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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合同管理 第一章 工程合同管理导论 一、 项目采购模式的演变和发展略 二、 工程合同文本及合同管理要点 1. 标准合同条件及其发展变化 1 标准合同条件合同条件规定了合同各方的权力、 责任以及风险 , 是合同文件的最重要内容之一。 2 国际上著名的合同标准格式有FIDIC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 ICE 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 、 JCT 英国合同审定联合会 、 AIA 美国建筑师学会 、 AGC 美国总承包商协会 等。 其中 FIDIC 、 ICE 、 JCT 、 AIA 为国际上权威的标准合同条件。 2. 工程合同管理要点 1 工程合同管理特点合同管理周期长、合同管理效益显著、合同变更频繁、合同管理系统性强、 合同管理法律要求高、合同管理信息化要求高。 2 合同管理阶段及主要内容课本 P19 合同策划阶段、招标采购阶段、合同履约阶段。 3 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会签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印章管理制度、合同信息管理制度、合同检 查和奖励制度、合同统计考核制度、合同管理目标制度、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制度、合同管理评估 制度。 第二章 合同法基本原理 一、 合同法概述 1. 合同概念和特征 1 合同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协议。广义上的合同是指以确定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协议,除了包括民事合同外,还包括行政 合同、劳动合同等。民法中的合同即民事合同是指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它包括债权合同、身份合同等。 2 合同法律特征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是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合同以 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3 合同分类【表现形式书面、口头、默示合同】 、 【给付内容和性质财产转移、完成工作、提供 服务合同】 、 【是否相互负有义务双务、单务合同】 、 【权利义务是否对价有偿、无偿合同】 、 【是 否递交标的物诺成、要物合同】 、 【从属关系主、从合同】 、 【法律对合同形式是否有特殊要求要式、不要式合同】 、 【是否有特定名称有名、无名合同】 。 2. 合同法简介 1 概念和特点 1 概念合同法 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 即规定合同的订立、 履行所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同时对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关系加以规范的法律。按总则、分则和附则编制,共 23章 428条。 2 特点统一性、任意性、强制性。 2 合同法结构按总则、分则和附则编制,共 23章 428条。明文规定了 15种合同。 1 总则合同的定义、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等做出一般性的规定后,按照 “合同的成立过程生效履行和履行的保障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合同关系的终止 违约责任”这一时间线条,构建了其体系。 总则对分则具有指导作用。 2 分则中的规范对总则中规范形成制约,具有优先适用性。 3 附则主要对该法律的施行时间和废止的相关法律进行了规定。 3 合同法基本原则平等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尊重社会 公德原则、合同严守原则、鼓励交易原则。 3. 合同法律关系 1 合同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不可缺少的部 分组成,称之为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法律关系三要素 。 1 主体主体又称合同当事人,是指在合同关系中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人,包括债权人 和债务人。主体的种类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经济组织内部的职能机构或下属单位、公民、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外国的企业和 其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国家国家发行公债、国库券。 2 客体客体又称为合同的标的,指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权利义务关 系所指向的对象。客体的种类包括行为、财、物、智力成果。 3 内容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合同主要条款所规定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二、 合同主要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 或姓名 和场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 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 合同订立 1. 合同订立是指缔约人作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行为和过程。 2. 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并且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和民事行为能力、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 要约 1 要约概念称为发价、发盘、出盘、报价等,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 构成要签约具备的条件要约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受要约人发 出;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确定和完整;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3 要约邀请是希望和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不具有法 律约束力。 4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 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 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 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指,要约人将自己置于一旦多方承诺,合同 即宣告成立的无可选择的地位;而要约邀请不含有但是人表示愿意承担约束的意指,要约邀 请人希望将自己置于可以选择是否接受对方要约的地位。 5 要约的撤回与撤消 1 要约的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2 要约的撤销撤消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6 要约的失败消灭 受要约人拒绝要约;要约人撤回或者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承诺人未作出承诺;承诺对要约 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4. 承诺 1 承诺的概念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 2 承诺的构成条件承诺必须是受约人发出;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发出;必须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必须表明受约人的缔约意图;承诺的传递方式应当符合 要约的要求。 3 承诺方式通知、行为。 4 承诺生效时间 1 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作出。 2 如果要约内有确定承诺期限,承诺应按照些列规定到达 ① 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及时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 ② 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5 对要约内容变更的处理 按照承诺成立的条件,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保持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的承诺,不 得限制、扩张或者更改要约的内容。如果变更,就有可能构不成承诺。变更分以下两种情况 1 四、 合同效力 五、 合同履行 六、 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 七、 违反合同的责任 八、 合同纠纷的解决 第三章 工程招标与投标 第四章 工程监理合同 第五章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第六章 工程施工合同 第七章 工程物资采购合同 第八章 FIDIC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九章 工程合同的签约与履约管理 第十章 工程索赔管理 第十一章 工程合同争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