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室内装饰工程合同.doc
苏州市室内装饰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甲方﹙委托人﹚代表人 一、装饰施工项目 区﹙县﹚路﹙村﹚弄﹙巷﹚号楼室。 2.房屋结构 3.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价格单,并以价格单为准﹚ 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工期天﹙日历﹚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日止。 2.工程保修期 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由乙方开具工程 保修单。 三、工程造价﹙大写﹚﹙小写﹚元。 其中设计费元,人工费元,材料费,管理费元。 合同生效时,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计元,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 年月日前,支付总价款的35,计元;余款5计元,工程验收后一次付清。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签字,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收取保管费,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有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用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 凡由乙方采购的主材料、设备必须与价格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计量标准相符,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五,施工前准备细则 1.甲方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向乙免费提供施工用的水、电等必备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施工中使用公共部位操作,由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 施工。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 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支付赶 工费,待签订工期变更协议、确定赶工费后在行赶工。 7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 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 接触。 8甲方有责任在装修前对本身住房土建质量问题有所了解,并妥善解 决。 1.乙方 1组织施工图纸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2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乙方委派为驻工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协调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六、施工安全与防火 1..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DB32∕38∕-2000住宅装饰质量标准江苏地方标准中 2.1的有关规定,注意施工安全。 2.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工程施工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是,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签订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所引起增减费用,当时结清。 2.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八、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1.工程质量按DB32/381-2000住宅装饰质量标准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为合合格标准依据。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检查与验收手续。 3.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4.工程竣工结算,在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有乙方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3天内结清尾款。 九、违约的责任 1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 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他原因等,除工程日期得予顺延外,还应付乙方因此造成因此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1。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 甲方仍表示使用的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4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为、未付款的1衣服 违约金。 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乙方 有权拒绝施工。 2.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部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 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1 支付违约金。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 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有乙方负责。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 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 协商解决或请苏州市消费者协会室内装饰投诉监督站及有关部门进行调节。 2.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时 双方同意由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时,可以向人们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必要时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 十二、其他约定 1.施工期间施工人员,装饰材料、垃圾由两侧楼梯、电梯远行。 2.施工期间装饰现场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对卫生间条顶面后由甲方验收后交于甲方施工方。 4.由于甲供材料产生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施工问题由乙方承担。 5.施工是、作息时间800-1800有噪音工作设下午进行,晚上加班或有其他变动,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6.考虑施工时间等,难度大,成品看管等各种原因,施工人员及施工负责人需住现场。 7.安全文明施工,乙方现场施工人员需服从甲方委派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8.施工过程中,增加项目由乙方提出,甲方签字签字确认后进行施工,增加或改少工作量由甲审核签字确认。 甲方乙方签证意见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家庭住址单位地址经办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签章电话签章签证单位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苏州市装饰工程合同 装饰工程名称 委托方甲方 施工方乙方 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