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门头外装饰工程合同.doc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外墙铝塑板装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各方责任,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保证各责任主体更好协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及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下列事项达成协议,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及概况商铺的门头,铝塑板与砼墙面之间为钢龙骨架,铝塑板直接粘贴钢龙骨面上。 铝塑板材料厚度4mm。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合同价格综合包干价每平方米叁佰捌拾元整380元/平米工程总价暂定400000元,最终以实际施工面积计算为准。 上述综合单价包含主材费、辅材费、人工费、施工脚手架费用、机械切割加工费、运输费、半成品及成品保护费、各种性能检验检测、利润、劳动保险费、安全文明环保措施费、临时设施费、施工水电费用、总包服务费、提供施工当地建筑安装工程税务发票等一切费用。 工程量计算按实际施工展开面积计算。 三、合同工期计划2011年7月22日开工,2011年8 月15日竣工,在25 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根据实际工程进度和甲方的要求及时进场准备施工。具体施工时间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进行抽样检查、对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对不符合合同约定材料、对质量达不到国家规范标准的、对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施工操作的,有权责令乙方将不合格材料退场、停止安装、返工、返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2、对乙方工程进度进行监督,如乙方的工程进度不能达到合同的约定或存在私换非合同约定材料等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对于乙方提出的工程变更,设计图纸及时给予答复。 4、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决算。 5、施工中对乙方与总包方之间给予通融、协调。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甲方确认品质材料的自行采购权。 2、按合同约定要求支付工程款权利。 3、根据甲方总体进度计划安排,及时向甲方及监理单位上报施工计划。 4、及时向甲方、监理上报施工方案,经审核后严格按批准的方案组织施工。 5、及时向甲方、监理进行进场材料、产品报验,及时向甲方、监理提出隐蔽验收、竣工验收申请,对存在问题及时给予整改。 6、在监理见证下,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各项性能检验。 7、加强对总包方已完成产品及自身产品的保护,不得损坏。 8、按总包方要求进行现场材料堆放。严格要求进入现场操作工按工地、国家有关安全、文明规定施工;现场要有一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保持与甲方、总包方、监理的联系,并做好协调工作。 9、服从甲方、监理人员、总包方的施工现场统一管理,乙方要确保参加甲方通知召开的会议,如缺席按缺席一次扣除工程款200元计算。 10、乙方利用总包单位施工现场现有配电箱、施工用水等接入点,自备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用电气器材设备,自行安装计量电表、水表与总包单位进行用电用水费用结算。 11、由于乙方没有按照与民工及材料供应商的约定及时发放民工工资或支付材料款,致使民工或材料供应商到甲方处无理取闹,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额度为拖欠民工工资及材料款的额度该违约金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在承担该责任后,仍然不能免除所应承担发放民工工资和支付材料款及继续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 六、在甲方授权的情况下,总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有关检验与验收。有要求按计划给予配合的权利,并有追究乙方不能按计划配合,给总包方造成工期延误等相关损失的权利。 2、有权要求乙方进场材料按指定地点堆放,有权要求乙方按工地及国家相关安全、文明的规定施工。 3、督促乙方对工程资料、已完工程进行报验。 4、协助乙方做好材料、半成品及安装后的产品的保护工作。 5、对现场预留窗洞口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缺陷及时给予纠正。 6、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参考标高线及其他相关的定位控制线。 七、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甲方不支付材料备料款及施工期间进度款。 2、本工程按施工形象付款,整个钢龙骨安装结束,铝塑板材料全部进场付合同暂定工程款的30即壹拾贰万元整,工程全部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决算审定价的 95,余下的5留作质量保证金。保期为壹年自乙方施工的整个工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到期后一次性付清。 每次付款承包人均应向发包人出具建筑安装工程发票,累计付款至决算审核价款的95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全部建筑安装工程税务发票。 八、工程变更 1、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造价将按实调整; 2、甲方提出的材料变更与合同不符时,其价格调整另行商定; 3、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或材料代换,须经甲方、监理方对价格确认同意签章后方可进行施工,所有签证没有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视为无效签证。 九、工程质量与验收 1、所有主辅材必须为合格产品,采购及施工前甲方封存乙方提供的样品,材料进场后乙方必须提供相关质保资料并经甲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满足要求方可投入使用;材料使用过程中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材料进行抽检或送检,检测费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乙方及时申请甲方、总包方、监理等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技术资料,交总包单位归档。本工程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贰年 十、安全责任乙方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及国家有关安全、文明规定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施工过程中乙方材料采购工作不及时及其它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计划完工,给总包方工期造成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支付赔偿金1000元。 2、工程质量不能达到要求的,无条件返工至合同约定,并承担因其发生的所有费 用。 十二、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甲、 乙双方按公平、协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本合同有效期至质保期满、工程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人) 电话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人) 电话 2011 年 7 月 日 - - 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