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饰面木门工程合同.doc
木 饰 面 木 门 工 程 合 同 采 购 方 供 货 方 工程合同 采 购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供 货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材料及设备及配件事宜达 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确保实现缔约目的,双方经 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1.2适用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除非合同中另有 约定。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合同。 1.3适用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质量评定标准。 1.4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各种法律条文、解释之间不 能完全统一造成双方理解出现异议时,根据双方协商,并以双方的书面意思 表示为准。 第二条 工期 2.1施工工期 2.1.1开工日期 2012 年 月 日。 2.1.2竣工日期 2012 年 月 日。 2.1.3合同工期总日历日数日。 2.1.4开工日期如有变化,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1.5竣工日期为本合同单项工程经甲乙双方 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合格之日为 竣工日期。 2.2因甲方原因导致施工日期延误,则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2.3工期延误 2.3.1甲方在向乙方要求工期时,应考虑到工程建设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 种情况,如果不可抗力因素等,乙方应该延长工期对于在施工过程 中关于用电紧张,人员嘈杂等等对施工带来的种种不便而造成延误工 期与乙方无关,应由甲方安排延长工期。 2.3.2政府行政管理部门采取的一些强制措施造成工期的延误由甲方自行负 责,合同工期予以延长。 2.3.3 对由于以上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的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相 应顺延。如因其他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竣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3.4如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日以上而导致乙方所延误工期产生的费 用由甲方补偿。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3.1本合同总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整。 3.2本合同采取固定单价计价方式 3.2.1固定单价计价方式 A. 结算数量乘以合同中该项的综合单价,即为该项价款,各项价款 之和即为该合同的结算价款; B. 结算数量的确定依据甲方验收合格,且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 实际供货及安装数量计入结算结。 3.3如发生上述未有的项目,采用如下计算方式确定单价单价由乙方上报,经 甲方确认后生效,且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实际供货及安装数量为准。 3.4价款结算 3.4.1按合同报价单计算。详见附单1 2 3.4.2其他木饰面的角线和有造型的价格另计。 第四条 价款的支付方式 4.1价款的支付 A.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作为预付款; B.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货到现场支付 40的货款,施工完成进度的 60,再附货款的 20,供货及安装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付清余款; C. 乙方全部施工结束后,甲方应于一星期内组织验收,逾期不验收 视为验收通过; 第五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5.1乙方供货及安装的时间为 2012年 月 日前供货及安装完成 。 5.1.1供货时间如有变化,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5.1.2乙方应按本条约定时间或甲方通知的时间, 自行承担运输费用将相应 货品运至, 由乙方人员将货物搬运到施工现场或运至甲方另行指定的 其他地点。 但甲方人员要积极配合施工, 提供施工用脚手架以及电缆 电源等。 5.2货物成品保护货物成品运至场地后,甲方应提供安全摆放场地。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如延误付款日期导致工期延误所产生的后果 由甲方承担。 6.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接收货物;甲方接收货物后,由于其他材料搬运、安 装、操作不当对产品造成损坏所引起的损害后果,经双方书面确认后由甲方 负责。 6.3退货安装使用过的配件不能退货,未开封材料及设备的退货比例不能超过 总量的 2 ,但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货除外。 6.4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变更产品数量和型号,乙方应积 极配合调整,但要收取产生的相应费用。 6.5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7.1乙方应依照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样品供货。 7.2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合同范围内的所有货物生产完毕并储存在项目所在地 库房或甲方指定的库房,甲方可随时组织监理、施工单位查看。 7.3乙方应确保送至现场的材料及设备外包装满足产品运输及安装要求。 7.4该项目自安装施工结束之日起 24个月为保质期、 若人为破坏或非自然引起的 情况,则不再乙方质保范围内。 7.5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条 合同生效日期 8.1合同以收到定金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期 8.2其他未尽事宜。 甲方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15 16 17 女装批发,蝴蝶铺 http// 6S78fQSCmZ8d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