿富含铅超过第四条规定标准,超标部分,甲方按锌精矿的当月最高市场价格扣罚乙方。 4、 乙方每天(24小时)入选(原矿)量规定为60吨。入选量每天少于55吨,每少1吨,甲方按合同包干价格加倍扣罚乙方。 5、 乙方每月正常生产规定为24天。正常生产少于22天,每少一天扣罚乙方生产固定费用500元。 6、 甲方因水、电问题及原矿供应量不足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甲方适当补助乙方浮选工和维修工共4人工资及其他人员适当生活费用。未签定劳动合同人员不计生活费。 7、 乙方必须确保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乙方人员每违章一人次,扣罚乙方50元。 六、 其他规定 1、 入选原矿的吨位计量以过磅或其它经双方确认的计量方法为准。每吨入选原矿固定扣除含水量(水分)1%。 2、 乙方所需各工序操作人员由乙方自行组织,乙方人员必须与甲方签订劳务合同书,甲方按劳务合同管理乙方人员。未签订劳务合同书的乙方不得使用。 3、 乙方负责自有人员的食、宿等安排。 4、 选矿厂的用电按表计量,每度电价0.72元。 七、 甲方按乙方每月结算工资总额的5作为乙方的留存资金.所有合同规定的扣罚乙方款项,甲方从乙方留存资金中扣除。合同期满余款一并结付给乙方。 八、 乙方负责签订承包合同后选矿厂首次设备检修,甲方补贴乙方首次设备检修工资2000元。设备检修的必备配件及材料由甲方负责。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应按合同所附设备检修的配件、材料清单备足后移交甲方。 九、 乙方承包期间所需各项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十、 乙方必须造具乙方人员月度工资表一式三份,交甲方二份,自留一份,乙方人员工资发放由乙方代理发放或由乙方指定人员代理发放。 十一、 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 本合同期限定为2005年 3 月 18 日至2006年 元月 22 日止。 十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