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配套工程合同.doc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六安市殡仪馆馆区景观照明工程工程编号LAJY201011067 建设单位六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浙江天堂建设有限公司 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六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浙江天堂建设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六安市殡仪馆馆区内景观照明工程 工程内容图纸及清单内容灯具销售及安装 二、合同工期 2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贰拾捌万捌仟壹佰肆拾壹元陆角叁分人民币金额小写288141.63 元 五、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实际价款的85,质保期为二年,第一年支付决算价款的95,余5第二年质保期满后按规定退还。 六、保修责任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两年,在此期间因工程及产品质量原因而发生损坏和不能正常使用时,由乙方提供免费保修服务。 七、合同组成 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协议书共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未了事项 未了事宜待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