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 评审 工程咨询委托协议.doc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佛山市*****有限公司 咨询方乙方佛山市新基同创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佛山南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签订日期二○一二年三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工程项目的立项评审咨询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书,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工程 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路工程路长**米,宽**米。 二、咨询服务的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项目立项专家评审,出具专家评审意见。 三.甲方职责 3.1、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立项相关资料,主要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3.2、甲方提供专家评审会场地。 四、乙方职责 4.1、乙方之佛山南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有关资料,组织5名规划、设计、环保、造价等方面的专家,在甲方提供的场地召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会。项目评审专家费用已包含在本协议约定咨询费内。 4.2、交付文件**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交付方式专家评审会当日一次性提交专家评审意见正件一式三份。 4.3、乙方对因签订、履行本协议所获悉的文件资料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五、咨询费及支付 5.1、咨询费本次立项工作收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建设项目前期 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给予优惠后收费人民币3.0万元叁万圆整。 5.2、支付方式支票或汇款、现金。本次工程咨询工作所有咨询费由乙方之佛山市新基同创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收取。 5.3、支付时间咨询费在甲方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后7日历天内一次付清。 5.4、在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时,乙方向甲方提交等额的发票。 六、违约责任 6.1、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2、甲方超过协议规定日期付费时,应偿付给乙方以逾期违约罚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协议规定费用的0.2计算。 七、争议的解决 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修改或补充规定。修改或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当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8.1、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8.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自履行完毕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8.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甲方佛山****有限公司乙方佛山市新基同创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佛山南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