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运输合同01-.doc
土石方运输合同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等有关条例,甲方双方为了顺利完成本项目土方运输工程建设,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诚实诚信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土方运输事宜,经由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土石方运输工程合同,规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与说明 工程名称。 工作内容于本桩号挖方段土石方运至路基填方段及乙方自备弃土场,按现场规划卸车不含推平碾压。 工程总量约为30万方,具体结算以实际完成的数量为准。 工期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单价 1、甲方为加快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进度,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土石方运输综合单价每立方米10.8 元,其综合单价包括完成运输、卸土等各项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如因工地或业主方要求需要运往其他地方倒土,则运输费1km以内按4元/m3,超出部分按1.2元/km/m3增加。 3、乙方负责组织运输车辆,满足土石方运输要求,且所有车辆的燃料费用、维修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施工期间,土石方运输综合单价为固定价,乙方不得以当地协调问题和其他理由要求涨价。 第三条工程款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以实际完成的数量为准,乙方进场后第三个月10日结算前2个月的工程款,甲、乙双方核对运输工程量后20日内,甲方按80支付所结算款项,余下20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付清。 第四条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权力、义务与责任 1、做好工地施工协调,组织工程计量和验收工作。 2、维护施工范围内施工便道及工地现场的施工协调工作。 二、乙方权力、义务与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运输车辆及人员进场开工,乙方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的调配安排,安全生产,应提供车辆、驾驶员等有效证件给甲方;乙方车辆如因违规操作,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或非其它甲方负责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组织的车辆必须满足甲方施工需求,若因运输能力不足造成甲方机械闲置,则机械闲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所有车辆和驾驶员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加强管理,如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4、合同期内,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从事有违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在施工现场惹是生非,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乙方保证完成任务,车辆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离现场或有意停工,不得跳槽给其他单位运输,不得私自外出作业,否则甲方罚款每车每天3000元。 6、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周边塌陷、路面损坏及机械车辆事故等,影响周边建筑物,红线范围内由甲方负责,红线范围外由乙方负责。 7、乙方人员的工伤安全意外等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8、乙方车辆及工作人员不得带病作业;不得在危险地段强行作业;司机不得酒后驾驶,如有违反,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9、乙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场,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离场。 10、如有其他车辆现场争抢运输并造成工地堵塞情况,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指挥,指定专人按时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度,按规定时间上交结算单据。如发现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有不正当交易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甲方将给予违规者十倍的经济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乙方如因重大事故和严重违章受到业主等部门罚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运输款中扣除,运输款不足时乙方应如数补偿。 3、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测量、虚假记录或其他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数量不得作为运费计算依据外,还需按其虚假运费的十倍计算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第六条其他事项 1、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2、如遇自然灾害、征地拆迁、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停工等不能实施合同条例,双方均不得向对方索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方双方签订、盖章生效。此合同及其影印及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甲乙双方共同尊守,合同约束内项目工程完工,帐清后自动终止。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