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技服务服务事项委托协议书.doc
老河口市袁冲乡农业机械化服务事项委托合同书 42068206-NJ-0604 甲方 袁冲乡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袁冲乡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形势及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所承担的春耕春种、夏收夏种、秋耕秋种,日常工作等公益性事业的职能要求,更好地服务“三农”,实现农业增收、农民增收的目标,经甲乙双方协商,现签订农业机械化服务事项委托合同书,合同内容如下 一、委托服务金额 甲方委托乙方从事的2006年农业机械化服务事项经费为1.2万元。 二、乙方接受委托服务事项及工作目标要求 (一)技术培训。对农机户实施技术培训,举办农业机械技术培训班1期以上。 (二)安全生产。实施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教育,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配合县农机监理站纠正违章违规驾驶和操作行为,农机事故发生率控制在1.5以内。 (三)抗灾救灾。遇有灾害情况,视灾情需要,配合镇党委政府组织必要的农业机械投放抗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四)技术推广。开展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工作,推广农机新技术1项以上,引进、试验、示范新型农业机械1种以上。 (五)作业服务。组织农机跨区域作业,开展社会化服务,机耕面积达到60以上,机收面积达到20以上,并且组织机耕插秧、机耕播种服务,作业标准达到当地农民要求。 (六)机具维修。负责农业机械的维护,农机具完好率达到90以上;开展农机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服务100人次以上,指导农民合理使用、保护机械。 (七)信息统计。负责农业机械化信息统计工作,开展农业机械普查登记,建立农业机械统计台账,做到情况清、底子明,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八)临时工作。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归口业务部门交办的与农机化服务事项相关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委托服务质量的考核。由甲方制定委托服务事项百分量化考评表。合同期间,由镇联合考核专班依据老河口市农村公益事业服务项目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百分量化考评表所列内容,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墙公示,接受服务对象监督。 四、委托服务经费的拨付。甲方按照老河口市公益事业服务项目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百分考评最终结果,向镇财政申报兑现服务经费,采取分期结算的办法进行拨付,即年初由甲方按照年度服务经费总额的1030申报预拨启动经费;半年考核结束后,申报拨付半年经费;年终考核总兑现。经费拨付以镇财政直达形式结算。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自2006年元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有效。 甲方袁冲乡人民政府 (盖章) 代表人(签字)陈太平 乙方袁冲乡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盖章) 代表人(签字)李有国 2006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