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和评价委托协议书.doc
附件1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和评价委托协议书 委托单位(甲方)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委员会办公室 被委托单位(乙方) 甲、乙双方为规范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中的产地环境检测和评价工作,保证产地环境检测、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中的产地环境检测与评价任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经双方协调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委托乙方承担授权业务范围内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环境检测与评价工作; 2、保证不干预乙方开展正常检测工作; 3、组织乙方参加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地环境检测和评价的技术培训,承担技术服务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承担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中的产地环境检测与评价任务,业务上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严格按照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开展检测和评价工作,及时准确出具产地环境检测报告和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 3、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有关规定开展检测工作,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规定向任务委托方收费产地环境检测费用; 4、及时了解新发布的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行业标准; 5、定期将产地环境检测及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汇总,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并提出建议。 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在协议书有效期内,乙方若未能通过计量认证复审,委托协议自动终止。 四、双方都不得违反本协议条款,如一方违反,另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协议。协议有效期满六个月前应该按照原程序重新履行申请委托手续。 五、检测机构名称、体制、业务范围、检测能力等方面发生变化时,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报甲方。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议定续后。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