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doc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李增群郭昌龙 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国家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承包内容土石方开挖、运输、爆破、回填碾压、排土、场地平整和清於除表等全部工程。 二、工程地点神木县朝源矿业有限公司拟建用地孙家岔镇柳树峁村马连湾小组。 三、合同工期2012年12月1日到2013年6月1日。 四、工程要求乙方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定及甲方的技术要求施工,对回填部分采用压路机,按照1米一个平台进行逐层碾压。回填标高为工业厂区1156米,办公区1171米。在施工过程中的机械、车辆及人员等一切安全事故、道路维修、洒水降尘均由乙方全权负责。 五、甲方责任 1、乙方爆破所需炸药全部由甲方提供,单价按民爆公司价格,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爆破公司爆破,超出民爆公司价格的部分由甲方承担。 2、甲方按月支付工程款。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认真按照施工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 方根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检验,工程质量严格按照甲方的工程标准进行施工。 2、排土场地及道路按照甲方指定地点使用,如乙方擅自改变、占用、损毁指定地点以外的,一切由乙方负责。 七、工程量的计算以施工图纸实方工程量计算挖方综合单价已包括土方开挖、运输、爆破、回填碾压、排土、场地平整和清於除表等全部内容。施工中,发生工程量增减和新增工程时,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后签定补充协议。排土地点施工现场土方堆积高度按规划设计规定的高度以内。 八、工程价格本工程采用以实方工程量为计量基础的综合单价包干挖方综合单价已包括土方开挖、运输、爆破、回填碾压、排土、场地平整和清於除表等全部内容。综合单价人民币元/m3不含税价。 九、付款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进场通知入场施工。每月到月底以工程进度付款80。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双方完成工程结算,在双方完成工程结算后60日内甲方支付100的工程款。 十、违约责任 1、若甲方工程款不能按时支付或因排土场、道路等发生停工,导致乙方停工一星期后、甲方应承担乙方机械费用每天贰万元。 2、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单方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的一切损失,另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给对方。如有争议按国家劳动法和经济合同法执行。 3、若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特殊原因,工期可以顺延,但应由甲方签证。 4、若乙方在施工期内,连续未完成施工进度的、不按照甲方要求或设计的规范施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付清工程款后自行失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